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标段第1次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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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标段第1次补充说明

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景宁县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和浙江交通网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白大线与现状235国道交叉口,与现状235国道顺接,对现状桥梁拆除重建后,设置隧道穿越山体,随后线位跨过老路和北溪,于道班房东侧与溧宁高速公路东坑互通A匝道延伸段(本次J匝道)交叉并设置互通进行交通转换,随后路线设置桥梁跨越白鹤水库,经发隆、沿何村北面展线,设林山隧道至林山,设小燕特长隧道(约4352m,其中景宁段881.8m)至景泰交界处,顺接泰顺段小燕隧道,终点县界桩号K6+978.117,路线全长6.978公里。

本项目全线设置桥梁(包含互通主线桥)1630.8米/6座,其中大桥1564.8米/5座(其中罗坑大桥桥长261m,最大墩高67m,单跨最大跨径80m连续刚构桥梁),中桥66米/1座;隧道2060.3米/2.5座,其中特长隧道881.8m/0.5座(景宁段),中/短隧道1178.5米/2座;(桥隧长度按左右幅平均计)。设置一般式互通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2处,管理用房1处,养护工区1处。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约11.041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8466亿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0米,桥梁宽度2×9.75米,隧道净宽2×10米。白鹤互通匝道设计速度30/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9/16.5米,J匝道采用双向两车道,其余匝道为单向单车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EPC01标段。

第EPC01标段:起讫桩号为K0+000~K6+978.117、全长约6.978公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包括本标段范围内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隧道消防、信号控制、房建工程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施(含绿化、景观等)、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等)、筑路材料及施工组织计划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定测详勘(岩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调整、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

(2)项目施工任务:包括本标段范围内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隧道消防、信号控制、房建工程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施(含绿化、景观等)、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等)等的施工及工程设备安装、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

2.4计划工期

(1)总工期:42个月(预计1277个日历天,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设计工期:6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报送至发包人之日止);

(3)施工工期:3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5)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

(6)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为12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7)保修期:房建工程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他工程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或责令停业等不良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2)同时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级资质);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c.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业绩,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5)。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勘察或设计任务,并具有本章第3.1(2)目规定的相应资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4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10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8日14: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

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产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和浙江交通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地址: (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15号

邮编:*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8-*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 (略)

地址: (略) (略) 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工

电话:0578-*、*

邮箱:*@*q.com

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2023年07月28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第EPC01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5国道景宁东坑至景泰交界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3〕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建设资金来源:省级补助及景宁县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下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和浙江交通网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位于白大线与现状235国道交叉口,与现状235国道顺接,对现状桥梁拆除重建后,设置隧道穿越山体,随后线位跨过老路和北溪,于道班房东侧与溧宁高速公路东坑互通A匝道延伸段(本次J匝道)交叉并设置互通进行交通转换,随后路线设置桥梁跨越白鹤水库,经发隆、沿何村北面展线,设林山隧道至林山,设小燕特长隧道(约4352m,其中景宁段881.8m)至景泰交界处,顺接泰顺段小燕隧道,终点县界桩号K6+978.117,路线全长6.978公里。

本项目全线设置桥梁(包含互通主线桥)1630.8米/6座,其中大桥1564.8米/5座(其中罗坑大桥桥长261m,最大墩高67m,单跨最大跨径80m连续刚构桥梁),中桥66米/1座;隧道2060.3米/2.5座,其中特长隧道881.8m/0.5座(景宁段),中/短隧道1178.5米/2座;(桥隧长度按左右幅平均计)。设置一般式互通立体交叉1处,平面交叉2处,管理用房1处,养护工区1处。

本项目概算总金额约11.0416亿元,其中建安费约8.8466亿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主线采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20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10米,桥梁宽度2×9.75米,隧道净宽2×10米。白鹤互通匝道设计速度30/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9/16.5米,J匝道采用双向两车道,其余匝道为单向单车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其余技术指标按照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相关规定。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EPC01标段。

第EPC01标段:起讫桩号为K0+000~K6+978.117、全长约6.978公里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勘察设计任务:包括本标段范围内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隧道消防、信号控制、房建工程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施(含绿化、景观等)、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等)、筑路材料及施工组织计划等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包括定测详勘(岩土、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调整、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后续服务(含动态设计)、相关科研(如需要)及专题报告(如需要)等。

(2)项目施工任务:包括本标段范围内公路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隧道机电、隧道消防、信号控制、房建工程等)、环境保护与景观设施(含绿化、景观等)、其他工程(含改河、改渠、改路等)等的施工及工程设备安装、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保修。

2.4计划工期

(1)总工期:42个月(预计1277个日历天,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设计工期:6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报送至发包人之日止);

(3)施工工期:3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械完工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5)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至发包人颁发绿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止);

(6)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绿化工程为12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7)保修期:房建工程详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其他工程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或责令停业等不良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2)同时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勘察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级资质);

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专业*级资质);

c.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业绩,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录1-5)。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承担施工任务;联合体其他成员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分工内容承揽勘察或设计任务,并具有本章第3.1(2)目规定的相应资质。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前期咨询服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4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08月10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08月11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28日14:30。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4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

至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产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5.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和浙江交通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地址: (略) 景宁畲族自治县新田路15号

邮编:*

联系人:任工

电话:0578-*

招标代理:浙江中正 (略)

地址: (略) (略) 双塔街道鹿溪二区1幢217室、219-227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马工

电话:0578-*、*

邮箱:*@*q.com

景宁畲族自治县 (略)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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