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滦南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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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 (略) 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滦南审批项(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2.建设地点: (略) (略) 内;3.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对现有急救中心、手术室进行装修改造、ICU空气净化系统改造、新建放疗中心一栋、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 (略) 内路面、购置相关医疗设备;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 期:365日历天 ;7.招标控制金额(人民币):*.39元。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7 09:00至2023-07-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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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以新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 招标文件P74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净化空调机组技术规格及要求 1.2 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商需要有参与鲁班工程的证明资料; 1.3空气处理机组通过暖通行业标准认证,并提供“TUV”欧盟认证和 CRAA产品认证; 上述两条内容予以取消。 第二、 招标文件P10 特别提醒:1、手术室、急诊改 (略) 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阶段施工;3、因为项目是改建工程,所以涉及到新老系统对接的问题; 更正为:1、手术室、急诊改 (略) 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阶段施工,并提供施工方案;3、因为项目是改建工程,所以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提供新老系统对接措施方案;5、在施工 (略) 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方需要提供污水处理替代设备, (略) 污水正常排放处理。 第三、 招标文件P39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承包人自行踏勘考虑住宿场地及材料堆放场地,以及须向发包人协商使用的场地,其他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根据工程实际需要, 由发包人最终确认 。 更正为:除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需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最终确认外,因条件限制发包人无法为承包人提供住宿及材料堆放等场地,承包人需自行解决。 第四、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日期由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解密截止时间由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45分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时4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 (略) 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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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 (略) 滦南县行政审批局以滦南审批项(2023)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 (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2.建设地点: (略) (略) 内;3.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项目对现有急救中心、手术室进行装修改造、ICU空气净化系统改造、新建放疗中心一栋、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 (略) 内路面、购置相关医疗设备;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 期:365日历天 ;7.招标控制金额(人民币):*.39元。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7 09:00至2023-07-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8-09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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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澄清,以新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 招标文件P74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净化空调机组技术规格及要求 1.2 空气处理机组制造商需要有参与鲁班工程的证明资料; 1.3空气处理机组通过暖通行业标准认证,并提供“TUV”欧盟认证和 CRAA产品认证; 上述两条内容予以取消。 第二、 招标文件P10 特别提醒:1、手术室、急诊改 (略) 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阶段施工;3、因为项目是改建工程,所以涉及到新老系统对接的问题; 更正为:1、手术室、急诊改 (略) 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分阶段施工,并提供施工方案;3、因为项目是改建工程,所以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提供新老系统对接措施方案;5、在施工 (略) 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标准,施工方需要提供污水处理替代设备, (略) 污水正常排放处理。 第三、 招标文件P39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承包人自行踏勘考虑住宿场地及材料堆放场地,以及须向发包人协商使用的场地,其他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根据工程实际需要, 由发包人最终确认 。 更正为:除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需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最终确认外,因条件限制发包人无法为承包人提供住宿及材料堆放等场地,承包人需自行解决。 第四、 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日期由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30分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解密截止时间由2023年8月9日上午9时45分修改为2023年8月24日上午9时45分。 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卓众 (略) 2023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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