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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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更正公告
  •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14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70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JY*

    二、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7月26日

    三、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中1、投标人具有2条及以上医疗布草专用全自动洗衣龙系统、全自动洗衣机15台及以上、日产能力30T以上,满足的计8分;具备全自动洗衣龙1条或全自动洗涤单机10台及以上,且日产能力15T以上,满足的计4分;具有洗涤单机5台及以上的,计1分。(须提供机器型号、图片、厂区机器分布照片、采购合同、相关付款凭证的影印件等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投标人具有医疗布草专用全自动洗衣龙系统或具备全自动洗衣机15台(含)以上的计8分;具有全自动洗涤单机10台(含)以上的计4分;具有洗涤单机5台(含)以上的,计1分。(须提供机器型号、图片、厂区机器分布照片、采购合同、相关付款凭证的影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中2、投标人每拥有1台多通道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不含吊挂系统和爬坡输送线),计5分,本项计满10分止(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购销合同和付款凭证,否则不计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每拥有1台多通道污布草分拣平台的,计5分,本项计满10分止(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购销合同和付款凭证,否则不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中6、投标人使用电能锅炉、天然气锅炉或电厂回收循环蒸气清洁环保能源的,计2分。(提供能源合同复印件或半年以内的付款凭证等证明资料,否则不计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具备有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规定的电能锅炉或天然气锅炉的计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半年以内的付款凭证等证明资料,否则不计分)

    (四)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14:30;

    现更改为: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

    四、其它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唐主任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湘 (略)

    联 系 人:李 婕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芙蓉中路2 (略) B栋1楼

    澄清文件附件:

    更正公告.PDF

更正公告
  • 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8-14
  •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布草洗涤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3】0170号

    3、委托代理编号:XTJY*

    二、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7月26日

    三、更正事项:

    (一)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中1、投标人具有2条及以上医疗布草专用全自动洗衣龙系统、全自动洗衣机15台及以上、日产能力30T以上,满足的计8分;具备全自动洗衣龙1条或全自动洗涤单机10台及以上,且日产能力15T以上,满足的计4分;具有洗涤单机5台及以上的,计1分。(须提供机器型号、图片、厂区机器分布照片、采购合同、相关付款凭证的影印件等证明材料)。

    现更改为:投标人具有医疗布草专用全自动洗衣龙系统或具备全自动洗衣机15台(含)以上的计8分;具有全自动洗涤单机10台(含)以上的计4分;具有洗涤单机5台(含)以上的,计1分。(须提供机器型号、图片、厂区机器分布照片、采购合同、相关付款凭证的影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中2、投标人每拥有1台多通道污布草自动分拣平台的(不含吊挂系统和爬坡输送线),计5分,本项计满10分止(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购销合同和付款凭证,否则不计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每拥有1台多通道污布草分拣平台的,计5分,本项计满10分止(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图片,购销合同和付款凭证,否则不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评分办法商务部分“企业综合实力”中6、投标人使用电能锅炉、天然气锅炉或电厂回收循环蒸气清洁环保能源的,计2分。(提供能源合同复印件或半年以内的付款凭证等证明资料,否则不计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具备有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规定的电能锅炉或天然气锅炉的计2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半年以内的付款凭证等证明资料,否则不计分)

    (四)原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14:30;

    现更改为:2023年8月28日14时30分;

    四、其它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略) (略)

    联 系 人:唐主任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东湖路29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湘 (略)

    联 系 人:李 婕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岳塘区芙蓉中路2 (略) B栋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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