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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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8-07 至 2023-08-1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鹏
( (略) (略) 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11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13.1条“投标保证金16500.00元”修改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8日 14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邮箱 *@*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略) 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 (略) 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华街3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嘉陵江路金科府邸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铁岭市妇婴医院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3-08-07 至 2023-08-11
撰写单位: 辽宁 (略) 撰写人: 张鹏
( (略) (略) 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0115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产科门诊、病房改扩建项目内第八批(PCR实验室)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13.1条“投标保证金16500.00元”修改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8日 14时41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2、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请有意向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邮箱 *@*q.com(邮件内容: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所参与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略) 指定唯一人员负责联系,一次性发送邮件。供应商未按规 (略) 邮箱的,若影响其递交响应文件,后果自负。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新华街3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 (略)
地 址: (略) 新城区嘉陵江路金科府邸 (略)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 话: 024-*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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