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空港项目I44/03地块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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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空港项目I44/03地块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首钢空港项目(I44/03地块)(第二次)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

现将“首钢空港项目(I44/03地块)(第二次)”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期“1004日历天”现调整为“823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注”中的要求仅作为投标人参考报价,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08月24日11时00分,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均相应顺延。

4、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内容有与以上内容相似的地方作相应的调整。

重庆首 (略)

重庆顶轶建设 (略)

2023年8月9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

首钢空港项目(I44/03地块)(第二次)补遗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

现将“首钢空港项目(I44/03地块)(第二次)”补遗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工期“1004日历天”现调整为“823日历天”。

2、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注”中的要求仅作为投标人参考报价,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2023年08月24日11时00分,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电子投标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均相应顺延。

4、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内容有与以上内容相似的地方作相应的调整。

重庆首 (略)

重庆顶轶建设 (略)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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