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流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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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流标公示

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9日)

项目标段名称

(略) 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14元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略) 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略) 因评审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重庆大方生态 (略) 、四川 (略) 、四川 (略) 、四川中建 (略) 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模块化生态基单元紫外损失值损耗小于 0.04%,该投标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值为 0.04%) , 根据招标文件 《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5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本项目无合格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本次投标决定,本次招标流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彪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3年8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8月17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流标公示.pdf
流标公示.doc

重庆市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流标公示

(公示期:2023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9日)

项目标段名称

(略) 梁平区龙溪河川西渔村段水生态修复项目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14元

项目编码

**

招标公告编号

/

招标人

(略) 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 (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略) 因评审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重庆大方生态 (略) 、四川 (略) 、四川 (略) 、四川中建 (略) 因评审点其他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模块化生态基单元紫外损失值损耗小于 0.04%,该投标单位提供的检测报告值为 0.04%) , 根据招标文件 《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 A-15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本项目无合格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作出否决本次投标决定,本次招标流标。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略) 梁平区礼让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彪 ,联系电话: *)提出异议。

招标人(盖章):

2023年8月17日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8月17日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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