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雨污水管网养护及河道水质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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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雨污水管网养护及河道水质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雨污水管网养护及河道水质提升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 (略) 政雨污水管网养护及河道水质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条需求清单服务项目名称:市政管网养护
服务时间:365天
备注:/
服务项目名称:市政管网养护
服务时间:365天
备注:雨水管线约40.6公里;污水管线约27公里
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条需求清单服务项目名称:管网溯源年度服务
服务时间:不定时,巡河过程中发现有流水,及时溯源工作
备注:随时配合生态环保开展工作;年度上限费用不超过8万元,按实核算。
服务项目名称:超标污水排放的工作排查、管网溯源年度服务
服务时间:不定时,巡河过程中发现排口有超标污水排放或流水,及时开展溯源(形成书面排查报告,cctv检测报告或水质检测报告作为附件)
备注:CCTV检测按照《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正常下浮40%进行计费核算,12元每米;年度上限费用不超过8万元,按实结算。
3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四条其他,第(2)款园区消防水 (略) 无偿使用,用于管道清洗园区消防水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后规范使用,优先用河道水用于管道清洗
4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2考核指标:日常养护-井盖安放及完好情况
考核标准:养护中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应及时告知管理部门。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未及时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
考核指标:日常养护-井盖安放及完好情况
考核标准:养护中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应及时告知管理部门。
标准分:2
实施细则:未及时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
新增:
考核指标:日常养护-配合完成超标污水、排口溯源等工作
考核标准:超标污水排放的工作排查及排口晴天排水等污水溯源
标准分:8
实施细则:未及时发现排口晴天流水或被上级检查发现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对超标污水排放未及时开展排查的,没发生一起扣1分。
5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2考核指标:日常养护-排水设施保护
考核标准: (略) 政排水设施完好,检查井及管道正常使用。发现私接偷排现象及时上报街道,并配合执法查处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餐饮企业、工地等周边存在管道私接偷 (略) 政排水管道堵塞未及时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略) 政排水设施发生损坏 (略) 政处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考核指标:日常养护-排水设施保护
考核标准: (略) 政排水设施完好,检查井及管道正常使用。发现私接偷排现象及时上报街道,并配合执法查处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工贸企业、餐饮、工地等周边存在管道私接偷 (略) 政排水管道堵塞未及时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略) 政排水设施发生损坏 (略) 政处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6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3考核指标:提案及投诉
考核标准:及时处理指挥中心派发的案件和居民投诉案件。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未及时授理、落实而造成媒体报导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有责新闻事件扣10分;由于管道养护原因造成居民投诉但未妥善处理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考核指标:提案及投诉
考核标准: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派发的案件和居民投诉案件。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未及时授理、落实而造成媒体报导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有责新闻事件扣10分;由于管道养护原因造成居民投诉但未妥善处理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7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4考核指标:信息报道、总结
考核标准:每月向街道上报管道养护类信息三篇,月度总结一篇。
标准分:5
实施细则:信息每少一篇扣1分,无月度总结扣2分,总结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考核指标:信息报道、总结
考核标准:每月向业主单位上报管道养护类信息三篇,月度总结一篇。
标准分:5
实施细则:信息每少一篇扣1分,无月度总结扣2分,总结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鄞州区鄞东南路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姜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景恺、郑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略) 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采购需求内容修改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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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 (略) 政雨污水管网养护及河道水质提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条需求清单服务项目名称:市政管网养护
服务时间:365天
备注:/
服务项目名称:市政管网养护
服务时间:365天
备注:雨水管线约40.6公里;污水管线约27公里
2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条需求清单服务项目名称:管网溯源年度服务
服务时间:不定时,巡河过程中发现有流水,及时溯源工作
备注:随时配合生态环保开展工作;年度上限费用不超过8万元,按实核算。
服务项目名称:超标污水排放的工作排查、管网溯源年度服务
服务时间:不定时,巡河过程中发现排口有超标污水排放或流水,及时开展溯源(形成书面排查报告,cctv检测报告或水质检测报告作为附件)
备注:CCTV检测按照《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正常下浮40%进行计费核算,12元每米;年度上限费用不超过8万元,按实结算。
3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四条其他,第(2)款园区消防水 (略) 无偿使用,用于管道清洗园区消防水按规定办理取水许可后规范使用,优先用河道水用于管道清洗
4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2考核指标:日常养护-井盖安放及完好情况
考核标准:养护中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应及时告知管理部门。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未及时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
考核指标:日常养护-井盖安放及完好情况
考核标准:养护中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应及时告知管理部门。
标准分:2
实施细则:未及时发现井盖缺失或严重破损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直至扣完。
新增:
考核指标:日常养护-配合完成超标污水、排口溯源等工作
考核标准:超标污水排放的工作排查及排口晴天排水等污水溯源
标准分:8
实施细则:未及时发现排口晴天流水或被上级检查发现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对超标污水排放未及时开展排查的,没发生一起扣1分。
5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2考核指标:日常养护-排水设施保护
考核标准: (略) 政排水设施完好,检查井及管道正常使用。发现私接偷排现象及时上报街道,并配合执法查处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餐饮企业、工地等周边存在管道私接偷 (略) 政排水管道堵塞未及时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略) 政排水设施发生损坏 (略) 政处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考核指标:日常养护-排水设施保护
考核标准: (略) 政排水设施完好,检查井及管道正常使用。发现私接偷排现象及时上报街道,并配合执法查处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工贸企业、餐饮、工地等周边存在管道私接偷 (略) 政排水管道堵塞未及时上报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略) 政排水设施发生损坏 (略) 政处的,每发现一起扣0.5分。
6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3考核指标:提案及投诉
考核标准:及时处理指挥中心派发的案件和居民投诉案件。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未及时授理、落实而造成媒体报导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有责新闻事件扣10分;由于管道养护原因造成居民投诉但未妥善处理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考核指标:提案及投诉
考核标准: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派发的案件和居民投诉案件。
标准分:10
实施细则:未及时授理、落实而造成媒体报导的,每起扣5分;发生重大有责新闻事件扣10分;由于管道养护原因造成居民投诉但未妥善处理的,每发生一起扣1分。
7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考核办法,序号4考核指标:信息报道、总结
考核标准:每月向街道上报管道养护类信息三篇,月度总结一篇。
标准分:5
实施细则:信息每少一篇扣1分,无月度总结扣2分,总结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考核指标:信息报道、总结
考核标准:每月向业主单位上报管道养护类信息三篇,月度总结一篇。
标准分:5
实施细则:信息每少一篇扣1分,无月度总结扣2分,总结不全面、不完整、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鄞州区鄞东南路1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姜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景恺、郑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吴盛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鄞州区政府采购办

地 址: (略) 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

传 真:/

联系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采购需求内容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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