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调激光仪采购
更正公告—调激光仪采购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QYLJTZB-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调Q ND-YAG激光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R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中商务要求第5项违约责任里,增加第6点内容为“本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结束一年后,由采购人书面确认并扣除有关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因财政审批导致迟延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更正日期:2023年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
地 址: (略) 南山区常兴路11号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55-*
邮 箱:*@*ttp://**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QYLJTZB-HW-*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调Q ND-YAG激光仪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 R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中商务要求第5项违约责任里,增加第6点内容为“本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款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投标人以保函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在设备验收合格结束一年后,由采购人书面确认并扣除有关违约金或损失赔偿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退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因财政审批导致迟延付款的,不视为采购人违约,中标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更正日期:2023年8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
地 址: (略) 南山区常兴路11号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55-*
邮 箱:*@*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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