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运馆屋面修缮工程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亚运馆屋面修缮工程遴选项目更正公告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遴选文件
更正内容:
原遴选文件中:
1.“遴选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附表4:商务评审表(40分)”中“第三方评价2、申报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累计15项(不含本数)以上的,得2分;此外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更正为:“第三方评价2、申报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相关专利证书累计15项(不含本数)以上的,得4分,10-15项(含15本数)得2分,5-10项(含10本数)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遴选文件中第三章申报供应商须知”中“2.3.1 遴选单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遴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遴选文件的申报供应商。修改遴选文件的时间距申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申报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申报截止时间” 更正为:“2.3.1 遴选单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遴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遴选文件的申报供应商。修改遴选文件的时间距申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申报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申报截止时间”
3. 遴选邀请书中“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9时30分”更正为:“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9时30分”
3. 遴选邀请书中“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更正为:“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
原遴选公告中:
1. 遴选公告中“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9时30分”更正为:“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9时30分”
2. 遴选公告中“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更正为:“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 8月11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原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广州大道中 1268 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2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遴选文件
更正内容:
原遴选文件中:
1.“遴选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附表4:商务评审表(40分)”中“第三方评价2、申报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相关发明专利证书累计15项(不含本数)以上的,得2分;此外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更正为:“第三方评价2、申报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工程建设类相关专利证书累计15项(不含本数)以上的,得4分,10-15项(含15本数)得2分,5-10项(含10本数)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遴选文件中第三章申报供应商须知”中“2.3.1 遴选单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遴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遴选文件的申报供应商。修改遴选文件的时间距申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申报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申报截止时间” 更正为:“2.3.1 遴选单位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遴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遴选文件的申报供应商。修改遴选文件的时间距申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申报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申报截止时间”
3. 遴选邀请书中“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9时30分”更正为:“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9时30分”
3. 遴选邀请书中“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更正为:“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
原遴选公告中:
1. 遴选公告中“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9时00分-9时30分”更正为:“5.1申报文件的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9时00分-9时30分”
2. 遴选公告中“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更正为:“5.2申报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9时30分,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六楼”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 8月11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原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广州大道中 1268 号
联系人:杜老师
电话: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
联系人:林小姐
电话:020-*-829
电子邮件:*@*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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