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补遗书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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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补遗书第01号

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补遗书(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补遗书(第01号)(招标编号:E*7003)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一、补充部分:

(一)招标文件P44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增加条款“7.7试验检测工作大纲”,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

试验检测工作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客观、准确、及时的试验检测数据,是指导、控制和评定工程质量的科学依据。

本项目试验检测单位在工地建立的工地试验室是对工程建设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中心,试验检测单位应根据国家及部颁发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规定,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计划、要求和工作联系单,独立开展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工作,并配合业主及监理做好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的质量评定工作。

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单位自费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配制最低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且满足本项目路基、路面土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要求。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仪表、计量用具均须在使用前经有权部门标定合格,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计量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公路专业仪器设备,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要求制定自检自校规程,严格进行自检自校,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后应对其性能和状态等情况做好记录,建立使用台帐,严禁使用超检定周期和状态不良的仪器设备,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合同结束后,仪器设备产权归试验检测单位所有。

3.试验室环境及其它

(1)试验室环境条件

试验室应有足够的用房,室内宽敞、布局合理,满足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符合安全、环保、健康条件。试验检测单位应依据试验检测工作的需求租赁房屋和场地,并承担其费用。

各专业试验室为满足试验条件要求,应做好试验室环境建设。

(2)试验室办公设备及设施

①试验检测单位应提供和维护下表所列各项办公设备。

②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的设备应包括一切必须的配件,按工作需要进行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使用。

③为本项目提供的设施应在开工时一次配齐,并自行承担在合同期的配套设施及一切费用。

④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的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应包括合同期内的装机、使用、维修等一切费用,并自行承担卡、盘、纸张、墨粉等一切消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⑤合同结束后,其产权归试验检测单位所有。

中心试验室办公设备及设施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1

计算机

P4以上,并配备试验专用软件

4

2

复印机

数 码 型

1

3

传真机

1

4

打印机

激 光 型

2

5

电 话

程控长途直拨

1

6

数码相机

4

(3)试验室车辆

试验检测单位应为现场试验室提供车辆,并承担合同执行期内的车辆折旧费、修理费,以及驾驶员工资、燃油、保险、保养和服务等一切费用,直到本工程完成。合同结束后,其产权归投标单位所有。

4.工作范围和要求

1.1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45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40000万元。沈海高速福泉段(以下称福泉高速),福泉高速北接罗长高速,南连泉厦高速, (略) 、 (略) 、泉港区、惠安县,止于泉州洛阳,全长154.423公里(K2076+319~K2230+742)。其中K2076+319~K2100+322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4.5米。K2100+322~K2230+742为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2米。

试验检测工作是对所辖合同段范围内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其达到规范要求,具体分为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检)试验、验收试验、其他任务6个大项,各项试验检测要求如下(具体见附后《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1)验证试验

①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同步进行试验,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测试验报告。

②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并将抽样试验结果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

(2)标准试验

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同步独立进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业主。

(3)工艺试验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施工方案确定试验项目。

(4)抽样(检)试验

中心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自检试验的基础上,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

(5)验收试验

中心试验室应参与有关部门对承包人实施的验收检验工作。

(6)其他任务

①中心试验室负责采集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留样室所需的试样并送至留样室。

②业主留样室建设:根据业主要求,在指定场所配备业主留样室(留样三年)的相关设施(如货架、空调、容器等)并负责留样室留样工作实施。

③业主下达的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相关的其他试验检测项目。

附件1:

闽高路工[2009]6号

关于转发《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高指:

现将《 (略) 交通厅关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08[184]号)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公司、福泉扩建指挥部,莆田公司、莆秀公司, (略) 、金安公司、投资公司, (略) 、 (略) ,漳州厦成、 (略) 、 (略) , (略) 、双永公司, (略) 、永宁公司, (略) 、松建公司、武邵公司、龙浦公司, (略) ,本部指挥、总工办。

(略) 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发文 工程监理处

2009年1月6日印发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略) 交通厅

二OO八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第四章 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则

附表一《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附表二《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附表三《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申请表》

附表四《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附表五《代理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附件六 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保证工地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促进公路水运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第12号令)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 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为完成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四条 省交通质监 (略) 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略) 质监站负责对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检查认定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承担工程项目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和工艺试验。

二、承担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三、提供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试验检测数据。

四、进行各工序和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并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第六条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管。

二、旁站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的材料抽检和试验过程,以及外委材料的送检见证。

三、对施工单位选定的配合比进行复核,对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抽检。

四、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进行复验和批准,批准使用经过检验符合要求的材料。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七条 工地试验室由施工或监理单位所属的取得部 (略) 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施工或监理单位也可委托其它取得《等级证书》并取得国家质量技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第八条 特殊情况下,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承担,但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必须在工地现场配备专职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建立或配备符合要求的场所和设施。

第九条 项目业主在编制施工或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地试验室的设立方式和相关要求,且人员配备数量要求不得低于附表一(《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规定。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施工或监理项目(可简称)+工地试验室”。

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量值溯源要求的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根据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数量和专业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参考附表一)。

工地试验室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员证书。试验报告的签发和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工地试验室如需调换人员,调换后的人员的数量和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且必须经项目业主考核合格并批准后才能上岗。

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应满足开展各项试验工作的需要(参考附表二《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有温湿度标准条件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

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资料、样品管理,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

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

第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应收集齐全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并编辑目录清单。

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标准物质要严格管理,禁止使用受潮、变质或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

第十六条 母体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与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管理程序。工地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建立,同时纳入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母体试验室应定期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第十七条 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检查认定。项目业主应将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八条 申请对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主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三);

二、提交《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代理母体试验室需另外提供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代理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书或合同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四、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人员的授权书(格式分别见附表四、附表五);

五、提供试验检测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试验检测人员聘(任)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主要人员的试验检测工作简历。

六、工地试验室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七、工地试验室场所平面图和各试验项目区域划分示意图;

八、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委托设立的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初审后转报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建立的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项目业主检查认定。

第二十条 项目业主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

在核定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时,应在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内核定;对于代理母体试验机构设立的应在《等级证书》与“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共有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内核定。

项目业主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批复文件格式及内容参考附件一)予以认定。

第四章 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不得超出认定范围。

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三条 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二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室(包括代理母体试验室)不得同时接受同一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试验检测委托业务。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在保证进场材料检验项目覆盖率100%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抽检试验应由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人员自行完成,不得指派他人进行取样、制作试件、送样或进行试验检测操作。

对于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及抽样试验等重要的施工自检试验,应当在监理旁站监督下进行,监理旁站后应立即在试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不得事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本施工或监理合同段的工地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工地试验检测任务。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不得相互委托或替代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双方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如重新试验的结果仍然存在明显差异,可由项目业主委托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第二十八条 工地试验室要规范材料样品管理工作:

一、取样方法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二、样品应有标签注明相关必要信息,并做好取样记录台帐;

三、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试验;

四、样品保存环境应保证样品品质不发生变化。

第二十九条 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第三十条 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要进行规范管理:

一、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必须统 (略) 地方标准《 (略)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范》(DB35/T520-2003);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要求按照水运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始记录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要做到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原始数据不得转抄或涂改,当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正确的“划改”方式,并在旁边填上正确数据,同时加盖刻有试验人员姓名的印章或签字。

、要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帐。

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整的资料不得归档。

五、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项目业主应统一所辖所有工地试验室采用的试验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项目业主应安排具备一定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和资历的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及日常监管工作。实施过程中,如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应及时调换。

第三十三条 未经项目业主检查认定,如工地试验室擅自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其结果资料不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资料使用。

第三十四条 未经项目业主同意,工地试验室擅自调换试验检测人员,其签认的试验检测资料无效。

第三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使用未经检定、测试(自校)或检定、测试(自校)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完成的试验检测工作,其试验检测结果资料不能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资料使用。

第三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编造虚假的试验记录和报告,工地试验室应停业整顿,由项目业主查明相关责任人,将其清退出场。

第三十七条 试验检测人员代签试验报告和记录,其试验检测报告作废,并由项目业主通报或清退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十八条 外委材料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具有部 (略) 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或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不包括的,试验检测报告无效,并需重新组织送检。

第三十九条 被认定为无效的试验检测资料所代表的工程材料或工程实体,项目业主必须根据事件性质,考虑试验检测数据可能偏离的程度,通过补检、专家论证等方式确认其质量状况,在无法保证其质量状况的情况下,必须返工处理。

第四十条 如工地试验室相互委托或替代完成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则项目业主应对相关工地试验室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对工地试验室工作进行干预,影响试验数据的真实性,或对工地试验室提供的不合格试验检测结果进行隐瞒的,由项目业主查明相关责任人,将其清退出场。

第四十二条 如工地试验室出现的违规行为因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监管不力造成,追究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项目业主应及时将有关工地试验室的违规处理情况向质量监督部门报备。

第四十四条 省交通质监站将对工地试验室或试验检测人员的违规情况视程度作出记入信用档案、取消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或取消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项目业主违反本办法规定,省交通质监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各工程项目业主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本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细化。

第四十七条 (略) 交通质监站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于2008年12月20日起开始试行。


附表一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工地试验室类别

公路工程

水运工程

监理中心试验室

施工企业工地试验室

监理中心试验室

施工企业工地试验室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大型项目

中小型项目

大型项目

中小型项目

试验人员总数

≥5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技术

负责人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

试验

工程师

≥2人

≥1人

≥2人

≥1人

≥2人

≥1人

≥2人

≥1人

附表二 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功能区

类别

水泥室

水泥

混凝土室

土工室

集料室

力学室

样品室

沥青

原材料室

沥青

混合料室

标准

养护室

办公室

面积

要求

≥ 15 m2

≥ 20 m2

≥ 15 m2

≥ 15 m2

≥ 18 m2

≥ 10 m2

≥ 18 m2

≥20m2

≥ 20 m2

≥ 25 m2

注意事项

1、业主单位在考核试验室场所面积时根据申请的项目类别分别叠加所需要的面积;2、各功能区之间必须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相互干扰;3、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必须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4、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附表三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申 请 表

工地试验室名称:

申请日

(略) 交通质监站制

一、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登记表

工地试验室名称

所属监理机构或项目部

工程规模及主要构造物

工地试验室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所属母体情况

母体名称

行业等级/是否通过计量认证

联系方式

工地试验室人员情况

总人数

技术人员数

中级以上人员数

试验室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专业

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检测人员证书编号

主要仪器设备

数量 (台套)

试验检测用房面积(m2

试验场地(m2

办公场地(m2

试验室

标养室

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应按工地试验室实际具备开展能力的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


二、试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岗位

学历和专业

职称

从事试验

检测年限

证书编号

注:“证书编号”指通过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统一考试取得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证书编号,如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注明考试时间和通过考试的科目以及公告文件的文号。


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量程或规格

准确度

检定/校准单位

最近检定/校准日期

备注


四、申请工地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名称/编号)

所用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主要操作人员

备注

注:填写时应按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能力标准的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


五、工地试验室主要负责人简历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二寸彩照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试验检测资格

证书编号

主要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号

工作内容

担任职务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审查意见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业主考核结果: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四

母体试验室授权书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决定设立工程合同段工地试验室,授权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工作。本单位对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和结果负责。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项,参数个,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授权机构:(盖章)

授 权 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表五

代理母体试验室授权书

经充分协商和明确责任,受单位委托,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我单位设立工程合同段工地试验室,授权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工作。我单位对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和结果负责。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项,参数个,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授权机构:(盖章)

授 权 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主送单位(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

根据《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我司对你单位在本项目 (标段) 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检查结果,该工地试验室已具备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的条件,现根据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以及对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核结果,批复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地试验室名称为:

二、允许在工地现场开展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

三、允许在工地试验室上岗的人员及岗位职务:

你单位应重视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开展的独立性,提供数据的真实性,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的稳定性。另要求你单位每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不少于次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我司(指挥部)。

抄送: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

二、修改部分

(一)招标文件P39“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条款“2.2.4(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原内容为:

履约信誉:

(1)试验室主任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加7分; A级的加6.3分;B级加4.9分;C、D级为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4.9分。

(2)企业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13分;A级得11.7分; B级得9.1分;C、D级得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9.1分。

现修改为:履约信誉:

(1)试验室主任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加7分; A级的加6.3分;B级加4.9分;C、D级为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4.9分。

(2)企业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13分;A级得11.7分; B级得9.1分;C、D级得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9.1分。

本补遗书及附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高速 (略)

2023年8月4日

日期:2023-08-09 08:45:31

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补遗书(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补遗书(第01号)(招标编号:E*7003)有关事项补遗如下:

一、补充部分:

(一)招标文件P44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增加条款“7.7试验检测工作大纲”,具体内容如下

1.总则

试验检测工作是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客观、准确、及时的试验检测数据,是指导、控制和评定工程质量的科学依据。

本项目试验检测单位在工地建立的工地试验室是对工程建设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中心,试验检测单位应根据国家及部颁发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规定,按照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计划、要求和工作联系单,独立开展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和验收试验工作,并配合业主及监理做好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的质量评定工作。

2.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单位自费配备足够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的配制最低应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且满足本项目路基、路面土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检测要求。所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仪表、计量用具均须在使用前经有权部门标定合格,在使用过程中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计量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公路专业仪器设备,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有关技术要求制定自检自校规程,严格进行自检自校,合格者方可投入使用。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后应对其性能和状态等情况做好记录,建立使用台帐,严禁使用超检定周期和状态不良的仪器设备,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合同结束后,仪器设备产权归试验检测单位所有。

3.试验室环境及其它

(1)试验室环境条件

试验室应有足够的用房,室内宽敞、布局合理,满足试验检测工作要求,符合安全、环保、健康条件。试验检测单位应依据试验检测工作的需求租赁房屋和场地,并承担其费用。

各专业试验室为满足试验条件要求,应做好试验室环境建设。

(2)试验室办公设备及设施

①试验检测单位应提供和维护下表所列各项办公设备。

②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的设备应包括一切必须的配件,按工作需要进行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使用。

③为本项目提供的设施应在开工时一次配齐,并自行承担在合同期的配套设施及一切费用。

④试验检测单位提供的电话、传真机、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应包括合同期内的装机、使用、维修等一切费用,并自行承担卡、盘、纸张、墨粉等一切消耗品的购置等费用。

⑤合同结束后,其产权归试验检测单位所有。

中心试验室办公设备及设施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 位

数 量

1

计算机

P4以上,并配备试验专用软件

4

2

复印机

数 码 型

1

3

传真机

1

4

打印机

激 光 型

2

5

电 话

程控长途直拨

1

6

数码相机

4

(3)试验室车辆

试验检测单位应为现场试验室提供车辆,并承担合同执行期内的车辆折旧费、修理费,以及驾驶员工资、燃油、保险、保养和服务等一切费用,直到本工程完成。合同结束后,其产权归投标单位所有。

4.工作范围和要求

1.1 本项目投资总金额约为45000万元,建安工程费约为40000万元。沈海高速福泉段(以下称福泉高速),福泉高速北接罗长高速,南连泉厦高速, (略) 、 (略) 、泉港区、惠安县,止于泉州洛阳,全长154.423公里(K2076+319~K2230+742)。其中K2076+319~K2100+322为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4.5米。K2100+322~K2230+742为双向8车道,路基宽度42米。

试验检测工作是对所辖合同段范围内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其达到规范要求,具体分为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抽样(检)试验、验收试验、其他任务6个大项,各项试验检测要求如下(具体见附后《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1)验证试验

①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按照施工单位提供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同步进行试验,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检测试验报告。

②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并将抽样试验结果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

(2)标准试验

中心试验室应在施工单位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同步独立进行复核(对比)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业主。

(3)工艺试验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人施工方案确定试验项目。

(4)抽样(检)试验

中心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自检试验的基础上,按规定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

(5)验收试验

中心试验室应参与有关部门对承包人实施的验收检验工作。

(6)其他任务

①中心试验室负责采集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留样室所需的试样并送至留样室。

②业主留样室建设:根据业主要求,在指定场所配备业主留样室(留样三年)的相关设施(如货架、空调、容器等)并负责留样室留样工作实施。

③业主下达的沈海高速公路福泉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相关的其他试验检测项目。

附件1:

闽高路工[2009]6号

关于转发《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

(略) 高指:

现将《 (略) 交通厅关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交建2008[184]号)转发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学公司、福泉扩建指挥部,莆田公司、莆秀公司, (略) 、金安公司、投资公司, (略) 、 (略) ,漳州厦成、 (略) 、 (略) , (略) 、双永公司, (略) 、永宁公司, (略) 、松建公司、武邵公司、龙浦公司, (略) ,本部指挥、总工办。

(略) 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发文 工程监理处

2009年1月6日印发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略) 交通厅

二OO八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第四章 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附则

附表一《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附表二《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附表三《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申请表》

附表四《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附表五《代理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附件六 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保证工地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促进公路水运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第12号令)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略) 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为完成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四条 省交通质监 (略) 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 (略) 质监站负责对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检查认定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承担工程项目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和工艺试验。

二、承担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三、提供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试验检测数据。

四、进行各工序和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并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第六条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管。

二、旁站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的材料抽检和试验过程,以及外委材料的送检见证。

三、对施工单位选定的配合比进行复核,对标准试验进行平行试验,对进场的材料进行抽检。

四、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试验报告进行复验和批准,批准使用经过检验符合要求的材料。

第二章 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七条 工地试验室由施工或监理单位所属的取得部 (略) 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施工或监理单位也可委托其它取得《等级证书》并取得国家质量技 (略) 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第八条 特殊情况下,经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后,工地试验室工作可直接由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承担,但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必须在工地现场配备专职的试验检测人员,并建立或配备符合要求的场所和设施。

第九条 项目业主在编制施工或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工地试验室的设立方式和相关要求,且人员配备数量要求不得低于附表一(《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规定。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施工或监理项目(可简称)+工地试验室”。

第十条 工地试验室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规定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量值溯源要求的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帐,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第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必须根据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数量和专业要求以及合同约定合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参考附表一)。

工地试验室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员证书。试验报告的签发和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

工地试验室如需调换人员,调换后的人员的数量和资历水平不得降低,且必须经项目业主考核合格并批准后才能上岗。

第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应满足开展各项试验工作的需要(参考附表二《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有温湿度标准条件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

第十三条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管理、档案资料、样品管理,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

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

第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应收集齐全本工程项目所需的现行有效的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并编辑目录清单。

第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标准物质要严格管理,禁止使用受潮、变质或超过有效期的标准物质。

第十六条 母体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应包含与设立的工地试验室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管理程序。工地试验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建立,同时纳入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母体试验室应定期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并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第三章 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第十七条 工地试验室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向项目业主申请检查认定。项目业主应将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结果及时报备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八条 申请对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主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和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表三);

二、提交《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代理母体试验室需另外提供 “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三、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代理母体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委托书或合同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四、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人员的授权书(格式分别见附表四、附表五);

五、提供试验检测人员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试验检测人员聘(任)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主要人员的试验检测工作简历。

六、工地试验室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

七、工地试验室场所平面图和各试验项目区域划分示意图;

八、仪器设备的检定证书或测试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委托设立的工地试验室申请材料需经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初审后转报项目业主。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委托建立的工地试验室直接上报项目业主检查认定。

第二十条 项目业主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文件有关约定内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完全符合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对试验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考核。

在核定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时,应在母体试验室《等级证书》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内核定;对于代理母体试验机构设立的应在《等级证书》与“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共有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内核定。

项目业主应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工地试验室以文件形式(批复文件格式及内容参考附件一)予以认定。

第四章 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及时、准确的工作原则,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不得超出认定范围。

对认定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应经项目业主认可后委托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

第二十三条 特殊材料的取样和送检工作,可由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联合进行,并送至具有法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二十四条 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室(包括代理母体试验室)不得同时接受同一工程项目标段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的试验检测委托业务。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完成的试验检测数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频率要求。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在保证进场材料检验项目覆盖率100%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抽检试验应由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人员自行完成,不得指派他人进行取样、制作试件、送样或进行试验检测操作。

对于标准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及抽样试验等重要的施工自检试验,应当在监理旁站监督下进行,监理旁站后应立即在试验原始记录上签字确认,不得事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只能从事本施工或监理合同段的工地试验检测工作,不得对外承接工地试验检测任务。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不得相互委托或替代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与施工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双方应重新取样进行试验。如重新试验的结果仍然存在明显差异,可由项目业主委托具有交通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第二十八条 工地试验室要规范材料样品管理工作:

一、取样方法应按照标准要求进行;

二、样品应有标签注明相关必要信息,并做好取样记录台帐;

三、抽取的样品应及时进行试验;

四、样品保存环境应保证样品品质不发生变化。

第二十九条 工地试验室应实行留样制度及样品保存制度。对于水泥、沥青原材料、水泥混凝土试件等应按规定期限进行保存。

第三十条 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要进行规范管理:

一、公路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必须统 (略) 地方标准《 (略) 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报告规范》(DB35/T520-2003);水运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报告和记录格式要求按照水运工程有关规定执行。

二、原始记录统一用黑色水笔填写,要做到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原始数据不得转抄或涂改,当记录或书写错误需更正时,应采用正确的“划改”方式,并在旁边填上正确数据,同时加盖刻有试验人员姓名的印章或签字。

、要建立完整的原材料进场检验、标准试验、现场抽样试验、工艺试验、验收试验、外委试验、检测不合格报告和试验检测报告汇总等台帐。

试验资料归档应分类明确、齐整有序、条目清晰。签字不齐全,记录或报告不完整的资料不得归档。

五、工地试验室的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十一条 项目业主应统一所辖所有工地试验室采用的试验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项目业主应安排具备一定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和资历的专门人员,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及日常监管工作。实施过程中,如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应及时调换。

第三十三条 未经项目业主检查认定,如工地试验室擅自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其结果资料不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资料使用。

第三十四条 未经项目业主同意,工地试验室擅自调换试验检测人员,其签认的试验检测资料无效。

第三十五条 工地试验室使用未经检定、测试(自校)或检定、测试(自校)不合格的仪器设备完成的试验检测工作,其试验检测结果资料不能作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资料使用。

第三十六条 工地试验室编造虚假的试验记录和报告,工地试验室应停业整顿,由项目业主查明相关责任人,将其清退出场。

第三十七条 试验检测人员代签试验报告和记录,其试验检测报告作废,并由项目业主通报或清退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十八条 外委材料的试验检测机构不具有部 (略) 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等级证书》或批准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范围不包括的,试验检测报告无效,并需重新组织送检。

第三十九条 被认定为无效的试验检测资料所代表的工程材料或工程实体,项目业主必须根据事件性质,考虑试验检测数据可能偏离的程度,通过补检、专家论证等方式确认其质量状况,在无法保证其质量状况的情况下,必须返工处理。

第四十条 如工地试验室相互委托或替代完成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则项目业主应对相关工地试验室作出停业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对工地试验室工作进行干预,影响试验数据的真实性,或对工地试验室提供的不合格试验检测结果进行隐瞒的,由项目业主查明相关责任人,将其清退出场。

第四十二条 如工地试验室出现的违规行为因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监管不力造成,追究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项目业主应及时将有关工地试验室的违规处理情况向质量监督部门报备。

第四十四条 省交通质监站将对工地试验室或试验检测人员的违规情况视程度作出记入信用档案、取消试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或取消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 项目业主违反本办法规定,省交通质监站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时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各工程项目业主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本办法中部分条款进行细化。

第四十七条 (略) 交通质监站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于2008年12月20日起开始试行。


附表一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工地试验室类别

公路工程

水运工程

监理中心试验室

施工企业工地试验室

监理中心试验室

施工企业工地试验室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高速公路

普通公路

大型项目

中小型项目

大型项目

中小型项目

试验人员总数

≥5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4人

≥3人

技术

负责人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

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试验检测工程师。

试验

工程师

≥2人

≥1人

≥2人

≥1人

≥2人

≥1人

≥2人

≥1人

附表二 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功能区

类别

水泥室

水泥

混凝土室

土工室

集料室

力学室

样品室

沥青

原材料室

沥青

混合料室

标准

养护室

办公室

面积

要求

≥ 15 m2

≥ 20 m2

≥ 15 m2

≥ 15 m2

≥ 18 m2

≥ 10 m2

≥ 18 m2

≥20m2

≥ 20 m2

≥ 25 m2

注意事项

1、业主单位在考核试验室场所面积时根据申请的项目类别分别叠加所需要的面积;2、各功能区之间必须具有有效隔离措施,避免开展试验时相互干扰;3、有温湿度要求的功能区必须安装必要的温湿度控制设备;4、工地试验室场所需做好必要的安全和环保措施。


附表三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申 请 表

工地试验室名称:

申请日

(略) 交通质监站制

一、工地试验室基本情况登记表

工地试验室名称

所属监理机构或项目部

工程规模及主要构造物

工地试验室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所属母体情况

母体名称

行业等级/是否通过计量认证

联系方式

工地试验室人员情况

总人数

技术人员数

中级以上人员数

试验室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岗位

职称

专业

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检测人员证书编号

主要仪器设备

数量 (台套)

试验检测用房面积(m2

试验场地(m2

办公场地(m2

试验室

标养室

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应按工地试验室实际具备开展能力的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


二、试验检测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岗位

学历和专业

职称

从事试验

检测年限

证书编号

注:“证书编号”指通过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统一考试取得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员”证书编号,如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注明考试时间和通过考试的科目以及公告文件的文号。


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生产厂家

量程或规格

准确度

检定/校准单位

最近检定/校准日期

备注


四、申请工地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

第 页 共 页

序号

试验检测项目

采用的试验检测方法和标准(名称/编号)

所用主要仪器设备名称

设备编号

主要操作人员

备注

注:填写时应按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能力标准的主要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顺序填写。


五、工地试验室主要负责人简历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二寸彩照

学历

职称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试验检测年限

试验检测资格

证书编号

主要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起止日期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号

工作内容

担任职务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六、审查意见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现场机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项目业主考核结果:

(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四

母体试验室授权书

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决定设立工程合同段工地试验室,授权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工作。本单位对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和结果负责。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项,参数个,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授权机构:(盖章)

授 权 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表五

代理母体试验室授权书

经充分协商和明确责任,受单位委托,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我单位设立工程合同段工地试验室,授权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代表我单位全面负责工地试验室工作。我单位对授权设立的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活动和结果负责。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项,参数个,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4.

5.

6.

7.

8.

9.

10.

授权机构:(盖章)

授 权 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授权日期:年月日


附件六

(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主送单位(母体试验室或代理母体试验室):

根据《 (略)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我司对你单位在本项目 (标段) 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检查结果,该工地试验室已具备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的条件,现根据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以及对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核结果,批复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地试验室名称为:

二、允许在工地现场开展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

三、允许在工地试验室上岗的人员及岗位职务:

你单位应重视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开展的独立性,提供数据的真实性,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的稳定性。另要求你单位每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不少于次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我司(指挥部)。

抄送: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现场机构、工地试验室

二、修改部分

(一)招标文件P39“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条款“2.2.4(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原内容为:

履约信誉:

(1)试验室主任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加7分; A级的加6.3分;B级加4.9分;C、D级为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4.9分。

(2)企业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13分;A级得11.7分; B级得9.1分;C、D级得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9.1分。

现修改为:履约信誉:

(1)试验室主任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加7分; A级的加6.3分;B级加4.9分;C、D级为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4.9分。

(2)企业信用分: (略) (略) 发布的 (略) 高速公路养护工程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考核结果为AA级的得13分;A级得11.7分; B级得9.1分;C、D级得0分。未参加信用考核的按B级处理,得9.1分。

本补遗书及附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看下载相关附件,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高速 (略)

2023年8月4日

日期:2023-08-09 08: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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