2023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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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2023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略) | 撰写人: | 张恒伟 | (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39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合同签订后,如总合同额超过243万元,则第一次付款:中标人提供243万元履约保函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预付款243万元;第二次付款: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款,同时返还全部履约保函; 合同签订后,如总合同额不超过243(含)万元,则中标人提供与总合同额相同额度的履约保函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金额预付款;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返还全部履约保函。 更正为: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9月20日,根据实际供货情况进行第一次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部分合同款; 第三次付款:整体供货完毕且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返还已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无需返还)。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日 16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殷嘉莉 电 话: 024-*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2023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 至 ** | 撰写单位: | (略) | 撰写人: | 张恒伟 | (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39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级水环境监测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合同签订后,如总合同额超过243万元,则第一次付款:中标人提供243万元履约保函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预付款243万元;第二次付款: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款,同时返还全部履约保函; 合同签订后,如总合同额不超过243(含)万元,则中标人提供与总合同额相同额度的履约保函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全部合同金额预付款;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返还全部履约保函。 更正为: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10%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9月20日,根据实际供货情况进行第一次履约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验收合格部分合同款; 第三次付款:整体供货完毕且履约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返还已提交履约保证金(保函无需返还)。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 更正日期:**日 16时0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 (略) 浑南区双园路30*-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殷嘉莉 电 话: 024-*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附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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