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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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项目-变更公告

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

2.2实施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3年

2.4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921,030.26元人民币/年,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1)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2)投标人应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注册备案,提供备案信息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3)法人/股东清单(不限格式);

4)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不限于发票、查询截图等);

3.1.2财务要求:

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2年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或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连续3年中至少2年净利润为正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的1个消防维保或消防检测合同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或服务期的第一天)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合同附带一张结算发票,金额不限,发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6) 至少有1个合同不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1.4企业诚信: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 (略) 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5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 (略) 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 (略) 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 (略) 场询价方式),如中选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供应商中选*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⑤提供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本次招标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参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20时至2023年8月17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时,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金靖哲

座机:0431-*、*

手机:*、*

邮箱:*@*ttp://**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01 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服务 2023-08-11 20:00 2023-08-17 20:00 2023-08-31 09:00 我要投标
, (略) ,长春,0431-,0736-

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项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服务采购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

2.2实施地点: (略)

2.3服务期限:3年

2.4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921,030.26元人民币/年,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1)资质证书扫描件,评标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为企业的,投标人的企业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2)投标人应在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注册备案,提供备案信息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

3)法人/股东清单(不限格式);

4)提供一般纳税人资质(不限于发票、查询截图等);

3.1.2财务要求:

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2022年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或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连续3年中至少2年净利润为正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文件开启当日的1个消防维保或消防检测合同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或服务期的第一天)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每个合同附带一张结算发票,金额不限,发票时间应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6) 至少有1个合同不含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1.4企业诚信:

1.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 (略) 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 (略) 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无相关信息公示)

3.1.5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 (略) 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采购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 (略) 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采购人有权对中选人供货期间的竞争力进行考察( (略) 场询价方式),如中选人的价格不再具有竞争力,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选定供应商

②供应商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③供应商中选*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④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⑤提供完全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略) 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母、子公司同时参与;本次招标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参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招标 (略) 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1日20时至2023年8月17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 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元。

4.4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9时,温馨提醒,投标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提前一日上传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联系方式

7.1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

http://**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

7.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7.4 财务专员

04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7.5 招标人

采购人名称: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尚巍

电话:*

7.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 (略)

地址: (略) 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邢栋、金靖哲

座机:0431-*、*

手机:*、*

邮箱:*@*ttp://**

8. 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0.1投标人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ZB*/01 一汽物流-消防维保、检测项目 服务 2023-08-11 20:00 2023-08-17 20:00 2023-08-31 09:00 我要投标
, (略) ,长春,0431-,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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