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测量与入库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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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测量与入库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是2023年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测量与入库。

二、相关标准

(一)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登记办法》(2008,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

(3)《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 (略) 土地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二)引用技术标准及文件

(1)《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1998,国土〔籍〕字第36号);

(2)《 (略) 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

(5)《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

(6)《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7)《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 15967-2008 );

(8)《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

(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10)《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一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

(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 3007.1-2011);

(12)《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2010);

(1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

(14)《可量测实景影像》(CH/Z 1002-2009);

(15)《HNCORS网络RTK测量技术规定》(试行);

(1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

(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1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1014-2007;

(1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2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

(2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20258.1―2007);

(23)《地理信息元数据》(GB/T19710-2005);

(24)《 (略)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技术设计书》;

(25)《 (略) 时空大数据标准规范》;

(26)《 (略)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化方案说明》;

(27)《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 17278-2009);

(2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2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三、技术规格

一、工作范围:

2023年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测量与入库项目区域范围东至京港澳高速,南至湘府路,西至万芙路,北至木莲路、香樟路、曲塘路,总面积约15平方千米。

二、工作内容:

以土地立体开发利用和满足三维城镇地籍产权管理需求为目标,首先采用航空倾斜摄影方式获取地面分辨率优于0.03米的立体影像,然后基于倾斜摄影进行1:5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及精细化建模,构建场景三维模型;基于建筑施工/竣工CAD数据,构建建(构)筑物的实体三维模型;基于宗地和房产等调查数据,构建宗地和房屋的产权三维模型。将实体三维模型与场景三维模型进行融合,形成实景三维模型;将实景三维模型与产权三维模型进行融合,形成三维地籍模型。

(一)倾斜航空摄影测量

利用倾斜航空摄影方式获取工作范围内约15平方千米地面分辨率优于0.03米的立体影像,构建三维倾斜实景模型。

(二)倾斜航空摄影精细化建模

基于0.03米倾斜航空摄影模型,对工作范围内约10平方千米范围内的水系、交通、建(构)筑物、场地设施及各类地理实体要素进行精细建模,建(构)建筑物进行单体化精修建模后,要融合到三维倾斜精细模型中。

(三)地籍调查和地形数据更新

(1)1:5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

基于0.03米倾斜航空摄影模型,对15平方千米倾斜航空摄影范围区域内扣除闲置土地、在建工程、未变化区域等共计约10平方千米范围后,更新约5平方千米1:500比例尺地形图。

(2)地籍更新调查

根据已建地籍数据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开展地籍调查并更新地籍数据库。

(四)地籍三维建模

对15平方千米倾斜航空摄影范围区域内扣除政府、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用地,闲置土地、在建工程等共计约5平方千米范围后,其余约10平方千米范围内进行房屋产权三维模型。

(1)宗地产权三维模型(15平方千米)以规划和用地审批确定的宗地使用权地表、地上、地下空间范围为基准,采用三维界址点、界址线、界址面所围合的宗地空间范围,构建宗地产权三维模型。

(2)房屋产权三维模型(10平方千米)以房屋分层分户图为基础, (略) 房产测量技术标准,采用按楼层高度拉高建模的方法,以幢-层-户为单位构建房屋产权三维模型。

(3)三维实景模型构建(15平方公里)以三维场景模型为基础,将实体模型按其实际的空间方位布设于三维场景模型上,形成实体模型与场景模型一体化的三维实景模型。

(4)三维地籍模型构建(15平方公里)以三维实景模型为基础,将宗地产权三维模型、房屋产权三维模型与其对应的实景模型进行空间套合,形成实景模型与产权模型一体化的三维地籍模型。

(五)数据整合入库与应用

按照《 (略) 时空大数据标准规范》,将项目成果进行整合并入库至智慧长沙时空信息云平台或指定的平台,借助该平台实现包括倾斜摄影、单体化精修模型、宗地产权分层分户模型、房屋产权分层分户模型的管理及应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成果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工作成果要求:

(一)数字成果

1.1:500地形图成果;

2.倾斜摄影三维模型;

3.宗地产权三维模型;

4.房屋产权三维模型;

(二)文字报告成果

1.《项目技术设计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技术总结》;

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说明:

项目预算:*.00元,详细预算如下表:

工作内容

单价上限价(元)

数量

单位

费用(元)

倾斜航空摄影测量

20000

15

平方千米

*

倾斜航空摄影精细化建模

60000

10

平方千米

*

地形数据更新

60000

5

平方千米

*

地籍更新调查以及宗地三维模型构建

20000

15

平方千米

*

房屋产权三维模型构建

72000

10

平方千米

*

数据整合入库与应用

*

1

*

合计

*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据实结算的余款。

(二)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乘以各项单价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是2023年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测量与入库。

二、相关标准

(一)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土地登记办法》(2008,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

(3)《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 (略) 土地登记实施细则(试行)》;

(二)引用技术标准及文件

(1)《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1998,国土〔籍〕字第36号);

(2)《 (略) 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GB/T 6962-2005);

(5)《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GB/T 7930-2008);

(6)《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7931-2008);

(7)《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 15967-2008 );

(8)《航空摄影技术设计规范》(GB/T 19294-2003);

(9)《数字航空摄影测量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10)《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一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GB/T 27920.1-2011);

(11)《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测图规范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数字线划图》(CH/T 3007.1-2011);

(12)《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2010);

(13)《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

(14)《可量测实景影像》(CH/Z 1002-2009);

(15)《HNCORS网络RTK测量技术规定》(试行);

(16)《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

(1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17);

(18)《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国土资源部TD/T1014-2007;

(19)《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

(2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CH/T 9005-2009);

(2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

(22)《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字典》(GB/T 20258.1―2007);

(23)《地理信息元数据》(GB/T19710-2005);

(24)《 (略)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技术设计书》;

(25)《 (略) 时空大数据标准规范》;

(26)《 (略) 城镇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化方案说明》;

(27)《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 17278-2009);

(2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2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2008)。

三、技术规格

一、工作范围:

2023年城镇地籍变更调查测量与入库项目区域范围东至京港澳高速,南至湘府路,西至万芙路,北至木莲路、香樟路、曲塘路,总面积约15平方千米。

二、工作内容:

以土地立体开发利用和满足三维城镇地籍产权管理需求为目标,首先采用航空倾斜摄影方式获取地面分辨率优于0.03米的立体影像,然后基于倾斜摄影进行1:5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及精细化建模,构建场景三维模型;基于建筑施工/竣工CAD数据,构建建(构)筑物的实体三维模型;基于宗地和房产等调查数据,构建宗地和房屋的产权三维模型。将实体三维模型与场景三维模型进行融合,形成实景三维模型;将实景三维模型与产权三维模型进行融合,形成三维地籍模型。

(一)倾斜航空摄影测量

利用倾斜航空摄影方式获取工作范围内约15平方千米地面分辨率优于0.03米的立体影像,构建三维倾斜实景模型。

(二)倾斜航空摄影精细化建模

基于0.03米倾斜航空摄影模型,对工作范围内约10平方千米范围内的水系、交通、建(构)筑物、场地设施及各类地理实体要素进行精细建模,建(构)建筑物进行单体化精修建模后,要融合到三维倾斜精细模型中。

(三)地籍调查和地形数据更新

(1)1:500比例尺地形图更新

基于0.03米倾斜航空摄影模型,对15平方千米倾斜航空摄影范围区域内扣除闲置土地、在建工程、未变化区域等共计约10平方千米范围后,更新约5平方千米1:500比例尺地形图。

(2)地籍更新调查

根据已建地籍数据库、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开展地籍调查并更新地籍数据库。

(四)地籍三维建模

对15平方千米倾斜航空摄影范围区域内扣除政府、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用地,闲置土地、在建工程等共计约5平方千米范围后,其余约10平方千米范围内进行房屋产权三维模型。

(1)宗地产权三维模型(15平方千米)以规划和用地审批确定的宗地使用权地表、地上、地下空间范围为基准,采用三维界址点、界址线、界址面所围合的宗地空间范围,构建宗地产权三维模型。

(2)房屋产权三维模型(10平方千米)以房屋分层分户图为基础, (略) 房产测量技术标准,采用按楼层高度拉高建模的方法,以幢-层-户为单位构建房屋产权三维模型。

(3)三维实景模型构建(15平方公里)以三维场景模型为基础,将实体模型按其实际的空间方位布设于三维场景模型上,形成实体模型与场景模型一体化的三维实景模型。

(4)三维地籍模型构建(15平方公里)以三维实景模型为基础,将宗地产权三维模型、房屋产权三维模型与其对应的实景模型进行空间套合,形成实景模型与产权模型一体化的三维地籍模型。

(五)数据整合入库与应用

按照《 (略) 时空大数据标准规范》,将项目成果进行整合并入库至智慧长沙时空信息云平台或指定的平台,借助该平台实现包括倾斜摄影、单体化精修模型、宗地产权分层分户模型、房屋产权分层分户模型的管理及应用。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递交成果的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工作,提交所有成果并达到验收要求。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工作成果要求:

(一)数字成果

1.1:500地形图成果;

2.倾斜摄影三维模型;

3.宗地产权三维模型;

4.房屋产权三维模型;

(二)文字报告成果

1.《项目技术设计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技术总结》;

4.《项目工作总结报告》。

六、验收标准

(一)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二)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项目说明:

项目预算:*.00元,详细预算如下表:

工作内容

单价上限价(元)

数量

单位

费用(元)

倾斜航空摄影测量

20000

15

平方千米

*

倾斜航空摄影精细化建模

60000

10

平方千米

*

地形数据更新

60000

5

平方千米

*

地籍更新调查以及宗地三维模型构建

20000

15

平方千米

*

房屋产权三维模型构建

72000

10

平方千米

*

数据整合入库与应用

*

1

*

合计

*

二、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据实结算的余款。

(二)本项目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最后结算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量乘以各项单价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三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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