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关于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关于苏州市吴中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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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的委托, (略) 吴中 (略) 代建,苏州中 (略) 对其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X2023-WZ-C-002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
3.预算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75),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36)
最终总报价超预算金额或超最高限价者不成交。
4.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建设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略) 范围内),建 (略) (略) (代建单位: (略) 吴中 (略)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具体的施工时间根据幕墙进度要求实施)
(3)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略) 范围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项目清单及要求:具体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见附件。
(6)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买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8)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成交单位须做好故障修复服务、系统巡检、重要事件保障服务、应急恢复服务等维护及保障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 (略) 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 (略) 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6.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并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供应商签到时间:2023年8月28日 13:00-13:30(北京时间)
2.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 13:30(北京时间)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磋商地点现场解密,在开标前,代理机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系统报名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开始后,代理公司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CA解密。解密成功后,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4.解密、磋商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响应单位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苏州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512-*。
八、本次采购联系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中 (略)
地址: (略) 吴中区月浜街38号三楼
联系方式:朱涛、徐峰 0512-* 0512-*(FAX)
2.采购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吴中区东吴北路66号
联系人:陶坚
电话:0512-*
(略) 吴中 (略) 代建
地址: (略) 吴中区吴中东路133号
联系人:李翔宇
电话:(051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涛、徐峰
电话:0512-*
苏州中 (略)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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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的委托, (略) 吴中 (略) 代建,苏州中 (略) 对其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ZX2023-WZ-C-002号
2.项目名称: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
3.预算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75),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36)
最终总报价超预算金额或超最高限价者不成交。
4.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本 (略) (略) 新院区建设项目楼宇亮化,建设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略) 范围内),建 (略) (略) (代建单位: (略) 吴中 (略)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工期要求:60日历天(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具体的施工时间根据幕墙进度要求实施)
(3)项目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略) 范围内)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项目清单及要求:具体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见附件。
(6)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验收标准:设备安装后,需方按国际和国家标准及厂方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详细的验收标准、验收手册。当双方对验收标准有争议时,可委托双方一致认可的国家相关权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费用由供货方承担,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买方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8)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成交单位须做好故障修复服务、系统巡检、重要事件保障服务、应急恢复服务等维护及保障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备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经理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2)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3)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以上所称“在建工程”以省住建系统网站查询数据为准。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 (略) 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 (略) 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 (略)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6.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并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8月28日13:30(北京时间)
3.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供应商签到时间:2023年8月28日 13:00-13:30(北京时间)
2.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8日 13:30(北京时间)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携带CA证书至磋商地点现场解密,在开标前,代理机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进行系统报名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开始后,代理公司对已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CA解密。解密成功后,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4.解密、磋商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磋商文件后,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响应单位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苏州吴中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512-*。
八、本次采购联系单位: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中 (略)
地址: (略) 吴中区月浜街38号三楼
联系方式:朱涛、徐峰 0512-* 0512-*(FAX)
2.采购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吴中区东吴北路66号
联系人:陶坚
电话:0512-*
(略) 吴中 (略) 代建
地址: (略) 吴中区吴中东路133号
联系人:李翔宇
电话:(0512)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涛、徐峰
电话:0512-*
苏州中 (略)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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