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营养餐补充供应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营养餐补充供应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营养餐补充供应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营养餐补充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TZFX*

预算金额:本项目设定报价折扣有效区间为95%—80%(含),超出区间作无效投标处理,不按折扣率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视情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二、采购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参选单位是生产厂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参选单位是销售商或代理商的,具有食品经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有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提供食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选,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比选公告期限

自比选 (略) 教育局网站发布之日起3日。

五、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各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报名要求:

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1004;

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1004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联系人:朱工 *。

八、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略) 崇州大道2号,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崇敬楼1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略) 崇州大道2号,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崇敬楼1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513-*

2.代理机构:江苏中润 (略)

联系方式:王工 0513-* *


附件:项目需求.doc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营养餐补充供应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营养餐补充供应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TZFX*

预算金额:本项目设定报价折扣有效区间为95%—80%(含),超出区间作无效投标处理,不按折扣率报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视情采取1+N年[N≤2]方式续签合同,或者重新招标。

二、采购文件内容:

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参选单位是生产厂商的,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参选单位是销售商或代理商的,具有食品经营 (略) 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的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证明,并提供所有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提供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提供食品生产厂家的销售授权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拟);

(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选,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四、比选公告期限

自比选 (略) 教育局网站发布之日起3日。

五、比选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

(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各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七、报名要求:

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1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

地点: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1004;

方式: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略) 崇川路58号南通产 (略) 9号楼10楼1004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参选资格;联系人:朱工 *。

八、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略) 崇州大道2号,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崇敬楼1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开启

时间:2023年8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略) 崇州大道2号,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崇敬楼1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513-*

2.代理机构:江苏中润 (略)

联系方式:王工 0513-* *


附件:项目需求.doc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