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闸、苗寺等站水文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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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闸、苗寺等站水文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颍上闸、苗寺等站水文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浏览次数:1
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3FS03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上闸、苗寺等站水文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 60%,中标人需提供等额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最终有效期为该合同计划工期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延长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有效期);累计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量后,施工资料及支付申请资料齐全,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监理审核通过,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所有工程完工,经第三方审核出具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报告,*方确认无误,由*方支付审计定案总价 2.5%的 质量保证金后,累计支付至审计定案总价的 100%。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如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中标人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支付预付款。”更正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60%,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保函最终有效期为该合同计划工期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延长保函有效期),采购人将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5%,余款2.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如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支付预付款。”内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无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3)其他方式:由*方支付审计定案总价2.5%的质量保证金。更正为: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3)其他方式:余款2.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内容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9室;”更正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5室;”

更正日期:2023年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阜阳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 (略) 颍州区文德路5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 (略)

地址: (略) 颍州区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廉子建梅琦

电 话:**

五、附件

附件信息:

颍上闸、苗寺等站水文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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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Y2023FS03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颍上闸、苗寺等站水文监测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内容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 60%,中标人需提供等额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最终有效期为该合同计划工期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延长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有效期);累计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量后,施工资料及支付申请资料齐全,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监理审核通过,累计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所有工程完工,经第三方审核出具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报告,*方确认无误,由*方支付审计定案总价 2.5%的 质量保证金后,累计支付至审计定案总价的 100%。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退还。注:在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如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即中标人无需提供预付款担保,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支付预付款。”更正为:“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合同价的60%,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等额无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保函最终有效期为该合同计划工期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延长保函有效期),采购人将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预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5%,余款2.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付清。注: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如书面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按皖财购〔2022〕556号规定,采购人可不支付预付款。”内容二: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中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无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3)其他方式:由*方支付审计定案总价2.5%的质量保证金。更正为: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3)其他方式:余款2.5%作为质量保证金(若质量保证金选择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形式,则不扣除本部分余款)。内容三: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9室;”更正为:“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5室;”

更正日期:2023年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阜阳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 (略) 颍州区文德路5号

联系方式: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新 (略)

地址: (略) 颍州区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11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廉子建梅琦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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