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的招标终止公告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的招标终止公告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的招标终止公告 | |||
工程编号 | E*7 | 工程名称 | 涟水县 (略)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 |
标段编号 | E** | 标段名称 |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工程 |
招标人 | 涟水县 (略) | ||
代理机构 | 江苏卓越 (略) | ||
处理结果 | 0 | ||
招标终止原因 | |||
备注 | 我单位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于2023年7月21上午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后于2023年7月24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有投标单位就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请求取消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我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组织原评标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评标一室对此异议进行复议,根据评标委员会复议结果,经核实, (略)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单位,招标文件第7.4.2条规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研究拟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的招标终止公告 | |||
工程编号 | E*7 | 工程名称 | 涟水县 (略)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 |
标段编号 | E** | 标段名称 |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工程 |
招标人 | 涟水县 (略) | ||
代理机构 | 江苏卓越 (略) | ||
处理结果 | 0 | ||
招标终止原因 | |||
备注 | 我单位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于2023年7月21上午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后于2023年7月24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有投标单位就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请求取消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我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组织原评标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评标一室对此异议进行复议,根据评标委员会复议结果,经核实, (略)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单位,招标文件第7.4.2条规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研究拟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的招标终止公告 | |||
工程编号 | E*7 | 工程名称 | 涟水县 (略)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 |
标段编号 | E** | 标段名称 |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工程 |
招标人 | 涟水县 (略) | ||
代理机构 | 江苏卓越 (略) | ||
处理结果 | 0 | ||
招标终止原因 | |||
备注 | 我单位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于2023年7月21上午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后于2023年7月24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有投标单位就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请求取消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我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组织原评标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评标一室对此异议进行复议,根据评标委员会复议结果,经核实, (略)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单位,招标文件第7.4.2条规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研究拟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
涟水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的招标终止公告 | |||
工程编号 | E*7 | 工程名称 | 涟水县 (略)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 |
标段编号 | E** | 标段名称 | 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工程 |
招标人 | 涟水县 (略) | ||
代理机构 | 江苏卓越 (略) | ||
处理结果 | 0 | ||
招标终止原因 | |||
备注 | 我单位滨河大厦2号楼室内智能化装修项目,于2023年7月21上午9: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后于2023年7月24日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公示期间,有投标单位就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提出异议: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为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要求,请求取消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我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组织原评标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评标一室对此异议进行复议,根据评标委员会复议结果,经核实, (略) 为本项目提供设计服务单位,招标文件第7.4.2条规定,取消其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经研究拟对该项目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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