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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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二次公告

公告
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Z32151FW*)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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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二次)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一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ZZ32151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黑龙江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 (略) 区两个地点职工到达新厂, (略) 内到达海林卷烟厂烟站工作的通勤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其中包括一条海林至牡丹江卷烟厂(约30公里)线路, (略) 内出发至海林卷烟厂烟站(约10公里)线路, (略) 区(四城区)至牡丹江卷烟厂(约18公里)线路,一条为驻厂组工作人员专用线路,共计四条路线。根据新厂生产及倒班需求,满足约500名职工和驻厂组工作人员每日往返上班,及其他生产需要临时性用车。

2.2项目名称: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按*方要求(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服务期限:二年(2023年9月14至2025年9月13日)

2.6招标范围:车辆租赁服务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上一年度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的年度报告网上截图。

3.2针对本项目资质投标人需要具备的资质:

3.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正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年限不得高于3年,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技术性能良好,空调客车,保证空调正常运行;(投标人需提供车辆品牌及型号、车辆配置和车辆保险等有关证明材料)

3.2.3驾驶员要求:具有A1驾驶证资格且驾龄在五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3.3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 (略) 、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承诺格式自拟)。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在监委查办相关案件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提供承诺)

3.7 (略) 或黑龙江 (略) 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现场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潜在供应商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平台(http://**.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者登*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 (略) 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 (略) 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收取)。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时需将如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投标附件处: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授权人联系方式);

(2)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封先生

电话:0451-*-827

电子邮件:*@*ttp://**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联系人:黑龙江 (略)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封雷

电话:0451-*-827

电子邮件:*@*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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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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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Z32151FW*)
一、更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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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公告内容

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项目名称)(二次)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一次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 ZZ32151FW*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黑龙江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 (略) 区两个地点职工到达新厂, (略) 内到达海林卷烟厂烟站工作的通勤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其中包括一条海林至牡丹江卷烟厂(约30公里)线路, (略) 内出发至海林卷烟厂烟站(约10公里)线路, (略) 区(四城区)至牡丹江卷烟厂(约18公里)线路,一条为驻厂组工作人员专用线路,共计四条路线。根据新厂生产及倒班需求,满足约500名职工和驻厂组工作人员每日往返上班,及其他生产需要临时性用车。

2.2项目名称:牡丹江卷烟厂通勤车辆租赁项目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标准:按*方要求(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5服务期限:二年(2023年9月14至2025年9月13日)

2.6招标范围:车辆租赁服务保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单位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上一年度工商部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上截图,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上一年度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的年度报告网上截图。

3.2针对本项目资质投标人需要具备的资质:

3.2.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正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一张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年限不得高于3年,必须证照齐全、合法、有效,技术性能良好,空调客车,保证空调正常运行;(投标人需提供车辆品牌及型号、车辆配置和车辆保险等有关证明材料)

3.2.3驾驶员要求:具有A1驾驶证资格且驾龄在五年以上;(投标人需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3.3供应商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采购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 (略) 、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承诺格式自拟)。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并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在监委查办相关案件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提供承诺)

3.7 (略) 或黑龙江 (略) 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承诺)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现场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符合资质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9日至2023年0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潜在供应商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平台(http://**.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者登*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 (略) 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 (略) 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平台服务费200元(平台收取)。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时需将如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传至投标附件处: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提供授权人联系方式);

(2)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资料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0日0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 (略) (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封先生

电话:0451-*-827

电子邮件:*@*ttp://**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 (略)

地址: (略) 南岗区一曼街104号

联系人:黑龙江 (略)

电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 (略)

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汉水路76-6号软件园二期A栋1-2层17号办公

联系人:封雷

电话:0451-*-827

电子邮件:*@*ttp://**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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