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房共8项房产确权、办理标的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综合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北京市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房共8项房产确权、办理标的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综合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901-908房共8项房产确权、办理标的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380A*-01A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房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共8套,建筑面积合计658.566平方米,具有原韶关冶炼厂 (略) 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略) 宣武区广外住宅合作社签订的《房地产卖契》(加 (略) 宣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房产立契专用章)及补充协议,截至目前,该8套房产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要对该8套房产进行资产确权及资产成交后的产权交割等。 | ||
公告名称: |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901-908房共8项房产确权、办理标的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中金岭南 (略) 韶关冶炼厂 | ||
交货期(天): | 120 | ||
交货期说明: |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产成功交易且中标 (略) 中金岭南 (略) 韶关冶炼厂与受让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为止; (2)中标人应确保招标人取得标的资产权属证书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23年11月30日。 | ||
招标/采购范围: |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901-908房共8项房产的资产确权及资产成交后产权交割等综合服务。 | ||
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有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联系人: | 袁科瑞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名称: |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901-908房共8项房产确权、办理标的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380A*-01A | ||
项目地址: | (略) | ||
项目概况: | 房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共8套,建筑面积合计658.566平方米,具有原韶关冶炼厂 (略) 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 (略) 宣武区广外住宅合作社签订的《房地产卖契》(加 (略) 宣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房产立契专用章)及补充协议,截至目前,该8套房产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现要对该8套房产进行资产确权及资产成交后的产权交割等。 | ||
公告名称: |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901-908房共8项房产确权、办理标的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等综合服务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中金岭南 (略) 韶关冶炼厂 | ||
交货期(天): | 120 | ||
交货期说明: | (1)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房产成功交易且中标 (略) 中金岭南 (略) 韶关冶炼厂与受让方完成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为止; (2)中标人应确保招标人取得标的资产权属证书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23年11月30日。 | ||
招标/采购范围: | (略) 宣武区(现西城区)马连道中里一区8号楼901-908房共8项房产的资产确权及资产成交后产权交割等综合服务。 | ||
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有能力满足招标人需求的法人、非法人组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及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回单); 4、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此项由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联系人: | 袁科瑞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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