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株洲市土壤污染地块11块调查及风险评估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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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更正前内容: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包3适用)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人员配备(60分) | 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6分,本小项满分18分。 2、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小项满分10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6分,本小项满分12分。 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当系统》人数在5人(含5人)以内的计10分;在5人以上(不含5人)的计20分; 注:本项目相关专业指化学类、环保类、土壤类、实验类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所有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所要求的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效凭证的复印件,若以上人员为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得分情况的均不计分。 |
体系认证(15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小项满分15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 ||
类似业绩(25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计5分,本项最多计25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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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正后内容: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包3适用)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人员配备(60分) | 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计15分。 2、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计10分。 3、拟委派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计15分。 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当系统》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内的计10分;在5人以上(含5人)的计20分; 注:本项目相关专业指化学类、环保类、土壤类、实验类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所有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所要求的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效凭证的复印件,若以上人员为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得分情况的均不计分。 |
类似业绩(4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计8分,本项最多计40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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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暂无附件
(1)信息更正前内容: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包3适用)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人员配备(60分) | 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6分,本小项满分18分。 2、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小项满分10分。 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6分,本小项满分12分。 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当系统》人数在5人(含5人)以内的计10分;在5人以上(不含5人)的计20分; 注:本项目相关专业指化学类、环保类、土壤类、实验类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所有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所要求的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效凭证的复印件,若以上人员为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得分情况的均不计分。 |
体系认证(15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本小项满分15分(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不计分) | ||
类似业绩(25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计5分,本项最多计25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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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更正后内容: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包3适用)
? 附表1.3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
序号 |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评标标准 | |
1 | 商务评价项 (F=100分) | 人员配备(60分) | 1、投标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计15分。 2、拟委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计10分。 3、拟委派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的计15分。 4、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项目组成员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当系统》人数在5人(不含5人)以内的计10分;在5人以上(含5人)的计20分; 注:本项目相关专业指化学类、环保类、土壤类、实验类专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所有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以上人员所要求的职称证书、毕业证、身份证及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三个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效凭证的复印件,若以上人员为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返聘劳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得分情况的均不计分。 |
类似业绩(40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个同类业绩计8分,本项最多计40分。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相关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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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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