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3CG05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综合评审表、价格评审表更正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
服务方案 | 运营管理方案(10分) | 要求针对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要求,制定运营管理方案,运营管理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管理、出入库管理、食材装卸及食材交接、配送线路规划、车辆运输人员配置等各项因素综合评分。 表述完整、内容齐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 表述较好、内容较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7分; 表述一般、内容一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 表述不完整、内容欠缺,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 ||
供货及配送能力(20分) | 1、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冷藏/冷链车辆,每辆3分,满分12分; (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明细清单、《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善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得8分; ( (略) 产权证明;若为租赁冷库,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冷库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善不得分 | |||
进货渠道(12分) | 1、提供米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油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3、提供其它主食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4、提供肉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5、提供家禽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6、提供水产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7、提供乳制品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8、提供无公害蔬菜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9、提供蛋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应急预案(10分) | 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 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可实施性的得6分; 应急预案有待完善的得3分; 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企业管理制度(9分) | 企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理、详细完整。 表述完整、内容齐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9分; 表述较好、内容较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 表述一般、内容一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 表述不完整、内容欠缺,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 |||
业绩 | 业绩(10分) | 提供2020年8月至今期间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得5分;满分10分。 | ||
信誉 | 履约能力(9分) | 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且通过年度审验的,每提供1个得3分,共9分,提供证书扫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查询截图。 | ||
注: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
最后报价 | (20分) | 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权重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
更正日期:2023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利辛县前进西路与政通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方式:白裕东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利辛县文州大道与淝河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联系方式:王云峰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裕东 王云峰
电 话:0558-* *
2023年8月9日
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ZLX2023CG05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三)综合评审表、价格评审表更正为: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
服务方案 | 运营管理方案(10分) | 要求针对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食材采购要求,制定运营管理方案,运营管理方案中包括但不限于食材采购管理、出入库管理、食材装卸及食材交接、配送线路规划、车辆运输人员配置等各项因素综合评分。 表述完整、内容齐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10分; 表述较好、内容较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7分; 表述一般、内容一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 表述不完整、内容欠缺,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 ||
供货及配送能力(20分) | 1、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冷藏/冷链车辆,每辆3分,满分12分; (自有车辆提供车辆明细清单、《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善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冷库得8分; ( (略) 产权证明;若为租赁冷库,则需提供租赁合同、租赁冷库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不完善不得分 | |||
进货渠道(12分) | 1、提供米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2、提供油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3、提供其它主食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4、提供肉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5、提供家禽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6、提供水产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7、提供乳制品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8、提供无公害蔬菜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9、提供蛋类的进货渠道合同和政府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 | |||
应急预案(10分) | 投标人应详细描述针对恶劣天气、突发情况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的得10分; 应急预案较为科学合理,有可实施性的得6分; 应急预案有待完善的得3分; 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企业管理制度(9分) | 企业内部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理、详细完整。 表述完整、内容齐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9分; 表述较好、内容较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6分; 表述一般、内容一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 表述不完整、内容欠缺,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得分 | |||
业绩 | 业绩(10分) | 提供2020年8月至今期间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得5分;满分10分。 | ||
信誉 | 履约能力(9分) | 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且通过年度审验的,每提供1个得3分,共9分,提供证书扫 (略) 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或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查询截图。 | ||
注: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
最后报价 | (20分) | 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权重分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
更正日期:2023年8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2.其他事项暂不作调整,请按采购文件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辛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利辛县前进西路与政通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方式:白裕东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利辛县文州大道与淝河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
联系方式:王云峰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裕东 王云峰
电 话:0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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