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公告
9月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项目公告
9月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9月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人为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略) 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现金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员忠诚险、车辆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期:30日历天。
3.3服务地点: (略) (比选人指定地点) 3.4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购买比选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 (略) 或经总 (略) (略) 级分支机构( (略) 只能 (略) (略) 级分支机构),投 (略)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如投标人是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略) 和省级( (略) )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 (略) 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保险企业法人;
【 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3)2020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投标人具有承保单位年保费规模500万元(含)以上的财产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合同3份。(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意:同一法人主体客户同一年的多个有效合同,只能算作一个。)
(4) (略)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其中任意连续两年保险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至少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含有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账号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以及电子文件上传)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联系人:魏高琪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023-*
9月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9月财产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人为 (略) 。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略) 财产保险(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现金险、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员忠诚险、车辆保险)补充医疗保险。
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期:30日历天。
3.3服务地点: (略) (比选人指定地点) 3.4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对投标人适用要求:只有购买比选文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 (略) 或经总 (略) (略) 级分支机构( (略) 只能 (略) (略) 级分支机构),投 (略)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如投标人是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 (略) 和省级( (略) )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略) 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 (略) 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拥有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范围的保险企业法人;
【 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3)2020年1月1日至本招标文件发出日期间,投标人具有承保单位年保费规模500万元(含)以上的财产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合同3份。(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意:同一法人主体客户同一年的多个有效合同,只能算作一个。)
(4) (略)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其中任意连续两年保险业务收入不低于20亿元,至少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含有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法人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意: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账号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以及电子文件上传)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800 元/份标书费(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联系人:魏高琪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崔畅
电 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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