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水源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隔离网龙溪水库、小陈岙水库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玉环市水源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隔离网龙溪水库、小陈岙水库工程的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水源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隔离网(龙溪水库)工程、 (略) 水源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隔离网(小陈岙水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建设资金来源拨款,委托台州恒信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分别位于龙溪水库和小陈岙水库,为了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建设两水库的隔离网,安装全长1324m,其中龙溪水库为900m,小陈岙水库为424m,做法为:53mm*2mm镀锌钢管立柱(L=2.0m),间距3m,每15m为一组;护网为勾花网护栏,规格丝梗4mm, 网孔100mm,外表热镀锌并PVC浸塑,高为2m。基础为500*500*500mmC25混凝土浇筑。
2.1.2 本工程造价:*元(其中暂列金2万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3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 (略) 行政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水源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隔离网(龙溪水库)工程、 (略) 水源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生态隔离网(小陈岙水库)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 (略) ,建设资金来源拨款,委托台州恒信 (略) 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工程分别位于龙溪水库和小陈岙水库,为了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使广大人民群众喝上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特建设两水库的隔离网,安装全长1324m,其中龙溪水库为900m,小陈岙水库为424m,做法为:53mm*2mm镀锌钢管立柱(L=2.0m),间距3m,每15m为一组;护网为勾花网护栏,规格丝梗4mm, 网孔100mm,外表热镀锌并PVC浸塑,高为2m。基础为500*500*500mmC25混凝土浇筑。
2.1.2 本工程造价:*元(其中暂列金2万元);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程。
2.3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不超过):30天(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 (略) 行政区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三类人员”B类证书,在建项目不作要求。
3.3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仅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至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投标人在投标之前,须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正式会员,取得交易密钥,并在“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施工图纸等,方可参加投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模块下载)投标人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小额工程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并确认成功入账。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15时00分00秒
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开标信息:
(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 http://**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乡镇部门小额工程不见面交易信息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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