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黄庄水库东区土地平整项目所出石英石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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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黄庄水库东区土地平整项目所出石英石变更公告

沂南县黄庄水库东区土地平整项目所出石英石拍卖公告

受沂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23日1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沂南县黄庄水库东区土地平整项目所出石英石:1-10标段各1万吨,起拍价60万元/标段,竞买保证金1万元/标段。

二、竞买人要求:

竞买人须为在沂南县境内注册的石英砂或其他相关建筑材料生产加工的企业,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18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携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2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委托方要求缴纳成交款及相关保证金,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规格、品质、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数量以实际交付计量为准,若有出入,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标的物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本次拍卖按顺序拍卖,一份保证金只允许竞买成功一个标的,同一个企业竞买多个标的需分别缴纳多份保证金,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6、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 10 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 10 万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 30000 元。一次拍卖分多个标的竞拍的,根据各买受人的方量测算金额收取),并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及内容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7、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开具非税票据,全额上缴县财政。

监督电话:0539-*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

(略)

2023年8月18日

沂南县黄庄水库东区土地平整项目所出石英石拍卖公告

受沂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23日1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沂南县黄庄水库东区土地平整项目所出石英石:1-10标段各1万吨,起拍价60万元/标段,竞买保证金1万元/标段。

二、竞买人要求:

竞买人须为在沂南县境内注册的石英砂或其他相关建筑材料生产加工的企业,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数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22日18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携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2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委托方要求缴纳成交款及相关保证金,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依照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规格、品质、质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数量以实际交付计量为准,若有出入,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标的物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运输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本次拍卖按顺序拍卖,一份保证金只允许竞买成功一个标的,同一个企业竞买多个标的需分别缴纳多份保证金,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6、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交易额 10 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5%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1000元,交易额 10 万元以上的按1%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 30000 元。一次拍卖分多个标的竞拍的,根据各买受人的方量测算金额收取),并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及内容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7、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开具非税票据,全额上缴县财政。

监督电话:0539-*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 *

(略)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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