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蓝田县农业产业体系及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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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蓝田县农业产业体系及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ZCZ-202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农业产业体系及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修改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截图中,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蓝田县长坪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四路中登广场B座706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

陕西中 (略)

2023年08月1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ZCZ-2023-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蓝田县农业产业体系及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进行修改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注册地在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
(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缴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网上可查询的网址信息);
(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7)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提供磋商时限内“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截图中,无严重失信记录;(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信用承诺函。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中,不存在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提供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蓝田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蓝田县长坪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 (略)

地址: (略) 未央区凤城四路中登广场B座706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

陕西中 (略)

2023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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