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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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特房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丙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17:16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思明区展鸿路85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05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Z-HLG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澄清函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招标编号:FJYZ-HLGM*),现做以下澄清:

本项目的财政审核控制价为人民币867.859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函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福建 (略)

2023/8/10

------------------------------------------------------------------------------------------------

回        执
福建 (略) :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展鸿路85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联系方式:陈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59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电力专用自动化控制设备,货物/专用设备/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 (略)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17:16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01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10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592-*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思明区展鸿路85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先生 059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YZ-HLGM*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澄清函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厦门现代服务业基地(*洲片区)统建区II-4地块正式用电工程电力电缆(招标编号:FJYZ-HLGM*),现做以下澄清:

本项目的财政审核控制价为人民币867.859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

按招标文件规定,本澄清函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澄清函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传真为0592-*,否则视为贵司已收悉。

特此通知

福建 (略)

202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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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福建 (略) :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FAX:0592-*)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思明区展鸿路85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联系方式:陈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思明区湖滨西路9号亿力大厦31楼3101             

联系方式:李先生 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0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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