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略) 城乡 (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
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略) 城乡 (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次已经批准,已具备实施
条件,采 (略) 城乡 (略)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改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增强薪酬福利的长期激励作用,保障和提
高职工基本生活水平,更好补助企业在职员工在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
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疾 (略) 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数
额的医疗费用,公司拟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 谈判范围: (略) 城乡 (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险种方案
保险期限:一年期
险种 保险责任 保额:元 响应时间
(略) 医疗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
或者意 (略) 所发生的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合
理医疗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
自付部分含个人先自付,不
含全自费部分),按年 300 元免
赔,90%比例进行赔付全年累
计最高赔付 10 万元。
10 万
重大疾病
在保险期限内被 (略)
初次确诊罹患本协议约定的 33
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向该被
保险人一次性支付 5 万元的重
5 万
1.上门收单模式:一
周内完成资料审核及
理赔主要适用于重
大意外事故或身故等
重大理赔事项
2.自助 APP 理赔:资
料上传后 24 小时内完
成资料审核及理赔。
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
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自本合
同生效日起 30 日为等待期。
疾病身故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
身故,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
5 万
意外伤害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造成身故,保险公司
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
受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保险
公司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
标准给付残疾保险金,承担
1-10 级保险责任。
10 万
意外医疗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 (略) 门诊或
住院治疗的,所发生的符合当
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
理医疗费用含个人先自付及
全自费部分),每次意外事故扣
除 100 元免赔额后,按 100%比
例赔付,全年累计最高赔付 2
万元/人/年。
2 万
住院津贴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 (略) (略)
治疗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
(略) 天数100 元/天给付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全年累
计最高赔付 180 天。
100 元/天
靶向药
靶向药须在保险协议约定的
靶向药目录范围内费用,无
免赔,按照 70%比例在约定的
靶向药医疗保险金额限额内
100 万给付靶向药医疗保
险金。
100 万
民航班机意外伤害 100 万
列车轮船意外伤害 50 万
营运汽车意外
伤害含自驾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以乘客
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飞机火
车地铁轮船营运汽车客
运公共交通工具含自驾
车非营运客车期间因遭受
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
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其所投保的。
20 万
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采购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
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4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根据服务情况续签。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
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需求。
2.7 采购项目的预计规模:保障型保险基金管理总金额约为 22 万元。
2.8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保障型保费限价 1300 元/人/年,基金管理费率包括但
不限于初始管理费经办服务费退出费用限价 2 %,超过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
价。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谈判申请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
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
定凭证。
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本次谈判不接受保险
代理机构,允许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略) 的总公司和其分支
机构不能同时参与谈判,若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 (略) 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略) (略) 参加谈判,则其授权证明文件视为无效。
3财务状况: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
42020年至今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类
似项目指保障型保险保费或委托管理医疗基金服务,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
同或保险合同保单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5企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
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
查询截图
提供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
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请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每天上
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持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至云南 (略) (略) 五
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
0871-*。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谈判申请文件获取截止时
间前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云南 (略) 户名:云南禹信
(略) ,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否则
视为报名无效。
注:谈判申请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联系电话4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请按投标人须知要求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账户的视
为无效,后果自负。
4.3未按本采购公告4.1或4.2项要求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参与谈判。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 (略) (略) 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城乡 (略)
地址: (略) 霖雨路 146-148 号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董先生蒋先生
电话:* 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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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略) 城乡 (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二次已经批准,已具备实施
条件,采 (略) 城乡 (略)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
100%。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改善企业薪酬福利结构,增强薪酬福利的长期激励作用,保障和提
高职工基本生活水平,更好补助企业在职员工在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保
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疾 (略) 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数
额的医疗费用,公司拟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3 谈判范围: (略) 城乡 (略) 职工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险种方案
保险期限:一年期
险种 保险责任 保额:元 响应时间
(略) 医疗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
或者意 (略) 所发生的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合
理医疗费用中经基本医疗保险
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
自付部分含个人先自付,不
含全自费部分),按年 300 元免
赔,90%比例进行赔付全年累
计最高赔付 10 万元。
10 万
重大疾病
在保险期限内被 (略)
初次确诊罹患本协议约定的 33
种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向该被
保险人一次性支付 5 万元的重
5 万
1.上门收单模式:一
周内完成资料审核及
理赔主要适用于重
大意外事故或身故等
重大理赔事项
2.自助 APP 理赔:资
料上传后 24 小时内完
成资料审核及理赔。
大疾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
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自本合
同生效日起 30 日为等待期。
疾病身故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
身故,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
给付身故保险金。
5 万
意外伤害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造成身故,保险公司
一次性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
受意外事故导致残疾的,保险
公司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
标准给付残疾保险金,承担
1-10 级保险责任。
10 万
意外医疗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 (略) 门诊或
住院治疗的,所发生的符合当
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
理医疗费用含个人先自付及
全自费部分),每次意外事故扣
除 100 元免赔额后,按 100%比
例赔付,全年累计最高赔付 2
万元/人/年。
2 万
住院津贴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
意外事故, (略) (略)
治疗的,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
(略) 天数100 元/天给付
住院日额津贴保险金,全年累
计最高赔付 180 天。
100 元/天
靶向药
靶向药须在保险协议约定的
靶向药目录范围内费用,无
免赔,按照 70%比例在约定的
靶向药医疗保险金额限额内
100 万给付靶向药医疗保
险金。
100 万
民航班机意外伤害 100 万
列车轮船意外伤害 50 万
营运汽车意外
伤害含自驾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以乘客
身份在乘坐所投保的飞机火
车地铁轮船营运汽车客
运公共交通工具含自驾
车非营运客车期间因遭受
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
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
保险人按其所投保的。
20 万
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采购范围调整的权利,成交
人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成交价的理由。
2.4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根据服务情况续签。具体服务期限以合同签
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2.6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满足采购人需求。
2.7 采购项目的预计规模:保障型保险基金管理总金额约为 22 万元。
2.8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保障型保费限价 1300 元/人/年,基金管理费率包括但
不限于初始管理费经办服务费退出费用限价 2 %,超过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
价。
3.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谈判申请人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
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
定凭证。
2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本次谈判不接受保险
代理机构,允许总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略) 的总公司和其分支
机构不能同时参与谈判,若分支机构参加谈判的, (略) 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
(略) (略) 参加谈判,则其授权证明文件视为无效。
3财务状况:谈判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单位,提供自成立至今的
财务报表。
42020年至今包含已完成和在实施项目承担过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类
似项目指保障型保险保费或委托管理医疗基金服务,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
同或保险合同保单或业主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
5企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没有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
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
查询截图
提供参加本项目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
明。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请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至 2023 年 8 月 23 日,每天上
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持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2文件费转款凭证,至云南 (略) (略) 五
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文件联系电话:
0871-*。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文件费需在谈判申请文件获取截止时
间前用对公账户非对公账户无效转入到云南 (略) 户名:云南禹信
(略) ,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关上支行,否则
视为报名无效。
注:谈判申请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需提交以下信息资料:
1谈判申请人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联系电话4电子邮箱。
温馨提示:投标保证金请按投标人须知要求转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其他账户的视
为无效,后果自负。
4.3未按本采购公告4.1或4.2项要求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参与谈判。
4.4本项目不接受邮购。
5.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 (略) (略) 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城乡 (略)
地址: (略) 霖雨路 146-148 号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 B 座 21 楼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董先生蒋先生
电话:* 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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