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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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第二次)

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第二次)”有关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 (略) 纪委: (略) 监察委员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2023年6月29日,巫山县高唐街道起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巫山县高唐街道圣泉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花样百出,利用中午送餐时间通过传递通讯手机在评标室内,制造虚假串通评标委员会假象,而故意造成招标活动异常暂停,请问是否合法?2.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发改委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在全程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传递通讯手机的情况?难道是现场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一致达成共识,让其招标代理机构为所欲为,不达目的不罢休吗?3.巫山县高唐街道起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巫山县高唐街道圣泉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于2023年6月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发布第一次招标失败公告:《因在评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为了给各潜在投标人创造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招标人建议停止本次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停止该项目招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特此说明!》为什么不敢披露开评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的真实、具体细节?也未见对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人员的任何处理措施?难道巫山县的招投标活动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达到利益目的,自己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吗?4.巫山县抽取评标委员会的地区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巫山县不管是房建、市政还是水利项目抽取的经济专家总是仅有的那么两个人(潘京红、谭冬梅—水电造价:A*),且巫山县开标的项目造价专业都是设置的水电造价,难道这是巧合而不是故意为其项目量身打造吗?同时据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传言:巫山县有一个“控标”达人,简称巫山标霸(毛兴民—系巫山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专业负责联系串通相应区县的评标专家,并收取高额的操控费用,难道这不算违规违纪违法吗?所谓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那么:公平、公正、公开这六个大字意义何在?

(略) 级相关职能权威部门彻查巫山县招投标环境,还招投标行业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答: 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2: (略) (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勾结投标人在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进行投标资料造假,操控项目招标,存在利益交换的重大腐败行为。 (略) 万州三峡 (略) 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工程业绩为“金发中试车间工程建设项目”,其建筑面积为*.5m2,竣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而:官网(http://**_*.html)显示,其在2022年11月1日——10日,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G#办公楼仍在方案调整批前公示期。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显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ABCDEF栋(不含地下室)(建面*M2)部分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地下室车库部分(建面93314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5日,G#办公楼部分(建面92035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一个2022年1月仍在方案调整公示的项目竟然能在2021年8月就竣工验收,一个总面积为*m2的项目怎么就变成了*.5m2,三次分阶段验收的项目,变成了一次性验收,且验收时间还能提前近两年。事实表明:其投标所用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完全虚假,纯属伪造,在竣工验收时间、验收面积、验收次数等,均与官方的权威资料有重大出入,且完全不符合逻辑。 (略) (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的勾结、庇护该投标人弄虚作假,有着不可告人的重大腐败案,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嘉乐 (略)

2023年8月9日




[**].CQCF

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第二次)

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梁平高新区食品辐照平台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第二次)”有关答疑通知如下:

提问1: (略) 纪委: (略) 监察委员会: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2023年6月29日,巫山县高唐街道起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巫山县高唐街道圣泉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花样百出,利用中午送餐时间通过传递通讯手机在评标室内,制造虚假串通评标委员会假象,而故意造成招标活动异常暂停,请问是否合法?2.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现场,发改委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代表在全程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传递通讯手机的情况?难道是现场监督人员和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一致达成共识,让其招标代理机构为所欲为,不达目的不罢休吗?3.巫山县高唐街道起云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巫山县高唐街道圣泉小区居住环境改善工程于2023年6月3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巫山县)发布第一次招标失败公告:《因在评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为了给各潜在投标人创造公平公正的投标环境,招标人建议停止本次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停止该项目招标,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特此说明!》为什么不敢披露开评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的真实、具体细节?也未见对招标代理机构及监督人员的任何处理措施?难道巫山县的招投标活动无视法律法规,为了达到利益目的,自己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吗?4.巫山县抽取评标委员会的地区为:巫山县、巫溪县、奉节县、云阳县。巫山县不管是房建、市政还是水利项目抽取的经济专家总是仅有的那么两个人(潘京红、谭冬梅—水电造价:A*),且巫山县开标的项目造价专业都是设置的水电造价,难道这是巧合而不是故意为其项目量身打造吗?同时据各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传言:巫山县有一个“控标”达人,简称巫山标霸(毛兴民—系巫山县水利局工作人员)专业负责联系串通相应区县的评标专家,并收取高额的操控费用,难道这不算违规违纪违法吗?所谓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那么:公平、公正、公开这六个大字意义何在?

(略) 级相关职能权威部门彻查巫山县招投标环境,还招投标行业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答: 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提问2: (略) (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勾结投标人在荣昌高新区南拓片区城乡融合发展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进行投标资料造假,操控项目招标,存在利益交换的重大腐败行为。 (略) 万州三峡 (略) 为该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其投标工程业绩为“金发中试车间工程建设项目”,其建筑面积为*.5m2,竣工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而:官网(http://**_*.html)显示,其在2022年11月1日——10日,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G#办公楼仍在方案调整批前公示期。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显示,该投标业绩项目的ABCDEF栋(不含地下室)(建面*M2)部分竣工验收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地下室车库部分(建面93314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5日,G#办公楼部分(建面92035M2)竣工验收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一个2022年1月仍在方案调整公示的项目竟然能在2021年8月就竣工验收,一个总面积为*m2的项目怎么就变成了*.5m2,三次分阶段验收的项目,变成了一次性验收,且验收时间还能提前近两年。事实表明:其投标所用的业绩竣工验收资料完全虚假,纯属伪造,在竣工验收时间、验收面积、验收次数等,均与官方的权威资料有重大出入,且完全不符合逻辑。 (略) (招标人)、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监督机构)的勾结、庇护该投标人弄虚作假,有着不可告人的重大腐败案,并给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利益损失的行为,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招标无关,不予回复。

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梁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嘉乐 (略)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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