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塘高速公路大王古庄出入口工程施工招标2标段补遗书一
京津塘高速公路大王古庄出入口工程施工招标2标段补遗书一
致各投标人:
1、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2 | 1.3.2细化补充 | 因征地拆迁等政府行为造成的工期延误,只对工期进行顺延,不另做经济补偿。 |
2、增加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内容如下:
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安全副经理 | 1 |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房建工程项目副经理,从事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测量工程师 |
质检工程师 | 1 |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质检工程师 |
劳务负责人 | 1 |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5年以上劳务管理工作经验 |
安全员 | 2 | 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安全员,从事过房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须具有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修改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详见附件1。
4、修改评标办法前附表,详见附件2。
5、修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30,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招标文件银行保函格式中规定填写“于年月日参加”其中的日期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6、本项目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修改为: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7、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9:30;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11:00。
本补遗书(一)共8页,请投标人接到后,24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邮箱:*@*26.com
联系人:宋雅琴
联系方式:022-*
天津 (略)
天津广正建设 (略)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以上。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中说明其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请登录全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系统(http://**)下载/)下载(或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或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官网http://**) “政务 “政务公开” 下载打印《关于公布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并加盖公章。】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以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需附说明并加盖公章:1、未参加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2、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均未参与) |
附件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推选的投标人。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打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承诺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供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1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5 名通过详细评审。 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前5名: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 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合理得基本分9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6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基本分3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2分 | ||||
环境与安全保证措施 | 10 | 环境与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基本分6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4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 10 | 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得基本分6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4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1)满足资审最低标准得9分; (2)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的,加2分; (3)近十年每担任过一项房建工程施工(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1)满足资审最低标准得6分; (2)近十年每担任过房建工程施工(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总工业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 公路工程工法、奖项、专利 | 10 | (1)满足资审(资格条件)最低标准得6分 (2)投标人获得的与本次招标的施工内容房建工程有关的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每获得1项得1分,同一工程所获得的奖项最多加1分; 投标人须在相关网站下载相关信息并打印加盖公章。 (3)投标人获得的与本标段招标有关的施工工艺类、材料类以及机械类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在有效期内。每有1项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下载相关信息并打印加盖公章。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
履约信誉 | 15 | (略) 场信用等级 | 15 |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获得AA级的,加15分;获得A级的,加13分;获得B级的,加11分,获得C级的加9分。 | ||
业绩 | 10 | 企业业绩 | 10 | (1)满足资审最低标准得6分; (2)企业业绩每增加完成一项房建工程加4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加分业绩要求同资格条件。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 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含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致各投标人:
1、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2 | 1.3.2细化补充 | 因征地拆迁等政府行为造成的工期延误,只对工期进行顺延,不另做经济补偿。 |
2、增加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内容如下:
附件四: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安全副经理 | 1 |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房建工程项目副经理,从事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测量工程师 | 1 |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测量工程师 |
质检工程师 | 1 | 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质检工程师 |
劳务负责人 | 1 | 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5年以上劳务管理工作经验 |
安全员 | 2 | 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1项(含1项)以上房建工程安全员,从事过房建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须具有的有效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上述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且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允许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本表要求,招标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修改投标人须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详见附件1。
4、修改评标办法前附表,详见附件2。
5、修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30,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招标文件银行保函格式中规定填写“于年月日参加”其中的日期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
6、本项目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修改为: (略) 政务服务中心第三开标室( (略) 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7、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9:30;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11:00。
本补遗书(一)共8页,请投标人接到后,24小时内以回函确认,谢谢合作!
邮箱:*@*26.com
联系人:宋雅琴
联系方式:022-*
天津 (略)
天津广正建设 (略)
2023年8月8日
附件1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情况。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以上。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人信誉情况表”中说明其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请登录全 (略) 场信用管理系统(系统(http://**)下载/)下载(或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或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 (略)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官网http://**) “政务 “政务公开” 下载打印《关于公布202 (略) (略) 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并加盖公章。】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以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未参与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单位,以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均未参与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为A级。(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需附说明并加盖公章:1、未参加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2、交通运输部2022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202 (略) 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均未参与) |
附件2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评标办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 (略) 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4)评标委员会推选的投标人。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文件中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电子保函或保单打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承诺书。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供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6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2.2.1 |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5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10分 |
2.2.3 |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3.2.4 |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 5 名通过详细评审。 商务和技术得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前5名: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 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 15 |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合理得基本分9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6分 | |
质量保证措施 | 5 | 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得基本分3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2分 | ||||
环境与安全保证措施 | 10 | 环境与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基本分6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4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 10 | 工期保证措施合理得基本分6分,根据详尽及优劣程度加0-4分 | ||||
2.2.2(2) | 主要人员 | 25 | 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 | 15 | (1)满足资审最低标准得9分; (2)职称为高级工程师的,加2分; (3)近十年每担任过一项房建工程施工(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经理业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 |
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 | 10 | (1)满足资审最低标准得6分; (2)近十年每担任过房建工程施工(交工验收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项目总工业绩加2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 公路工程工法、奖项、专利 | 10 | (1)满足资审(资格条件)最低标准得6分 (2)投标人获得的与本次招标的施工内容房建工程有关的鲁班奖、詹天佑奖、李春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每获得1项得1分,同一工程所获得的奖项最多加1分; 投标人须在相关网站下载相关信息并打印加盖公章。 (3)投标人获得的与本标段招标有关的施工工艺类、材料类以及机械类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在有效期内。每有1项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网站下载相关信息并打印加盖公章。 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
履约信誉 | 15 | (略) 场信用等级 | 15 | (略) 场信用等级评价获得AA级的,加15分;获得A级的,加13分;获得B级的,加11分,获得C级的加9分。 | ||
业绩 | 10 | 企业业绩 | 10 | (1)满足资审最低标准得6分; (2)企业业绩每增加完成一项房建工程加4分,加分最高不超过4分。加分业绩要求同资格条件。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 各评分因素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 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七人(含七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保留2位小数。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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