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湘乡市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湘乡市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3】92号
3、采购代理编号:WCZXC2023-HW(XX)-052
4、采购项目预算:26,206,474.18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7日
二、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第7、评审因素和标准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审 3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5 分; 2、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3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
2 | 技术评审 59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指标15分 | 系统架构和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技术参数中每项不满足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系统总体架构和产品技术指标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
运维服务 15分 | 1、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对日常巡检维护、应急处理、人员培训、服务保障等部分制定有详细的子方案,依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的计6分;较科学、合理的,计4分;欠科学、合理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2、针对本项目建立专门的运维团队,具体团队成员要求如下: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计3分,一项不满足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团队6人的要求: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或电子工程类专业)1名;PMP项目经理1名;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名;网络工程师1名;IT服务工程师1名、软件类工程师1名;安全员1名;全部满足计6分,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所有人员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 | ||
建设方案建设部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建设方案先进合理、计划安排得当、保障措施有力、规划完整的,计10分;建设方案较先进合理、计划安排较得当、保障措施较有力、规划较完整的,计5分;建设方案先进合理性、计划安排、保障措施、规划完整性一般的,计2分;系统建设方案出现重大失误,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的,计0分。 | ||
建设方案技术部分 19分 |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经济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经济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4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兼容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兼容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充分考虑信息资源共享,依据信息资源共享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先进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先进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 (略) 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依据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技术方案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的整体系统技术方案、软硬件环境配置方案、系统部署方案、实施过程保障体系、技术服务方案等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 |||
3 | 商务评审 6分 | 综合实力2分 | 2、投标人具备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认证的,5级计1分,4级及以下的计0.5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售后服务4分 |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方案,在满足商务要求的基础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小项:①售后服务体系 (包括:免费电话技术咨询、现场服务、及 时提供产品和技术的更新信息、标准化服务流程、服务响应及到场时间); ②售后维修规章制度;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包括: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措施、质保期后售后保障措施) ;④售后保障措施 (包括:售前服务、 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维修服务、更换服务、维修服务) ;⑤应急预案 (包括:应急供货措施、质量产品问题处理预案、运输工程突发事件预 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公共卫生预案等) 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 行的,每项得 0.6 分;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4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2 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具备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七星及以上级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软硬件的售后服务”)的计1分,没有的不记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注意: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件、证明不合格或投标文件有虚假材料的。
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招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 (略) 场价或恶意低价投标等)。
4、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完全响应、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货物或服务要求数量的。
5、招标人以他人名义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或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的。
变更为:
7、评审因素和标准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审 3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5 分; 2、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3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
2 | 技术评审 59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指标15分 | 系统架构和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技术参数中每项不满足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系统总体架构和产品技术指标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
运维服务 15分 | 1、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对日常巡检维护、应急处理、人员培训、服务保障等部分制定有详细的子方案,依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的计6分;较科学、合理的,计4分;欠科学、合理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2、针对本项目建立专门的运维团队,具体团队成员要求如下: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计3分,一项不满足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团队7人的要求: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或电子工程类专业)1名;PMP项目经理1名;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名;网络工程师1名;IT服务工程师1名、软件类工程师1名;安全员1名;全部满足计6分,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所有人员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 | ||
建设方案建设部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建设方案先进合理、计划安排得当、保障措施有力、规划完整的,计10分;建设方案较先进合理、计划安排较得当、保障措施较有力、规划较完整的,计5分;建设方案先进合理性、计划安排、保障措施、规划完整性一般的,计2分;系统建设方案出现重大失误,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的,计0分。 | ||
建设方案技术部分 19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需对招标人现状进行分析,依据现状分析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经济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经济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4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兼容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兼容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充分考虑信息资源共享,依据信息资源共享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先进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先进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 (略) 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依据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技术方案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的整体系统技术方案、软硬件环境配置方案、系统部署方案、实施过程保障体系、技术服务方案等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 |||
3 | 商务评审 6分 | 综合实力 2分 | 投标人具备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认证的,5级计2分,4级及以下的计1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售后服务4分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方案,在满足商务要求的基础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小项:①售后服务体系 (包括:免费电话技术咨询、现场服务、及 时提供产品和技术的更新信息、标准化服务流程、服务响应及到场时间); ②售后维修规章制度;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包括: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措施、质保期后售后保障措施) ;④售后保障措施 (包括:售前服务、 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维修服务、更换服务、维修服务) ;⑤应急预案 (包括:应急供货措施、质量产品问题处理预案、运输工程突发事件预 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公共卫生预案等) 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 行的,每项得 0.8 分;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4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2 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4分。 |
注意: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件、证明不合格或投标文件有虚假材料的。
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招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 (略) 场价或恶意低价投标等)。
4、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完全响应、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货物或服务要求数量的。
5、招标人以他人名义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或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的。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服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 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清摄像机900W-卡口 含支架与防护罩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第5.3(2)项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6. 投标人选用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时,应按要求本文件第七章 中的格式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第31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 |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大小,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index.do)向下列或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1.农业发 (略) 分行 创新投资业务部马经理 *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傅经理 * 2.农业银行湘潭分行谭经理 * 3.中国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额事业部邹经理 0731-* * 4.建设银行湘潭分行齐经理 * 5.交通银行湘潭分行 高经理 * 谭经理 * 6.邮政储 (略) 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彭经理 * 7.中信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融部彭经理 * 8.民生银行湘潭支行韶山路支行 左经理 * 9.光大银行湘潭支行文经理0731-* 10.兴业银行湘潭分行 赵经理 * 贺经理* 11.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冷经理* 12.长沙银行湘潭分行钟经理 *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湘潭分行赵经理 * 14.广发银行湘潭分行 周经理* 向经理* 15.北京银行湘潭分行戴经理 * 16.渤海银行湘潭分行廖经理 * 王经理 * 17.湘潭农村商业银行王经理 * |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变更为: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服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分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 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清摄像机900W-卡口 含支架与防护罩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第5.3(2)项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3.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评标总分值 5%的加分;(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为准,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最新一期公告为准) 4. (略) 两型产品:给予价格、商务及技术评标总分值 5%的 加分;(采购 (略) 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批)内容的产品)。 5.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 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 加分) 。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 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所投 产品已为强制节能产品的,不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及湖南 省两型产品政策加分。 6. 投标人选用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时,应按要求本文件第七章 中的格式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第31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 |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大小,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index.do)向下列或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1.农业发 (略) 分行 创新投资业务部马经理 *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傅经理 * 2.农业银行湘潭分行谭经理 * 3.中国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额事业部邹经理 0731-* * 4.建设银行湘潭分行齐经理 * 5.交通银行湘潭分行 高经理 * 谭经理 * 6.邮政储 (略) 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彭经理 * 7.中信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融部彭经理 * 8.民生银行湘潭支行韶山路支行 左经理 * 9.光大银行湘潭支行文经理0731-* 10.兴业银行湘潭分行 赵经理 * 贺经理* 11.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冷经理* 12.长沙银行湘潭分行钟经理 *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湘潭分行赵经理 * 14.广发银行湘潭分行 周经理* 向经理* 15.北京银行湘潭分行戴经理 * 16.渤海银行湘潭分行廖经理 * 王经理 * 17.湘潭农村商业银行王经理 * |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经开区红仑大道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1-5677 1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
联 系 人:谭晓连、彭伟
电 话:0731-5671 2299
暂无附件
湘乡市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智慧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3】92号
3、采购代理编号:WCZXC2023-HW(XX)-052
4、采购项目预算:26,206,474.18元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8月7日
二、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的第四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第7、评审因素和标准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审 3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5 分; 2、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3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
2 | 技术评审 59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指标15分 | 系统架构和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技术参数中每项不满足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系统总体架构和产品技术指标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
运维服务 15分 | 1、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对日常巡检维护、应急处理、人员培训、服务保障等部分制定有详细的子方案,依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的计6分;较科学、合理的,计4分;欠科学、合理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2、针对本项目建立专门的运维团队,具体团队成员要求如下: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计3分,一项不满足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团队6人的要求: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或电子工程类专业)1名;PMP项目经理1名;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名;网络工程师1名;IT服务工程师1名、软件类工程师1名;安全员1名;全部满足计6分,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所有人员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 | ||
建设方案建设部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建设方案先进合理、计划安排得当、保障措施有力、规划完整的,计10分;建设方案较先进合理、计划安排较得当、保障措施较有力、规划较完整的,计5分;建设方案先进合理性、计划安排、保障措施、规划完整性一般的,计2分;系统建设方案出现重大失误,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的,计0分。 | ||
建设方案技术部分 19分 |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经济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经济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4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兼容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兼容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充分考虑信息资源共享,依据信息资源共享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先进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先进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 (略) 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依据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技术方案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的整体系统技术方案、软硬件环境配置方案、系统部署方案、实施过程保障体系、技术服务方案等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 |||
3 | 商务评审 6分 | 综合实力2分 | 2、投标人具备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认证的,5级计1分,4级及以下的计0.5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售后服务4分 | 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方案,在满足商务要求的基础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小项:①售后服务体系 (包括:免费电话技术咨询、现场服务、及 时提供产品和技术的更新信息、标准化服务流程、服务响应及到场时间); ②售后维修规章制度;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包括: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措施、质保期后售后保障措施) ;④售后保障措施 (包括:售前服务、 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维修服务、更换服务、维修服务) ;⑤应急预案 (包括:应急供货措施、质量产品问题处理预案、运输工程突发事件预 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公共卫生预案等) 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 行的,每项得 0.6 分;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4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2 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具备CTEAS售后服务体系完善程度七星及以上级证书(认证范围包含“软硬件的售后服务”)的计1分,没有的不记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注意: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件、证明不合格或投标文件有虚假材料的。
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招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 (略) 场价或恶意低价投标等)。
4、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完全响应、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货物或服务要求数量的。
5、招标人以他人名义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或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的。
变更为:
7、评审因素和标准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价格评审 35分 |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5 分; 2、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3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 |
2 | 技术评审 59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指标15分 | 系统架构和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技术参数中每项不满足处扣1.5分。扣完为止。 注:系统总体架构和产品技术指标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
运维服务 15分 | 1、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保障服务方案符合项目要求,对日常巡检维护、应急处理、人员培训、服务保障等部分制定有详细的子方案,依据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的计6分;较科学、合理的,计4分;欠科学、合理的计1分,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2、针对本项目建立专门的运维团队,具体团队成员要求如下: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计3分,一项不满足不计分; 2)拟投入本项目技术团队7人的要求:高级工程师(信息技术或电子工程类专业)1名;PMP项目经理1名;高级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1名;网络工程师1名;IT服务工程师1名、软件类工程师1名;安全员1名;全部满足计6分,缺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所有人员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其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不计分。 | ||
建设方案建设部分 10分 | 根据投标人系统建设方案,进行综合比较,建设方案先进合理、计划安排得当、保障措施有力、规划完整的,计10分;建设方案较先进合理、计划安排较得当、保障措施较有力、规划较完整的,计5分;建设方案先进合理性、计划安排、保障措施、规划完整性一般的,计2分;系统建设方案出现重大失误,可能导致项目无法实现的,计0分。 | ||
建设方案技术部分 19分 |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需对招标人现状进行分析,依据现状分析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经济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经济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4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兼容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兼容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充分考虑信息资源共享,依据信息资源共享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先进实用性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依据先进实用性等因素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 |||
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方 (略) 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依据交通顽瘴痼疾现状整治描述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计3分,合理可行的计2分,基本合理可行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注:技术方案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的整体系统技术方案、软硬件环境配置方案、系统部署方案、实施过程保障体系、技术服务方案等投标方案是否科学合理。 | |||
3 | 商务评审 6分 | 综合实力 2分 | 投标人具备软件开发成熟度CMMI认证的,5级计2分,4级及以下的计1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售后服务4分 | 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售后方案,在满足商务要求的基础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小项:①售后服务体系 (包括:免费电话技术咨询、现场服务、及 时提供产品和技术的更新信息、标准化服务流程、服务响应及到场时间); ②售后维修规章制度;③售后服务保障措施 (包括:质保期内售后服务 措施、质保期后售后保障措施) ;④售后保障措施 (包括:售前服务、 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维修服务、更换服务、维修服务) ;⑤应急预案 (包括:应急供货措施、质量产品问题处理预案、运输工程突发事件预 案、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公共卫生预案等) 上述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 行的,每项得 0.8 分;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4 分;基本合理可行的,每项得0.2 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4分。 |
注意:评标委员会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作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件、证明不合格或投标文件有虚假材料的。
2、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招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3、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如投标报 (略) 场价或恶意低价投标等)。
4、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完全响应、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指标货物或服务要求数量的。
5、招标人以他人名义招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方式投标或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的。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服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2、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 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清摄像机900W-卡口 含支架与防护罩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第5.3(2)项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6. 投标人选用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时,应按要求本文件第七章 中的格式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第31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 |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大小,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index.do)向下列或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1.农业发 (略) 分行 创新投资业务部马经理 *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傅经理 * 2.农业银行湘潭分行谭经理 * 3.中国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额事业部邹经理 0731-* * 4.建设银行湘潭分行齐经理 * 5.交通银行湘潭分行 高经理 * 谭经理 * 6.邮政储 (略) 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彭经理 * 7.中信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融部彭经理 * 8.民生银行湘潭支行韶山路支行 左经理 * 9.光大银行湘潭支行文经理0731-* 10.兴业银行湘潭分行 赵经理 * 贺经理* 11.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冷经理* 12.长沙银行湘潭分行钟经理 *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湘潭分行赵经理 * 14.广发银行湘潭分行 周经理* 向经理* 15.北京银行湘潭分行戴经理 * 16.渤海银行湘潭分行廖经理 * 王经理 * 17.湘潭农村商业银行王经理 * |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变更为: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第一节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1.3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3.4款 | 非单一产品(服务)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 |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分包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 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3、本项目核心产品为:高清摄像机900W-卡口 含支架与防护罩 | |
第4.2款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 |
第5.2项 | 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得分相同的规定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
第5.3(2)项 | 技术、商务、价格得分或总得分调整 | / | |
第5.3(1)项 | 价格评审优惠 | 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和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第5.3(2)项 | 优先采购 |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 | 3.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价格及技术评标总分值 5%的加分;(以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 目清单为准,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所投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认证机构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 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最新一期公告为准) 4. (略) 两型产品:给予价格、商务及技术评标总分值 5%的 加分;(采购 (略) 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批)内容的产品)。 5.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只能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略) 两型产品等产品优惠中的一项(由供 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选择并填报政策功能编码,评审时进行 加分) 。对三者均填报的,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三者只能 选择其一,选择优惠范围最多的优惠政策进行评审。所投 产品已为强制节能产品的,不再享受环境标志产品及湖南 省两型产品政策加分。 6. 投标人选用优先采购产品投标时,应按要求本文件第七章 中的格式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第31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附页4。 |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大小,在项目中标公示结束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index.do)向下列或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金融机构及联系方式如下: 1.农业发 (略) 分行 创新投资业务部马经理 *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傅经理 * 2.农业银行湘潭分行谭经理 * 3.中国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额事业部邹经理 0731-* * 4.建设银行湘潭分行齐经理 * 5.交通银行湘潭分行 高经理 * 谭经理 * 6.邮政储 (略) 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彭经理 * 7.中信银行湘潭分行 普惠金融部彭经理 * 8.民生银行湘潭支行韶山路支行 左经理 * 9.光大银行湘潭支行文经理0731-* 10.兴业银行湘潭分行 赵经理 * 贺经理* 11.华融湘江银行湘潭分行冷经理* 12.长沙银行湘潭分行钟经理 * 1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湘潭分行赵经理 * 14.广发银行湘潭分行 周经理* 向经理* 15.北京银行湘潭分行戴经理 * 16.渤海银行湘潭分行廖经理 * 王经理 * 17.湘潭农村商业银行王经理 * | ||
第6.1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其他内容不变。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略) 公安局
地 址: (略) 经开区红仑大道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731-5677 16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起凤路湘房世纪城三期4栋三楼
联 系 人:谭晓连、彭伟
电 话:0731-5671 2299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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