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澄清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04-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补疑4

2022BFFBZ00877-1

各投标人:

按招标人通知,终止本项目招标,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3年8月1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8-1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8-18
    0天0小时4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BZ00877-1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5月2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BZ00877-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能提供准确的控规条件?

答:以《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为准。

2.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15米,汇集区20米,是否可以适当缩减?

答:可根据设计方案适当缩减,但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不能低于9米,汇集区不能低于12米。

3.建筑退让线距离:建筑主入口所在墙面退让东侧青海路道路红线30米,是否能突出退让线(雨棚和台阶是否也涵盖在内)?

答:不能突出退让线(雨棚不涵盖在内)。

4.西侧青海路二层和二层以上是否可以突破建筑控制线 ?

答:不能突破。

5.拟入投标内文件的资审业绩和项目团队成员以及招标文件第48页详细评审标准内的全部评分项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需要录入到 “ (略) 公共资 (略) 场主体库”?

答:可不录入主体库,以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6.标书中要求建筑面积地上23600㎡,地下24600㎡,但任务书中未做明确要求。在满足容积率的前提下,地上地下面积分配可否灵活调整?

答:可根据设计方案合理调整,但总建筑面积不突破4.82万平方米。

7.任务书要求地下车库面积11000㎡,且机动车停车位380个(含未来预留),经估算地面需停约70个车位(均为未来预留),是否明确必须设置在地上?

答:按《汽车库修车库设计规范》和《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6》要求,除对住宅地上停车比例有要求外,公共建筑地上停车并无要求,在项目设计任务书提供的地下空间管控要求中对停车数量和充电桩配建比例有要求,对地上是否停车并无强制要求设置。

本项目设计任务书“1.13建设规模及用地指标要求”关于停车位设计要求为:

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并计算工作人员车位,考虑未来发展,配置不少于380个车位。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少于20%的比例配建充电公共桩。地面考虑冰车、雪车车库各1个,考虑承办国家级赛事运动员、裁判员、官员以及赛事志愿者的需要,配置不少于4辆大巴车位。

8.非机动车停车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明确要求?

答:参看本项目设计任务书“1.13建设规模及用地指标要求”关于停车位设计要求:

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地上地下无明确要求,根据投标方案,自行考虑。

9.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文字有两处:

第一处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9”,内容为” 获得未中标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向规委会汇报投标方案。“

我方建议调整为:”招标人对获得未中标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成果享有版权和修改权,投标人对该设计成果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及将设计成果出版、复制、发行和用于自身宣传的权利,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向规委会汇报投标方案。“

第二处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相关说明(2)”,内容为“招标人对获得中标费或设计补偿费的规划设计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 展览、印刷、出版等。“

我方建议调整为:“招标人对获得中标费的规划设计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 展览、印刷、出版等;投标人对中标方案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及将设计成果出版、复制、发行和用于自身宣传的权利。“

答:投标人对中标方案享有署名权人身权利,及将设计成果出版、复制、发行等用于自身宣传的权利。

10.招标文件内规定 (略) 设计要求建筑应呈应北高南低格局,该条是否为强制性要求,或建筑若南北同高是否符合要求。另限高35m是否允许局部突破。

答:可结合设计方案调整为建筑南北同高,但需要确保室内滑雪馆净空高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限高35米不允许局部突破。

11. (略) 组成联合体,其中牵头单位主要负责方案+初步设计+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控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

因建设程序中,涉及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的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故希望由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成员方的项目负责人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

同时,各阶段设计工作由不同单位完成,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不同单位提供的专业负责人署名;

但招标文件内现在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创设计师1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各专业负责人各1人(冰雪1-2人),综上,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各专业负责人的数量是否可以超过招标文件内现有的人员数量要求。

答: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超过招标文件内现有人员数量要求。

12.因北京疫情严重,人员居家办公,且纸质设计方案需密封快递提交,疫情影响物流较大。请问该投标可否延期?

答:不可延期。关于文件线下递交问题详见本补疑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3.在招标文件第48页,投标人荣誉,第1项,第(3)小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请问如果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状等,还能提供何证明文件?

答:(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提供颁奖单位官方网站的颁奖文件截图;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14.《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正文》中,地下建筑面积24600平方米,地上地下面积比例可否根据方案进行调整?

答:可根据方案合理调整,但总建筑面积不得突破48200平方米。

15.《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中:4.3.1 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15米,汇集区20米。规范中顶端净高大于4米,此尺寸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进行调整?

答:可根据方案合理调整,但不能低于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9米,汇集区12米。

16.《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中:4.6中公共服务空间面积为9500平方米,办公+管理+员工餐厅=600平方米,剩余约8900平方米功能,除了任务书内的库房、茶水间、保洁房等(此类型功能面积远小于8900平方米),还需设置哪些功能?

答:原有任务书中“办公+管理+员工餐厅=600平方米”,为此三项纯功能性房间最小配置面积,其面积可以适当加大,且此面积未包括门厅,楼电梯,走廊等公共空间面积;原有任务书要求配置值班宿舍,可按照工作人员,教练人员,培训学员综合考虑配置,其它如库房、茶水间、保洁房外,也可适当增加必要的附属用房;公共服务空间的面积数可以在总控面积指标条件下,与核心功能区面积之间进行调整,在有效增加核心功能区面积的情况下合理布局公共服务空间面积,在符合相关规划指标、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做到功能齐全、分区合理、流线明晰。

17.关于业绩和奖项的认定中,综合性体育场馆中包含冰雪运动场馆的子项,可以提供已完成冰雪场馆部分施工图审查的图纸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可否认定为有效的冰雪运动场馆业绩?

答:综合性体育场馆中包含的冰雪场馆子项(或冰雪运动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并符合“冰雪运动场馆指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定义;

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为: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满足上述条件,可认定为有效的冰雪运动场馆业绩。

18.如需提交模型或展板,是否有尺寸上的要求?是否和方案竞赛阶段的成果形式要求相同?

答:投标人可递交展板或模型,不做强制要求,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如提交模型或展板,尺寸可参照方案竞赛阶段成果形式要求。

19.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业绩、奖项中体育场馆类的定义为“体育场馆类指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馆、体育场是符合本项目对于体育场馆类的定义。

答:满足“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馆”,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馆、体育场,符合要求。

20.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业绩、奖项中冰雪运动场馆的定义为“冰雪运动场馆指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用于全民健身、娱乐休闲的室内滑雪场、滑雪馆符合本项目关于冰雪运动场馆的定义。

答:满足“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全民健身、娱乐休闲的室内滑雪场、滑冰馆,符合要求。

21.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本项目的陈述要求”,本项目采用PPT+项目负责人陈述的形式。

请问:

(1)项目陈述视频及过往案例分析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一个多媒体视频文件。其中,文件中的画面为PPT展示内容,文件中的陈述声音为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陈述的声音。

(2)请明确陈述视频的格式要求

答:(1)可以理解为一个多媒体视频文件,其中包括以PPT格式呈现的方案内容,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需出镜做自我介绍,并由其中1位进行方案讲解。(2)mp4格式。

2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中要求投标人可递交展板或模型,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提交)。

由于现国内因疫情频发时间周期等原因,建议取消第一阶段模型递交,待本项目进行到第二阶段参赛单位入围后,进行提交模型环节。

答:投标人可递交展板或模型,不做强制要求,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3.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部分,“投标人具有冰雪运动场馆(或冰雪运动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描述中,只计算冰雪场馆的业绩,可否增加用同等规格等级重要场馆项目业绩,如奥运场馆业绩,同样作为得分项?

答:招标文件2.2.2(1)条款,商务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中已含有:“2.投标人具有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具有不少于3万平方米,每个3分;满分6分。”

24.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部分,“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具有冰雪运动场馆(或冰雪运动场馆改造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描述中,只计算冰雪场馆的业绩,可否增加用同等规格等级重要场馆项目业绩,如奥运场馆业绩,同样作为得分项?

答:招标文件2.2.2(1)条款,商务评分标准中关于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业绩要求中已含有:“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具有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25.“评审标准”中提到“体育馆场馆类建筑设计(或体育场馆类建筑改造设计)项目”,请问学校里面的“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馆是否符合要求?

答:学校里的“体育活动中心”如满足“体育场馆类指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或“冰雪运动场馆指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的定义,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即符合要求。

26.任务书4.1功能面积分配,“全民健身空间建筑面积3000平,充分利用建筑空间,以及室外屋顶空间”,与任务书4.4描述“全民健身中心场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不清晰,请问3000平方是否包含室外和屋顶的健身场地面积?或为不包含,即计算建筑面积部分为3000方,其余室外屋顶尽可能增加全民健身场地空间?

答:全民健身空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室外、屋顶的健身场地面积,设计单位可根据整体规划指标做到全民健身建筑面积最大。

27.任务书中给出了建筑控制线,二层及以上的建筑悬挑体量或雨篷,是否可以出控制线?(建筑首层维持在控制线内)若可出控制线,则最多是否可紧邻用地红线?

答:二层以上除雨棚外,其他不可出控制线。建筑首层不可出控制线。

28.根据51页2.2.2条技术评分标准中“过往业绩分析”要求:需提供过往类似业绩分析(不超过5分钟)+本项目阐述不超过(10分钟),采用录播方式。 请问视频文件采用什么格式?

答:视频文件格式为mp4。

29.P17页中,这里递交的方案设计文本是否指P52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4条要求的设计成果?

答:是。电子版设计方案包含不超过10分钟对本项目的方案阐述,和不超过5分钟的过往案例的阐述。

30.联合体成员一方是境外单位,提供的业绩是境外项目,只提供业绩合同和效果图或实景图是否被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境外项目业绩,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项目效果图或实景图;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承诺。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如中标后招标人核实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31.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业绩是否可重复?

答:可重复。

32.投标人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主创设计师荣誉是否可重复?

答:可重复。

33.P65-P66页人员配备要求中,第4条内容理解,投标文件中是否只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人员资料,其他人员不用提供,请确认?

答:确认。

34.P22页中,主创设计师是否要提供相关证书?如若提供,主创设计师是境外单位人员,具有设计本项目的能力,但没有国内要求的执业证书(高工和注册),不提供相关证书,是否被认可?

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创设计师如不兼任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相关证书。

35.因北京疫情严重,纸质设计方案需密封快递提交,疫情影响物流,不确定因素增多,请问该投标可否延期?请问需快递递交的文件可否统一以发出邮戳时间为准?

答:不延期,原开标现场递交资料部分现更正,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36.请明确一下投标纸质文件接收地址?

答:原开标现场递交资料部分现更正,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37.冰雪工艺负责人一般是体育工艺专业人员,能否聘请外单位人员担任此项专业负责人?

答:冰雪工艺负责人可以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外单位人员担任,合同签订前外聘人员需报招标人同意,投标人须对外聘人员设计成果负总责。

38.考虑到疫情对于快递物流文件的影响,本项目需递交纸质版的技术方案文件、文件密封袋与密封条,是否可以将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彩色打印后密封递交?

答:原开标现场递交资料部分现更正,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39.场地西侧沿青海路一侧地下管廊范围内是否可建设车道出入口?

答:可以在青海路建设地面车道出入口,以设计任务书中下图为准。

40.任务书中提及“建筑限高35m”,是否可以有局部突破?

答:不可以局部突破35米。

41.任务书中提及“最终确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8200平方米(上限),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600 平方米,地下约24600 平方米”,是否可理解为仅对总建筑面积48200有限制,地上地下面积可以根据方案进行调整,同时满足容积率1.0的底限要求?

答:地上地下面积可以根据方案合理进行调整,总建筑面积不能超过48200平方米。

42.任务书中提及“建筑退让距离:建筑主入口所在墙面退让东侧青海路道路红线30 米;”此条要求退线比业主所提供的“附件5:冰雪中心-建筑空间管控*”中退东侧青海路建筑控制线要求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答:以设计任务书“建筑退让距离:建筑主入口所在墙面退让东侧青海路道路红线30 米”为准。

43.任务书中提及“初级滑雪道长度约100-120米”,此长度是否包含顶部出发区(水平段)和雪坡底部的缓冲区(水平段)?

答:不包含顶部出发区(水平段),设计单位应根据整体规划指标做到滑雪道长度最大。

44.受疫情影响,合肥实行中高风险地来人7+3隔离的政策,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到合肥现场可能会被隔离,否则应于今天前往。如采用邮寄方式,鉴于快递的时间有不可控因素,需要尽可能提前寄送,造成有效设计时间缩短且不可控,是否有可能采用电子授权方式委托当地联系人送达设计文件。

答:1、关于文件线下递交的问题详见本补疑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2、以电子邮箱为准,文件统一发到邮箱,投标人自己发送至自己的邮箱里面。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询标形式投标人告知具体邮箱账户和登录密码提取相关文件,此部分详见本补疑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受疫情影响,现取消本项目在开标现场密封提交相关投标资料的环节。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下相关投标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可为投标人企业邮箱或其相关人员个人邮箱,用于本次接收以下相关投标材料)。在本项目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提供接收本单位以下相关投标材料的具体邮箱的账户及登录密码。
相关投标资料(至少包含):
(1)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以PDF形式。
(2)本项目的陈述视频及过往案例分析材料。

邮件题目建议命名为“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2022BFFBZ00877-1)相关投标资料”。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邮件可承载附件大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核查收件箱中相关投标材料是否可下载、查看及播放。以上材料所存放的邮件须位于投标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邮箱的收件箱中(未读邮件或已读邮件均可)。原则上该邮箱收件箱仅保留一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投标资料的邮件;如邮箱收件箱中存在多封包含本项目相关投标材料的邮件,评标委员会仅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最后一封邮件为准(不予调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相关投标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2.针对展板及模型,如投标人选择递交展板或模型,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文件签收台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不予接受。

A.如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如委托专人递交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具体 (略) (略) 场东门乘手扶电梯至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5月2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BZ00877-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冰雪中心-地下空间管控》要求地库出入口行车方向是否固定?(例如图中示意南侧北侧为车行出口,东侧西侧为车行入口。)出入口数量是否必须按管控要求设置4个?在满足地库车位数量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适当减少出入口数量?

答:以设计任务书中下图为准,只有青海路可以设置车行出入口。

2.能否提供地铁站点、综合管廊的埋深、层高等资料?

答:参见一下附件骆岗设计图。青海路、大连路综合管廊参照下图及相关附件。

3.依据《合肥冰雪中心设计总承包项目设计任务书》,建筑限高为35米。是否指建筑最高点高度限制为35米?在保证整体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建筑最高点高度是否可根据设计方案适当突破限高?

答:是指建筑最高点高度限制为35米。 (略) 设计要求,考虑建筑和周边建筑关系,按照35米建筑限高控制。

4.是否为明标;

答:明标。

5.投标保证金有无具体支付时间;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中“合同价格”涉及公司保密信息,是否为必填项;

答:价格不是必填项。

7.《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与《附件3:冰雪中心-地块指标管控》中对容积率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文件为准;

附件2:

附件3:

答:以《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为准。

8.《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与《附件5:冰雪中心-建筑空间管控》对西侧青海路退线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文件为准;

附件2:

附件5:

答:以《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为准。

9.可否调整地上地下面积比例;

答:根据方案效果呈现可适当调整地上地下面积比例,但总建筑面积不得突破48200㎡。

10.考虑地下室需与地铁接驳,请明确接驳标高;

答:具体将在二标段明确。

11.附件2中1.13中提出建筑应呈北高南低格局,建筑高度35M。是否为设计中必需遵守条目。

答: (略) 设计要求,考虑建筑和周边建筑关系,按照35米建筑限高控制。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补疑相关图纸(骆岗站设计图,管廊平纵图)已通过系统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自行下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5月18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04-3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补疑4

2022BFFBZ00877-1

各投标人:

按招标人通知,终止本项目招标,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戴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3年8月18日

第1次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4分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08-18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08-18
    0天0小时4分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2BFFBZ00877-1

第一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具体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5月27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补疑2

2022BFFBZ00877-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请问能提供准确的控规条件?

答:以《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为准。

2.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15米,汇集区20米,是否可以适当缩减?

答:可根据设计方案适当缩减,但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不能低于9米,汇集区不能低于12米。

3.建筑退让线距离:建筑主入口所在墙面退让东侧青海路道路红线30米,是否能突出退让线(雨棚和台阶是否也涵盖在内)?

答:不能突出退让线(雨棚不涵盖在内)。

4.西侧青海路二层和二层以上是否可以突破建筑控制线 ?

答:不能突破。

5.拟入投标内文件的资审业绩和项目团队成员以及招标文件第48页详细评审标准内的全部评分项需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需要录入到 “ (略) 公共资 (略) 场主体库”?

答:可不录入主体库,以投标人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

6.标书中要求建筑面积地上23600㎡,地下24600㎡,但任务书中未做明确要求。在满足容积率的前提下,地上地下面积分配可否灵活调整?

答:可根据设计方案合理调整,但总建筑面积不突破4.82万平方米。

7.任务书要求地下车库面积11000㎡,且机动车停车位380个(含未来预留),经估算地面需停约70个车位(均为未来预留),是否明确必须设置在地上?

答:按《汽车库修车库设计规范》和《 (略)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2016》要求,除对住宅地上停车比例有要求外,公共建筑地上停车并无要求,在项目设计任务书提供的地下空间管控要求中对停车数量和充电桩配建比例有要求,对地上是否停车并无强制要求设置。

本项目设计任务书“1.13建设规模及用地指标要求”关于停车位设计要求为:

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1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并计算工作人员车位,考虑未来发展,配置不少于380个车位。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数不少于20%的比例配建充电公共桩。地面考虑冰车、雪车车库各1个,考虑承办国家级赛事运动员、裁判员、官员以及赛事志愿者的需要,配置不少于4辆大巴车位。

8.非机动车停车对地上、地下是否有明确要求?

答:参看本项目设计任务书“1.13建设规模及用地指标要求”关于停车位设计要求:

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按照10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置。地上地下无明确要求,根据投标方案,自行考虑。

9.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文字有两处:

第一处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9”,内容为” 获得未中标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向规委会汇报投标方案。“

我方建议调整为:”招标人对获得未中标补偿费的投标人设计成果享有版权和修改权,投标人对该设计成果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及将设计成果出版、复制、发行和用于自身宣传的权利,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向规委会汇报投标方案。“

第二处在“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六、相关说明(2)”,内容为“招标人对获得中标费或设计补偿费的规划设计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 展览、印刷、出版等。“

我方建议调整为:“招标人对获得中标费的规划设计方案享有版权和使用权,并可以进行 展览、印刷、出版等;投标人对中标方案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及将设计成果出版、复制、发行和用于自身宣传的权利。“

答:投标人对中标方案享有署名权人身权利,及将设计成果出版、复制、发行等用于自身宣传的权利。

10.招标文件内规定 (略) 设计要求建筑应呈应北高南低格局,该条是否为强制性要求,或建筑若南北同高是否符合要求。另限高35m是否允许局部突破。

答:可结合设计方案调整为建筑南北同高,但需要确保室内滑雪馆净空高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限高35米不允许局部突破。

11. (略) 组成联合体,其中牵头单位主要负责方案+初步设计+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控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施工图设计和现场服务。

因建设程序中,涉及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的设计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故希望由负责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成员方的项目负责人签署终身责任承诺书;

同时,各阶段设计工作由不同单位完成,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由不同单位提供的专业负责人署名;

但招标文件内现在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创设计师1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各专业负责人各1人(冰雪1-2人),综上,项目负责人、主创设计师、各专业负责人的数量是否可以超过招标文件内现有的人员数量要求。

答:可以在合理范围内超过招标文件内现有人员数量要求。

12.因北京疫情严重,人员居家办公,且纸质设计方案需密封快递提交,疫情影响物流较大。请问该投标可否延期?

答:不可延期。关于文件线下递交问题详见本补疑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3.在招标文件第48页,投标人荣誉,第1项,第(3)小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请问如果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状等,还能提供何证明文件?

答:(1)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颁奖文件不含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或提供颁奖单位官方网站的颁奖文件截图;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荣誉,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14.《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正文》中,地下建筑面积24600平方米,地上地下面积比例可否根据方案进行调整?

答:可根据方案合理调整,但总建筑面积不得突破48200平方米。

15.《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中:4.3.1 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15米,汇集区20米。规范中顶端净高大于4米,此尺寸是否可以根据方案进行调整?

答:可根据方案合理调整,但不能低于初级雪道净空高度顶端9米,汇集区12米。

16.《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中:4.6中公共服务空间面积为9500平方米,办公+管理+员工餐厅=600平方米,剩余约8900平方米功能,除了任务书内的库房、茶水间、保洁房等(此类型功能面积远小于8900平方米),还需设置哪些功能?

答:原有任务书中“办公+管理+员工餐厅=600平方米”,为此三项纯功能性房间最小配置面积,其面积可以适当加大,且此面积未包括门厅,楼电梯,走廊等公共空间面积;原有任务书要求配置值班宿舍,可按照工作人员,教练人员,培训学员综合考虑配置,其它如库房、茶水间、保洁房外,也可适当增加必要的附属用房;公共服务空间的面积数可以在总控面积指标条件下,与核心功能区面积之间进行调整,在有效增加核心功能区面积的情况下合理布局公共服务空间面积,在符合相关规划指标、设计规范的前提下,做到功能齐全、分区合理、流线明晰。

17.关于业绩和奖项的认定中,综合性体育场馆中包含冰雪运动场馆的子项,可以提供已完成冰雪场馆部分施工图审查的图纸和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可否认定为有效的冰雪运动场馆业绩?

答:综合性体育场馆中包含的冰雪场馆子项(或冰雪运动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并符合“冰雪运动场馆指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定义;

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为: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满足上述条件,可认定为有效的冰雪运动场馆业绩。

18.如需提交模型或展板,是否有尺寸上的要求?是否和方案竞赛阶段的成果形式要求相同?

答:投标人可递交展板或模型,不做强制要求,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如提交模型或展板,尺寸可参照方案竞赛阶段成果形式要求。

19.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业绩、奖项中体育场馆类的定义为“体育场馆类指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馆、体育场是符合本项目对于体育场馆类的定义。

答:满足“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馆”,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馆、体育场,符合要求。

20.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业绩、奖项中冰雪运动场馆的定义为“冰雪运动场馆指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

请问:是否可以理解为用于全民健身、娱乐休闲的室内滑雪场、滑雪馆符合本项目关于冰雪运动场馆的定义。

答:满足“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全民健身、娱乐休闲的室内滑雪场、滑冰馆,符合要求。

21.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本项目的陈述要求”,本项目采用PPT+项目负责人陈述的形式。

请问:

(1)项目陈述视频及过往案例分析材料是否可以理解为一个多媒体视频文件。其中,文件中的画面为PPT展示内容,文件中的陈述声音为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陈述的声音。

(2)请明确陈述视频的格式要求

答:(1)可以理解为一个多媒体视频文件,其中包括以PPT格式呈现的方案内容,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需出镜做自我介绍,并由其中1位进行方案讲解。(2)mp4格式。

2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4“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封装和递交要求。加密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中要求投标人可递交展板或模型,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提交)。

由于现国内因疫情频发时间周期等原因,建议取消第一阶段模型递交,待本项目进行到第二阶段参赛单位入围后,进行提交模型环节。

答:投标人可递交展板或模型,不做强制要求,是否递交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23.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部分,“投标人具有冰雪运动场馆(或冰雪运动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描述中,只计算冰雪场馆的业绩,可否增加用同等规格等级重要场馆项目业绩,如奥运场馆业绩,同样作为得分项?

答:招标文件2.2.2(1)条款,商务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业绩要求中已含有:“2.投标人具有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且单个合同具有不少于3万平方米,每个3分;满分6分。”

24.评标办法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部分,“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具有冰雪运动场馆(或冰雪运动场馆改造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描述中,只计算冰雪场馆的业绩,可否增加用同等规格等级重要场馆项目业绩,如奥运场馆业绩,同样作为得分项?

答:招标文件2.2.2(1)条款,商务评分标准中关于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业绩要求中已含有:“拟任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具有体育场馆(或体育场馆改造项目)设计业绩(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每个业绩得3分,满分9分。”

25.“评审标准”中提到“体育馆场馆类建筑设计(或体育场馆类建筑改造设计)项目”,请问学校里面的“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馆是否符合要求?

答:学校里的“体育活动中心”如满足“体育场馆类指进行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或“冰雪运动场馆指进行冰(或雪)运动训练、运动竞赛及身体锻炼的体育场所”的定义,且单个合同中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即符合要求。

26.任务书4.1功能面积分配,“全民健身空间建筑面积3000平,充分利用建筑空间,以及室外屋顶空间”,与任务书4.4描述“全民健身中心场地面积约为3000平方”不清晰,请问3000平方是否包含室外和屋顶的健身场地面积?或为不包含,即计算建筑面积部分为3000方,其余室外屋顶尽可能增加全民健身场地空间?

答:全民健身空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包括室外、屋顶的健身场地面积,设计单位可根据整体规划指标做到全民健身建筑面积最大。

27.任务书中给出了建筑控制线,二层及以上的建筑悬挑体量或雨篷,是否可以出控制线?(建筑首层维持在控制线内)若可出控制线,则最多是否可紧邻用地红线?

答:二层以上除雨棚外,其他不可出控制线。建筑首层不可出控制线。

28.根据51页2.2.2条技术评分标准中“过往业绩分析”要求:需提供过往类似业绩分析(不超过5分钟)+本项目阐述不超过(10分钟),采用录播方式。 请问视频文件采用什么格式?

答:视频文件格式为mp4。

29.P17页中,这里递交的方案设计文本是否指P52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第4条要求的设计成果?

答:是。电子版设计方案包含不超过10分钟对本项目的方案阐述,和不超过5分钟的过往案例的阐述。

30.联合体成员一方是境外单位,提供的业绩是境外项目,只提供业绩合同和效果图或实景图是否被认可?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境外项目业绩,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业绩项目效果图或实景图;

(3)设计任务已完成的承诺。

投标人须保证提供的业绩及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如中标后招标人核实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投标人弄虚作假。

31.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或主创设计师业绩是否可重复?

答:可重复。

32.投标人荣誉和项目负责人荣誉、主创设计师荣誉是否可重复?

答:可重复。

33.P65-P66页人员配备要求中,第4条内容理解,投标文件中是否只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主创设计师人员资料,其他人员不用提供,请确认?

答:确认。

34.P22页中,主创设计师是否要提供相关证书?如若提供,主创设计师是境外单位人员,具有设计本项目的能力,但没有国内要求的执业证书(高工和注册),不提供相关证书,是否被认可?

答: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及以上职称。主创设计师如不兼任项目负责人,无须提供相关证书。

35.因北京疫情严重,纸质设计方案需密封快递提交,疫情影响物流,不确定因素增多,请问该投标可否延期?请问需快递递交的文件可否统一以发出邮戳时间为准?

答:不延期,原开标现场递交资料部分现更正,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36.请明确一下投标纸质文件接收地址?

答:原开标现场递交资料部分现更正,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37.冰雪工艺负责人一般是体育工艺专业人员,能否聘请外单位人员担任此项专业负责人?

答:冰雪工艺负责人可以聘请有专业经验的外单位人员担任,合同签订前外聘人员需报招标人同意,投标人须对外聘人员设计成果负总责。

38.考虑到疫情对于快递物流文件的影响,本项目需递交纸质版的技术方案文件、文件密封袋与密封条,是否可以将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彩色打印后密封递交?

答:原开标现场递交资料部分现更正,详见本补疑“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39.场地西侧沿青海路一侧地下管廊范围内是否可建设车道出入口?

答:可以在青海路建设地面车道出入口,以设计任务书中下图为准。

40.任务书中提及“建筑限高35m”,是否可以有局部突破?

答:不可以局部突破35米。

41.任务书中提及“最终确定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48200平方米(上限),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3600 平方米,地下约24600 平方米”,是否可理解为仅对总建筑面积48200有限制,地上地下面积可以根据方案进行调整,同时满足容积率1.0的底限要求?

答:地上地下面积可以根据方案合理进行调整,总建筑面积不能超过48200平方米。

42.任务书中提及“建筑退让距离:建筑主入口所在墙面退让东侧青海路道路红线30 米;”此条要求退线比业主所提供的“附件5:冰雪中心-建筑空间管控*”中退东侧青海路建筑控制线要求不一致,应以哪个为准?

答:以设计任务书“建筑退让距离:建筑主入口所在墙面退让东侧青海路道路红线30 米”为准。

43.任务书中提及“初级滑雪道长度约100-120米”,此长度是否包含顶部出发区(水平段)和雪坡底部的缓冲区(水平段)?

答:不包含顶部出发区(水平段),设计单位应根据整体规划指标做到滑雪道长度最大。

44.受疫情影响,合肥实行中高风险地来人7+3隔离的政策,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人到合肥现场可能会被隔离,否则应于今天前往。如采用邮寄方式,鉴于快递的时间有不可控因素,需要尽可能提前寄送,造成有效设计时间缩短且不可控,是否有可能采用电子授权方式委托当地联系人送达设计文件。

答:1、关于文件线下递交的问题详见本补疑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2、以电子邮箱为准,文件统一发到邮箱,投标人自己发送至自己的邮箱里面。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以询标形式投标人告知具体邮箱账户和登录密码提取相关文件,此部分详见本补疑的“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1.受疫情影响,现取消本项目在开标现场密封提交相关投标资料的环节。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以下相关投标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箱可为投标人企业邮箱或其相关人员个人邮箱,用于本次接收以下相关投标材料)。在本项目评标环节,评标委员会将以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人提供接收本单位以下相关投标材料的具体邮箱的账户及登录密码。
相关投标资料(至少包含):
(1)商务及技术文件(设计方案),以PDF形式。
(2)本项目的陈述视频及过往案例分析材料。

邮件题目建议命名为“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2022BFFBZ00877-1)相关投标资料”。
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邮件可承载附件大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核查收件箱中相关投标材料是否可下载、查看及播放。以上材料所存放的邮件须位于投标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邮箱的收件箱中(未读邮件或已读邮件均可)。原则上该邮箱收件箱仅保留一份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投标资料的邮件;如邮箱收件箱中存在多封包含本项目相关投标材料的邮件,评标委员会仅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最后一封邮件为准(不予调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发送的相关投标资料一律不予认可。

2.针对展板及模型,如投标人选择递交展板或模型,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文件签收台递交。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则不予接受。

A.如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B.如委托专人递交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具体 (略) (略) 场东门乘手扶电梯至2楼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门口签收台。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5月24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FBZ00877

原公告日期:2022年04月30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冰雪运动中心项目设计总承包(第一阶段)招标文件补疑1

2022BFFBZ00877-1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冰雪中心-地下空间管控》要求地库出入口行车方向是否固定?(例如图中示意南侧北侧为车行出口,东侧西侧为车行入口。)出入口数量是否必须按管控要求设置4个?在满足地库车位数量规范要求的前提下,是否可以适当减少出入口数量?

答:以设计任务书中下图为准,只有青海路可以设置车行出入口。

2.能否提供地铁站点、综合管廊的埋深、层高等资料?

答:参见一下附件骆岗设计图。青海路、大连路综合管廊参照下图及相关附件。

3.依据《合肥冰雪中心设计总承包项目设计任务书》,建筑限高为35米。是否指建筑最高点高度限制为35米?在保证整体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建筑最高点高度是否可根据设计方案适当突破限高?

答:是指建筑最高点高度限制为35米。 (略) 设计要求,考虑建筑和周边建筑关系,按照35米建筑限高控制。

4.是否为明标;

答:明标。

5.投标保证金有无具体支付时间;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6.投标人近年类似业绩中“合同价格”涉及公司保密信息,是否为必填项;

答:价格不是必填项。

7.《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与《附件3:冰雪中心-地块指标管控》中对容积率的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文件为准;

附件2:

附件3:

答:以《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为准。

8.《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与《附件5:冰雪中心-建筑空间管控》对西侧青海路退线要求不一致,请明确以哪个文件为准;

附件2:

附件5:

答:以《附件2:合肥冰雪运动中心设计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为准。

9.可否调整地上地下面积比例;

答:根据方案效果呈现可适当调整地上地下面积比例,但总建筑面积不得突破48200㎡。

10.考虑地下室需与地铁接驳,请明确接驳标高;

答:具体将在二标段明确。

11.附件2中1.13中提出建筑应呈北高南低格局,建筑高度35M。是否为设计中必需遵守条目。

答: (略) 设计要求,考虑建筑和周边建筑关系,按照35米建筑限高控制。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本补疑相关图纸(骆岗站设计图,管廊平纵图)已通过系统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自行下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体育局、 (略) 滨湖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西藏路与紫云路交口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5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