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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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一标段-招标/资审公告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3-08-09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已由以伊犁州农业农村局以伊州农办字〔2022〕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常紫阳,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范围内
2.项目规模:农业措施修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度6600.73m,配套建筑物21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一标段)
45
153.98
建设规模:农业措施修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度6600.73m,配套建筑物21座。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疆外为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聘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过期失效时须另附同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0、2021、2022)财务会计报表。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项目所在地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并附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项目按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质量管理人员资格: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8、造价执业人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执、从业人员须具有水利工程造价执业资格。9、其他要求:凡未在全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及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勒克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 (略)
地 址: 尼勒克县 地 址 (略) 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招标部(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田伟彤 联 系 人: 祖红、卢雯琦
电 话: 0999-*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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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9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已由以伊犁州农业农村局以伊州农办字〔2022〕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常紫阳,招标人为尼勒克县农业技术推广站,代理机构为新疆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范围内
2.项目规模:农业措施修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度6600.73m,配套建筑物21座。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23年尼勒克县喀拉苏乡0.7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资金补充部分(一标段)
45
153.98
建设规模:农业措施修建田间道路2条,总长度6600.73m,配套建筑物21座。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疆外为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聘用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过期失效时须另附同专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及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3年(2020、2021、2022)财务会计报表。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项目所在地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项,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并附建造师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如有在建项目按无效投标处理。5、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质量管理人员资格: 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7、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须具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8、造价执业人员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造价执、从业人员须具有水利工程造价执业资格。9、其他要求:凡未在全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全 (略) 场监管服务平台记录不符的,其主要人员的资格、业绩及投标人业绩等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8月10日至2023年0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05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尼勒克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 (略)
地 址: 尼勒克县 地 址 (略) 开发区大学生科技创业孵化基地6楼招标部(安徽路和深圳路交叉路口)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田伟彤 联 系 人: 祖红、卢雯琦
电 话: 0999-*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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