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答疑修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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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答疑修改公告

关于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3000246)答疑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针对有供应商在招标公示阶段提出的相关疑问事项,现根据采购单位来函意见,作出答疑修改如下:
一、关于A、B、C包招标文件的问题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投标人资格第8项完善为: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及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ABC包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2、人员与设备要求”第2项内容修改为:每个标段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2台粤B牌照冷藏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另外需配有1辆冷藏车作为日常配送应急用车。按配送规模配备司机,有配送车辆车型对应的驾驶证件及配送人员,每个服务学校配送员不少于1人,负责跟单配送及现场验收,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 (略) 配送。其他配送所需包装、运载装备及其他完成服务必须的物资,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三)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荣誉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荣誉(奖项)证明材料能够体现乳制品配送服务相关内容的,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四)关于技术部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第1点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本项最高得30%):具备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的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得30%”。
(五)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该评分项评审依据第2点修改为:如提供的行驶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冷藏(或冷冻)车的,须同时提供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需体现该设备为冷藏(或冷冻)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上与行驶证上发动机号码需一致)或其它能体现车辆为冷藏(或冷冻)车的佐证材料(如车辆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或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二、关于D、E、F包招标文件的问题
(一)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及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DEF包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2、人员与设备要求”第2项内容修改为:每个标段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5台粤B牌照冷藏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另外需配有1辆冷藏车和1辆货车作为日常配送应急用车。按配送规模配备司机,有配送车辆车型对应的驾驶证件及配送人员,每个服务学校配送员不少于1人,负责跟单配送及现场验收,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 (略) 配送。其他配送所需包装、运载装备及其他完成服务必须的物资,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疑问事项
(略) 更名导致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略)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须同时提 (略) 名称变更(备案)材料。
(三)现将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项目服务方案”评分项评审内容第3点修改为: “3、品质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品质的监控和质量控制、食材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与具备 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合作证明等)”。
(四)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应急方案”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本评分项第4点“退货加急应急预案”评分条件设置,旨在考察如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在面临配送食材时如遇到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情况下,需要退货同时需要加急补货,提供针对如何处理此情况的相应退货加急的应急预案。具体方案内容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对本项目实际中标后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的理解及处理方式,进行自主拟制编写,最终提供的方案内容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内容及评审依据进行打分。
(五)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现将该评分项第1点的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2、现将该评分项第8点的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检验师(员)证书。
3、本项目为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涉及的学校数量、师生人数众多,因此保障学校师生的食品(食材)安全尤为重要。本项目涉及大量食材、食品安全、人力管理等因素,为从源头管理端保障食材配送安全,本项目结合实际特点及保障食品(食材)安全的需要,对项目负责人设置了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分条件,相关资质证书评分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存在倾向性设置问题。
综上1-3点,除1、2点所述证书修改外,本评分项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六)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拟安排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现将该评分项第1项中的第4点的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2、现将该评分项第2项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检测)员(师/工)相关证书。
3、本项目为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涉及的学校数量、师生人数众多,因此保障学校师生的食品(食材)安全尤为重要。本项目涉及大量食材、食品安全、人力管理等因素,为从源头管理端保障食材配送安全,本项目结合实际特点及保障食品(食材)安全的需要,对项目团队成员设置了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分条件,相关资质证书评分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存在倾向性设置问题。
4、本评分项评审内容第(1)已明确载明“同一项证书可重复计分”,如供应商提供7位员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可累计得分。
综上1-4点,除1、2点所述证书修改外,本评分项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七)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经验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名称或合同服务内容能体现食材配送相关服务内容的,符合评分要求。
(八)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荣誉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该评分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获得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农业类或食品类或食材配送类荣誉(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0%;2、投标人获得相关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农业类或食品类或食材配送类荣誉(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
(九)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冷库及存储空间”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本评分项明确载明冷库需“同时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投标人提供的冷库相关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冷库同时包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
2、供应商提供多处冷库的,面积不可累计。
(十)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种植基地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如投标人提供的种植基地为村委免租金(免费)使用,无法提供租金银行转账凭证的,须同时提供免租金(免费)使用种植基地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村委出具的证明等)。
(十一)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该评分项评审依据第2点修改为:如提供的行驶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冷藏(或冷冻)车的,须同时提供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需体现该设备为冷藏(或冷冻)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上与行驶证上发动机号码需一致)或其它能体现车辆为冷藏(或冷冻)车的佐证材料(如车辆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或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十二)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信息化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该评分项已明确“如同一个系统(软件)包含上述系统(平台)的可累计得分”。
2、本评分项要求的相关类型系统或平台均为种类,并非特指名称,且未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系统或平台的名字与评分要求的相关系统或平台类别名称完全一致才可得分,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系统或平台证明材料,能够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评分要求的相关类别系统或平台的,可以得分。本评分项要求的相关类型系统或平台,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
综上,本评分项不做修改。
(十三)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食品检测保障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本评分项评审内容中明确载明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由具备CMA 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食材的检测报告(每份报告的检测项目均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检测内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同时评审依据第2点中明确载明“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
2、现将该评分项的“(6)蛋类”修改为:“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铅、汞(或总汞或*基汞)、镉、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地美硝唑、林丹、*基睾丸酮。”

三、现将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澄清为:“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宝安区教育局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工
电话:075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宝安分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附件下载:(附件受采购人限制,需要点击下方信息来源后,在来源页面下方进行验证下载)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8fe217c9-2394-4b99-a939-69b08068a643.html
关于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ACG2023000246)答疑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A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针对有供应商在招标公示阶段提出的相关疑问事项,现根据采购单位来函意见,作出答疑修改如下:
一、关于A、B、C包招标文件的问题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投标人资格第8项完善为: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凭证》(提供有效的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及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ABC包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2、人员与设备要求”第2项内容修改为:每个标段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2台粤B牌照冷藏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另外需配有1辆冷藏车作为日常配送应急用车。按配送规模配备司机,有配送车辆车型对应的驾驶证件及配送人员,每个服务学校配送员不少于1人,负责跟单配送及现场验收,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 (略) 配送。其他配送所需包装、运载装备及其他完成服务必须的物资,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三)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荣誉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荣誉(奖项)证明材料能够体现乳制品配送服务相关内容的,符合本项评分要求。
(四)关于技术部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第1点修改为:“1、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本项最高得30%):具备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师)证书的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得30%”。
(五)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该评分项评审依据第2点修改为:如提供的行驶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冷藏(或冷冻)车的,须同时提供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需体现该设备为冷藏(或冷冻)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上与行驶证上发动机号码需一致)或其它能体现车辆为冷藏(或冷冻)车的佐证材料(如车辆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或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二、关于D、E、F包招标文件的问题
(一)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及用户需求书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DEF包商务和服务条款部分“2、人员与设备要求”第2项内容修改为:每个标段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5台粤B牌照冷藏车辆,满足采购人订货和补货的配送要求,另外需配有1辆冷藏车和1辆货车作为日常配送应急用车。按配送规模配备司机,有配送车辆车型对应的驾驶证件及配送人员,每个服务学校配送员不少于1人,负责跟单配送及现场验收,按每天制订的采购单提供专门配送服务。 (略) 配送。其他配送所需包装、运载装备及其他完成服务必须的物资,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疑问事项
(略) 更名导致提供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略) 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须同时提 (略) 名称变更(备案)材料。
(三)现将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项目服务方案”评分项评审内容第3点修改为: “3、品质监控(包括但不限于食材品质的监控和质量控制、食材采购索证验收管理制度、与具备 CNAS、CMA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合作证明等)”。
(四)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应急方案”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本评分项第4点“退货加急应急预案”评分条件设置,旨在考察如投标供应商中标后在面临配送食材时如遇到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情况下,需要退货同时需要加急补货,提供针对如何处理此情况的相应退货加急的应急预案。具体方案内容由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对本项目实际中标后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的理解及处理方式,进行自主拟制编写,最终提供的方案内容将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内容及评审依据进行打分。
(五)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现将该评分项第1点的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2、现将该评分项第8点的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检验师(员)证书。
3、本项目为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涉及的学校数量、师生人数众多,因此保障学校师生的食品(食材)安全尤为重要。本项目涉及大量食材、食品安全、人力管理等因素,为从源头管理端保障食材配送安全,本项目结合实际特点及保障食品(食材)安全的需要,对项目负责人设置了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分条件,相关资质证书评分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存在倾向性设置问题。
综上1-3点,除1、2点所述证书修改外,本评分项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六)评标信息中技术部分“拟安排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现将该评分项第1项中的第4点的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
2、现将该评分项第2项修改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食品检验(检测)员(师/工)相关证书。
3、本项目为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涉及的学校数量、师生人数众多,因此保障学校师生的食品(食材)安全尤为重要。本项目涉及大量食材、食品安全、人力管理等因素,为从源头管理端保障食材配送安全,本项目结合实际特点及保障食品(食材)安全的需要,对项目团队成员设置了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的评分条件,相关资质证书评分要求符合项目实际需要,不存在倾向性设置问题。
4、本评分项评审内容第(1)已明确载明“同一项证书可重复计分”,如供应商提供7位员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的,可累计得分。
综上1-4点,除1、2点所述证书修改外,本评分项其他内容不作修改。
(七)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经验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名称或合同服务内容能体现食材配送相关服务内容的,符合评分要求。
(八)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荣誉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该评分内容修改为:“1、投标人获得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农业类或食品类或食材配送类荣誉(奖项),每提供一个得50%;2、投标人获得相关协会(或机构)颁发的农业类或食品类或食材配送类荣誉(奖项),每提供一个得25%。”
(九)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冷库及存储空间”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本评分项明确载明冷库需“同时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投标人提供的冷库相关证明材料须能体现冷库同时包含冷藏(保鲜)库和冷冻库。
2、供应商提供多处冷库的,面积不可累计。
(十)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种植基地情况”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如投标人提供的种植基地为村委免租金(免费)使用,无法提供租金银行转账凭证的,须同时提供免租金(免费)使用种植基地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合同、村委出具的证明等)。
(十一)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配送保障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现将该评分项评审依据第2点修改为:如提供的行驶证无法判断是否属于冷藏(或冷冻)车的,须同时提供发票或车辆登记证扫描件(需体现该设备为冷藏(或冷冻)车,发票或车辆登记证上与行驶证上发动机号码需一致)或其它能体现车辆为冷藏(或冷冻)车的佐证材料(如车辆使用说明书或操作手册或使用维护说明书等)。
(十二)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信息化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该评分项已明确“如同一个系统(软件)包含上述系统(平台)的可累计得分”。
2、本评分项要求的相关类型系统或平台均为种类,并非特指名称,且未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系统或平台的名字与评分要求的相关系统或平台类别名称完全一致才可得分,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系统或平台证明材料,能够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为评分要求的相关类别系统或平台的,可以得分。本评分项要求的相关类型系统或平台,并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
综上,本评分项不做修改。
(十三)评标信息中商务部分“食品检测保障能力”评分项的相关疑问事项
1、本评分项评审内容中明确载明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以后,由具备CMA 和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下食材的检测报告(每份报告的检测项目均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检测内容),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或符合或达标或未检出或其他同等结论,如检测项目出现“-”“/”类结论的不计分)”,同时评审依据第2点中明确载明“检测报告须能体现上述评分要求内容,如上述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出现相关内容备注或体现相关检测项目不在检测机构资质CMA和CNAS认可范围之内的,该检测项目不符合评分要求”,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
2、现将该评分项的“(6)蛋类”修改为:“检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铅、汞(或总汞或*基汞)、镉、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地美硝唑、林丹、*基睾丸酮。”

三、现将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服务名称(标的名称)澄清为:“宝安区教育局宝安区公办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新一轮批量集中采购服务”。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修改内容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见本公告附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宝安区教育局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
联系方式:0755-*
2.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略) 宝安分公司
地址: (略) 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40号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阮工
电话:0755-*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宝安分公司
2023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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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8081/gsgg/*/*/*/*/8fe217c9-2394-4b99-a939-69b08068a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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