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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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区( (略)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条“投标报价及相关费用”本项目以费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工程资料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内容、服务期等,结合自身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的投入在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的60%(含)为招标限制费率(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作为收费基数。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以费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工程资料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内容、服务期等,结合自身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的投入在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计费标准的60%(含)为招标限制费率(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作为收费基数。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第三章招标需求“四、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而将向招标人收取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报价内容为“在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填报报价费率”(报价数值最多保留2位小数)。这里所说的“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主要是指《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而将向招标人收取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报价内容为“在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填报报价费率”(报价数值最多保留2位小数)。这里所说的“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主要是指《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序号10计费标准。
3第三章招标需求“六、服务费用的计取及支付方式”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的收费标准×中标费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的收费标准×中标费率。
4第三章招标需求“七、服务技术标准”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浙建价协〔2021〕13号)《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
5第六章合同协议书“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按照《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的 %,暂定签约合同价(暂按26亿进行计算)作为基数计算。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 元。结算审计完成后的最终结算价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合同(包括总包及各项分包)的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之和作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费率计算。
注:1、每次付款时咨询方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关审批材料,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若实际未发生某项咨询工作时,在结算价中应按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结合中标价扣除相应费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要求为准。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按照《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计费标准的 %,暂定签约合同价(暂按26亿进行计算)作为基数计算。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 元。结算审计完成后的最终结算价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合同(包括总包及各项分包)的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之和作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费率计算。
注:1、每次付款时咨询方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关审批材料,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若实际未发生某项咨询工作时,在结算价中应按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结合中标价扣除相应费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要求为准。
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的 %计取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计费标准的 %计取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明月街3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郑友宏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李渔路1103号A座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果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宏誉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为确保项目采购的顺利实施,避免因潜在供应商不明确相关规定而引起歧义。
*


附件信息: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华市中心医院新院区(金华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金华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HY-*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区( (略) 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略) 公共卫生临床中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条“投标报价及相关费用”本项目以费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工程资料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内容、服务期等,结合自身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的投入在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的60%(含)为招标限制费率(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作为收费基数。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以费率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和相关工程资料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范围、内容、服务期等,结合自身全过程造价咨询能力和力量、经济实力、市场风险的投入在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计费标准的60%(含)为招标限制费率(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最终结算总价)作为收费基数。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限制费率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第三章招标需求“四、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而将向招标人收取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报价内容为“在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填报报价费率”(报价数值最多保留2位小数)。这里所说的“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主要是指《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而将向招标人收取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报价内容为“在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填报报价费率”(报价数值最多保留2位小数)。这里所说的“政府部门规定收费标准”主要是指《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序号10计费标准。
3第三章招标需求“六、服务费用的计取及支付方式”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的收费标准×中标费率。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的收费标准×中标费率。
4第三章招标需求“七、服务技术标准”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浙建价协〔2021〕13号)《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浙价服〔2009〕84号)
5第六章合同协议书“五、酬金或计取方式”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按照《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的 %,暂定签约合同价(暂按26亿进行计算)作为基数计算。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 元。结算审计完成后的最终结算价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合同(包括总包及各项分包)的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之和作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费率计算。
注:1、每次付款时咨询方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关审批材料,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若实际未发生某项咨询工作时,在结算价中应按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结合中标价扣除相应费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要求为准。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标准按照《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计费标准的 %,暂定签约合同价(暂按26亿进行计算)作为基数计算。本项目暂定合同价为: 元。结算审计完成后的最终结算价以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合同(包括总包及各项分包)的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暂估价)之和作为计费基数,结合中标费率计算。
注:1、每次付款时咨询方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发票及相关审批材料,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2、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若实际未发生某项咨询工作时,在结算价中应按关于公布《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结合中标价扣除相应费用。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要求为准。
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开标一览表”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的通知(浙建价协〔2021〕13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1计费标准的 %计取按《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件附件《 (略)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务项目及收费指引》序号10计费标准的 %计取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明月街3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

质疑联系人:郑友宏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李渔路1103号A座1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果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浙江宏誉

质疑联系方式:05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略) 双龙南街801号财政局510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

为确保项目采购的顺利实施,避免因潜在供应商不明确相关规定而引起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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