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GSFZCF-2023-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富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资信及技术评分”序号3:拟投入现场设备设施(0-23分) | 1.提供地质雷达、三维激光扫描仪、陀螺仪的,每项设备得1分,最高得3分。 2.提供地下管线探测仪、GP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的,各仪器每台得1分,每种仪器最多得2分,最高得8分。 3.提供管道检测机器人以及潜望镜,每套得1分,最高得2分。 4.提供无人机,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5.提供无人船,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6.具有自有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2分。 7.拟投入的排查车辆(包括吸污车、疏通车等对本项目有实际作用的功能车辆),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以上设备车辆工具需为投标人自有,租赁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各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车辆还需提供车辆照片以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实验室证明材料需提供氨氮测定仪、总磷测试仪、总氮测定仪采购发票、实验室场地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1.提供地质雷达、三维激光扫描仪、陀螺仪的,每项设备得1分,最高得3分。 2.提供地下管线探测仪、GP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的,各仪器每台得1分,每种仪器最多得2分,最高得8分。 3.提供管道检测机器人以及潜望镜,每套得1分,最高得2分。 4.提供无人机,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5.提供无人船,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6.具有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2分。 7.拟投入的排查车辆(包括吸污车、疏通车等对本项目有实际作用的功能车辆),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1)以上第7点拟投入的排查车辆,若为公司自有的得相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相应分值的50%分数,公司自有的须提供提供车辆照片以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及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2)以上第1-5点拟投入各设备,若为公司自有的得相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相应分值的50%分数,公司自有的需提供各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复印件;(3)以上第6点水 (略) 自有的得相应分值的100%分数需提供氨氮测定仪、总磷测试仪、总氮测定仪采购发票、实验 |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单位根据调整后的资信及技术评分内容自行调整相关内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地 址: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劳动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熊蔚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 (略)
地 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倪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杭州 (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略) 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赵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
附件信息:
852.5K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富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GSFZCF-2023-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富阳区入河排污口排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二)资信及技术评分”序号3:拟投入现场设备设施(0-23分) | 1.提供地质雷达、三维激光扫描仪、陀螺仪的,每项设备得1分,最高得3分。 2.提供地下管线探测仪、GP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的,各仪器每台得1分,每种仪器最多得2分,最高得8分。 3.提供管道检测机器人以及潜望镜,每套得1分,最高得2分。 4.提供无人机,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5.提供无人船,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6.具有自有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2分。 7.拟投入的排查车辆(包括吸污车、疏通车等对本项目有实际作用的功能车辆),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以上设备车辆工具需为投标人自有,租赁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上述各设备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车辆还需提供车辆照片以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实验室证明材料需提供氨氮测定仪、总磷测试仪、总氮测定仪采购发票、实验室场地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 1.提供地质雷达、三维激光扫描仪、陀螺仪的,每项设备得1分,最高得3分。 2.提供地下管线探测仪、GP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的,各仪器每台得1分,每种仪器最多得2分,最高得8分。 3.提供管道检测机器人以及潜望镜,每套得1分,最高得2分。 4.提供无人机,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5.提供无人船,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 6.具有水质检测实验室的得2分。 7.拟投入的排查车辆(包括吸污车、疏通车等对本项目有实际作用的功能车辆),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得4分。 【证明材料】(1)以上第7点拟投入的排查车辆,若为公司自有的得相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相应分值的50%分数,公司自有的须提供提供车辆照片以及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及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2)以上第1-5点拟投入各设备,若为公司自有的得相应分值的100%分数,租赁的得相应分值的50%分数,公司自有的需提供各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发票复印件;(3)以上第6点水 (略) 自有的得相应分值的100%分数需提供氨氮测定仪、总磷测试仪、总氮测定仪采购发票、实验 |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获取采购文件单位根据调整后的资信及技术评分内容自行调整相关内容。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富阳分局
地 址: (略) 富阳区富春街道劳动路5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熊蔚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 (略)
地 址: (略) 富阳区鹿山街道金鹿路269号鹿山时代C幢5楼5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倪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杭州 (略)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略) 富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 (略) 上城区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
传 真:/
联系人 :朱女士/赵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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