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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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中国联通衡阳市分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告-变更公告

2023-2024年 (略)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变更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 (略)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X* 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3-12001 ),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1项目地点: (略) (含七县五区)。

1.1.2采购内容: 食堂食材采购,主要包括米、油、奶类、干货类、调味品、青蔬、荤菜、瓜果、菌类等食材的供应

1.1.3项目预算:预算为260万元(不含增值税)。

1.1.4预算来源:采购人自筹。

1.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选取一名中选人。

1.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应答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3.应答人须在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合同,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②业绩时间:以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合同所附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时间为准;③业绩金额: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协议/合同以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④一个框架合同对应多个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按一个合同计算;⑤类似项目定义:食堂食材采购。

2.4.应答人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财务要求:资信情况良好,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具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超过3个月)。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 (略) 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至应答截止日处于中国联通/湖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湖南联通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

(7)至应答截止日在下列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禁入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因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违法行为被各级政府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围标、串标或无效应答: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3)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应答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同一标段(采购包)应答,存在以上情形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5)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的IP、MAC地址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登*“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应附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应答方式,应答人针对供应商注册、上传应答文件等相关业务的操作,请直接拨打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3-3咨询。

4.5 请各潜在应答人及时在“中通 (略) 网站”http://**进行供应商角色注册(审核机构选择“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事宜将在该网站进行办理,未进行注册可能导致无法开票及退还保证金,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联系人。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蒸湘区芙蓉路14号210会议室。(如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同上,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而产生的风险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电子应答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3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未在应答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未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应答文件;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2023年8月28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蒸湘区芙蓉路14号210会议室。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 (略) (略)

地 址: (略) 蒸湘区芙蓉路14号

采购代理: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联 系 人:周玉英/朱天淼/余志鹏

电 话:*(周)

电子邮件:*@*q.com

户 名: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子账号:*

联行号:*

中国 (略) (略)

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发布单位 : (略)

信息来源:http://**
, (略) ,衡阳

2023-2024年 (略)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变更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2024年 (略)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X* 采购代理编号:HNZT-2023-12001 ),采购人为中国 (略) (略) ,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1项目地点: (略) (含七县五区)。

1.1.2采购内容: 食堂食材采购,主要包括米、油、奶类、干货类、调味品、青蔬、荤菜、瓜果、菌类等食材的供应

1.1.3项目预算:预算为260万元(不含增值税)。

1.1.4预算来源:采购人自筹。

1.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1.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选取一名中选人。

1.1.7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90%,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2应答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3.应答人须在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合同,须同时提供对应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扫描件;②业绩时间:以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或框架协议/合同所附的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时间为准;③业绩金额: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协议/合同以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累计金额为准;④一个框架合同对应多个订单等结算证明材料,按一个合同计算;⑤类似项目定义:食堂食材采购。

2.4.应答人能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财务要求:资信情况良好,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开具时间距应答截止时间不超过3个月)。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4)进入清算程序, (略) 基本账户被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至应答截止日处于中国联通/湖南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湖南联通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

(7)至应答截止日在下列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禁入期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因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违法行为被各级政府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围标、串标或无效应答:

(1)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2)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即可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相关应答均无效。

(3)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的,不限于股份占比超过50%,占比最大股东也属于控股,相关应答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同一标段(采购包)应答,存在以上情形的,相关应答均无效。

(5)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的IP、MAC地址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6日8时30分至2023年8月21日17时30分。

4.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登*“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完成供应商注册及绑定联系人手续,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缴费后自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应附件。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50元,售后不退。

4.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应答方式,应答人针对供应商注册、上传应答文件等相关业务的操作,请直接拨打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10-*-3-3咨询。

4.5 请各潜在应答人及时在“中通 (略) 网站”http://**进行供应商角色注册(审核机构选择“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并准确填写开票信息。开具发票及退还保证金事宜将在该网站进行办理,未进行注册可能导致无法开票及退还保证金,相关问题可咨询采购代理联系人。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蒸湘区芙蓉路14号210会议室。(如应答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同上,递交时间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因邮寄而产生的风险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5.2 电子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通过数据电文的形式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截止时间前应答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 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上传电子应答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5.3应答人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应答文件,同时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未在应答截止时间递交纸质应答文件或未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成功上传电子应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应答文件;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2023年8月28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略) 蒸湘区芙蓉路14号210会议室。

6.2 检测相关费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 (略) (略)

地 址: (略) 蒸湘区芙蓉路14号

采购代理: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联 系 人:周玉英/朱天淼/余志鹏

电 话:*(周)

电子邮件:*@*q.com

户 名: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荷花园支行

子账号:*

联行号:*

中国 (略) (略)

中通 (略) 湖南分公司


发布单位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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