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核酸检测辅助设备招标变更
血站核酸检测辅助设备招标变更
(略) 血站核酸检测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依据 (略) 省 (略) 批复的政府采购申报表要求, (略) (略) (略) 血站的委托, (略) 血站核酸检测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原谈判公告第四条
采购内容:A包: UPS电源、高压灭菌器、混匀器、水浴锅、微量加样器
现变更为:
采购内容:A包: 高压灭菌器、混匀器、水浴锅、微量加样器
二、原谈判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现变更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且合格有效,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7.A、B、C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食 (略) 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D包供应商应该是合格的生 (略) 商授权的代理商;
9.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原谈判公告“第七条: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
现变更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 * 日起至 *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可兼投兼中,售后不退。”
四、原谈判公告第九条:“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上午9:00时。”
现变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30日上午9:00时。”
五、原谈判公告第十一条:“谈判时间: * 日上午9:00时。”
现变更为:“谈判时间: * 日上午9:00时。”
六、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四条“9款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现变更为:“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A包递交人民币 * 仟元整(¥1000.00)的谈判保证金;B包递交人民币 * 仟元整(¥7000.00)的谈判保证金;C包递交人民币 * 仟 * 佰元整(¥1500.00)的谈判保证金;D包递交人民币 * 佰元整(¥600.00)的谈判保证金。”
七、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四条“9.1款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
现变更为:“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谈判保证金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如用转帐或电汇形式,须提前办理,确保在 * 日 17:30时前到帐)。”
谈判文件中相关内容对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略)
(略) 血站核酸检测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变更公告
依据 (略) 省 (略) 批复的政府采购申报表要求, (略) (略) (略) 血站的委托, (略) 血站核酸检测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对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一、原谈判公告第四条
采购内容:A包: UPS电源、高压灭菌器、混匀器、水浴锅、微量加样器
现变更为:
采购内容:A包: 高压灭菌器、混匀器、水浴锅、微量加样器
二、原谈判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现变更为: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略) (略)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且合格有效,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7.A、B、C包供应商须提供国家食 (略) 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8、D包供应商应该是合格的生 (略) 商授权的代理商;
9.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三、原谈判公告“第七条: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
现变更为:“报名及购买文件时间: * 日起至 * 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谈判文件每包售价200元(人民币),可兼投兼中,售后不退。”
四、原谈判公告第九条:“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上午9:00时。”
现变更为:“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30日上午9:00时。”
五、原谈判公告第十一条:“谈判时间: * 日上午9:00时。”
现变更为:“谈判时间: * 日上午9:00时。”
六、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四条“9款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现变更为:“供应商应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前,A包递交人民币 * 仟元整(¥1000.00)的谈判保证金;B包递交人民币 * 仟元整(¥7000.00)的谈判保证金;C包递交人民币 * 仟 * 佰元整(¥1500.00)的谈判保证金;D包递交人民币 * 佰元整(¥600.00)的谈判保证金。”
七、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四条“9.1款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
现变更为:“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谈判保证金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形式提交。(如用转帐或电汇形式,须提前办理,确保在 * 日 17:30时前到帐)。”
谈判文件中相关内容对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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