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补疑澄清
关于永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补疑澄清
关于永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补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永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于2023年09月04日上午09:00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条款名称:投标保证金/编列内容:“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R不要求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市直有关单位,井开区经发局、城建局,各县(市、区)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分中心,庐陵新区经发局: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建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 (略) 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3〕22号)的精神,现就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继续推广使用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拒绝电子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缴纳方式,不得将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定为现金(银行转账)。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信用、以往履约等情况,鼓励降低或免缴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在 10 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1)即可。
四、投标人在参与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至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愿申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2)后,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水利项目, (略) 水利厅发布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为 118 分及以上,投标人应当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查询的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现关于投标保证金事项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缴纳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3日17:00前(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R银行转账
R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
1.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2.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3.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电子保函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的精神“第四点、投标人在参与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至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愿申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2)后,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第(三)点内容:水利项目, (略) 水利厅发布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为 118 分及以上,投标人应当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查询的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永丰县水利局
日期:2023年08月15日
关于永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补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永丰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项目于2023年09月04日上午09:00开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3.4.1/条款名称:投标保证金/编列内容:“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R不要求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市直有关单位,井开区经发局、城建局,各县(市、区)发改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分中心,庐陵新区经发局:为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进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建设,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 (略) 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府办字〔2023〕22号)的精神,现就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投资项目继续推广使用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得拒绝电子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缴纳方式,不得将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仅限定为现金(银行转账)。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可根据项目特点和投标人信用、以往履约等情况,鼓励降低或免缴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保证金在 10 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1)即可。
四、投标人在参与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至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愿申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2)后,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水利项目, (略) 水利厅发布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为 118 分及以上,投标人应当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查询的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现关于投标保证金事项变更为:“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缴纳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03日17:00前(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R银行转账
R电子保函
银行转账
1.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2.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3.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备注:本项目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电子保函
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申请电子保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保函的开立。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 (略) 发改公管字﹝2023﹞22号文的精神“第四点、投标人在参与合同估算价 5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至 2000 万元人民币(含)的施工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投标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自愿申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附件2)后,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第(三)点内容:水利项目, (略) 水利厅发布的最新在赣履行合同分结果为 118 分及以上,投标人应当通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将查询的结果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其他事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
招标人:永丰县水利局
日期:2023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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