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城投红色教育培训发展有限公司瑞金市红色培训基地项目瑞金干部学院软装用品窗帘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答疑公告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城投红色教育培训发展有限公司瑞金市红色培训基地项目瑞金干部学院软装用品窗帘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招标的答疑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红色培训基地项目( (略) )软装用品窗帘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 | ||
采购单位 | 赣州城投红色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17: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赣州城投红色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章江新区长岗路达芬奇国际中心5号楼九江银行大厦8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汪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正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商会大厦12楼(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D2023-QT-G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红色培训基地项目( (略) )软装用品窗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答疑事项:采购文件
答疑内容:
问1:招标文件P31页商务分评分标准第一点业绩评审依据中要求提供开标现场提供发票原件,电子发票是否认同为原件?
答:投标人提供含有税务部分电子印章的电子发票彩色打印件视同为发票原件。
问2:招标文件P31页商务分评分标准第三点质保期中的:“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1年质保期基础上,”与P34页采购项目需求第(二)点中的“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年质保期”质保期基本年限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项为准。
答:本项目基础质保期按采购项目需求约定为准,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年质保期,即商务分评分标准第三点评审因素为:“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3年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12个月质保期的得1分,依此类推,最高得3分。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城投红色 (略)
地址: (略) 章江新区长岗路达芬奇国际中心5号楼九江银行大厦8楼
联系方式:汪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正达 (略)
地 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联系方式: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红色培训基地项目( (略) )软装用品窗帘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室内装具/窗帘及类似品 | ||
采购单位 | 赣州城投红色 (略)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08日 17:05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7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0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赣州城投红色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章江新区长岗路达芬奇国际中心5号楼九江银行大厦8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汪先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正达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赣州商会大厦12楼(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ZD2023-QT-G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红色培训基地项目( (略) )软装用品窗帘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答疑事项:采购文件
答疑内容:
问1:招标文件P31页商务分评分标准第一点业绩评审依据中要求提供开标现场提供发票原件,电子发票是否认同为原件?
答:投标人提供含有税务部分电子印章的电子发票彩色打印件视同为发票原件。
问2:招标文件P31页商务分评分标准第三点质保期中的:“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1年质保期基础上,”与P34页采购项目需求第(二)点中的“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年质保期”质保期基本年限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项为准。
答:本项目基础质保期按采购项目需求约定为准,投标人所投所有产品必须提供*年质保期,即商务分评分标准第三点评审因素为:“投标人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的3年质保期基础上,每增加12个月质保期的得1分,依此类推,最高得3分。仅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保期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答疑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城投红色 (略)
地址: (略) 章江新区长岗路达芬奇国际中心5号楼九江银行大厦8楼
联系方式:汪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正达 (略)
地 址:赣州商会大厦12楼( (略) 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
联系方式: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瑾、宋瑞昌、邹浩龙
电 话: *、*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江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