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棉制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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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棉制品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棉制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15 10:00:00,更正为:2023-08-24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15 10:00:00,更正为:2023-08-24 10:00:00。

一、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中第3.5其他要求中“7、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中带“★”项为实质性参数,供应商应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所供货物的检测报告(其中涉及到三件套标的,技术指标任一单品在检测报告中检测体现即可,单品:即被套、床单、枕套),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标注“▲”的条款,针对“▲”一般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一般参数条款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有负偏离情况则扣分处理。”调整为:

“7、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中带“★”项为实质性参数,供应商应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所供货物的检测报告(其中①、涉及到三件套标的,技术指标任一单品在检测报告中检测体现即可,单品:即被套、床单、枕套;②、技术参数中涉及颜色、规格、规格尺寸“★”项的,投标人不须提供检测报告,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标注“▲”的条款,针对“▲”一般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一般参数条款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有负偏离情况则扣分处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8月24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联系方式: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辖区 (略) 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四川分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 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方式: 028-*-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028-*-814、*

(略)

2023年08月09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棉制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8-15 10:00:00,更正为:2023-08-24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8-15 10:00:00,更正为:2023-08-24 10:00:00。

一、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要求”中第3.5其他要求中“7、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中带“★”项为实质性参数,供应商应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所供货物的检测报告(其中涉及到三件套标的,技术指标任一单品在检测报告中检测体现即可,单品:即被套、床单、枕套),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标注“▲”的条款,针对“▲”一般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一般参数条款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有负偏离情况则扣分处理。”调整为:

“7、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中带“★”项为实质性参数,供应商应提供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所供货物的检测报告(其中①、涉及到三件套标的,技术指标任一单品在检测报告中检测体现即可,单品:即被套、床单、枕套;②、技术参数中涉及颜色、规格、规格尺寸“★”项的,投标人不须提供检测报告,应提供承诺,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参数将被视为不满足。一般技术参数条款指标注“▲”的条款,针对“▲”一般参数条款的技术响应,若技术参数要求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应按要求提供,否则对应技术参数条款将视为不满足。一般参数条款中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有负偏离情况则扣分处理。”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8月24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雁江区仁德西路66号

联系方式: 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辖区 (略) 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8层810 ;四川分公司地址: (略) 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 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系方式: 028-*-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028-*-814、*

(略)

2023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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