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补充用地地块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补充用地地块

其它公示
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补充用地地块
发布时间:2023-08-07

czwtitl (略) (略) 张店区汇文路与济南路东南角,占地面积618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北纬36.*°。调查地块西至于小庄村住宅2#区域边界,南至于小庄村住宅1#区域边界,东侧和北侧至规划西路。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整体规划建设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西侧部分地块编码*已于2022年10月以“于小庄村住宅项目地块”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资料见附件。项目筹划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案发生了调整,拟将原“于小庄村住宅项目地块”东侧618m2区域纳入到整体建设方案中,整体规划建设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委托山东腾辉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拟用“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补充用地地块”立项办理新增区域土壤手续。

经调查,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利用历史,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途;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的情况;现场不存在被污染迹象,无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及周边地块经分析不存在对调查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风险源,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过程中使用快检设备对地块内裸露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对比地块外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小的表层土壤,快检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情况识别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张店区

备注:

,山东, (略) ,张店区,淄博
其它公示
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补充用地地块
发布时间:2023-08-07

czwtitl (略) (略) 张店区汇文路与济南路东南角,占地面积618m2,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北纬36.*°。调查地块西至于小庄村住宅2#区域边界,南至于小庄村住宅1#区域边界,东侧和北侧至规划西路。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整体规划建设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西侧部分地块编码*已于2022年10月以“于小庄村住宅项目地块”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专家评审资料见附件。项目筹划建设过程中建设方案发生了调整,拟将原“于小庄村住宅项目地块”东侧618m2区域纳入到整体建设方案中,整体规划建设住宅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略) 委托山东腾辉 (略) 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拟用“于小庄村住宅项目补充用地地块”立项办理新增区域土壤手续。

经调查,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上未存在过工业利用历史,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等用途;不存在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工业废水污染的情况;现场不存在被污染迹象,无潜在的污染源。相邻地块及周边地块经分析不存在对调查地块产生潜在污染的风险源,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调查过程中使用快检设备对地块内裸露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对比地块外受人为活动影响较小的表层土壤,快检结果均未发现异常。

由上述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情况识别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可以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张店区

备注:

,山东, (略) ,张店区,淄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