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流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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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流标暨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满足报名要求的单位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现发布二次采购公告,内容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XCLZ-F1008)

(三)供应地点: (略) 。

(四)项目内容:此次招标共含蔬菜类(包括蔬菜、水果、冻货、禽蛋、豆制品)、肉类(畜肉、禽肉、冷冻食品)、水产品(海鲜、河鲜)、调料类(包括饮料、干菜、预包装食品),计划供应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预计采购金额约80万元/年,本次采购项目不分包。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且投标单位不得为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分包项目内全部种类主副食;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或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递交报名资料当场完成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在发售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

6.营业场所资料。供货商必须具有与配送地点相近的固定营业场所或服务机构,以及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或冷藏库室(若为供货商名下的场所,则提供产权证明;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7.配送车辆资料。 (略) 或法人名下的与保障任务相附的配送车辆,也可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

8.食品渠道证明。供货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项目内容中所列主要物资名称副食品的进货渠道证明或销售协议。

9.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领取文件

(二)地点: (略)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报名后,经我方现地考察合格单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售价:免费。

六、 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二)投标地点: (略)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943-*/*


,甘肃, (略) ,白银

本项目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满足报名要求的单位不足3家,作流标处理,现发布二次采购公告,内容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QXCLZ-F1008)

(三)供应地点: (略) 。

(四)项目内容:此次招标共含蔬菜类(包括蔬菜、水果、冻货、禽蛋、豆制品)、肉类(畜肉、禽肉、冷冻食品)、水产品(海鲜、河鲜)、调料类(包括饮料、干菜、预包装食品),计划供应时间为: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预计采购金额约80万元/年,本次采购项目不分包。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且投标单位不得为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次采购的分包项目内全部种类主副食;具有与保障任务相符的仓储空间或冷藏库室,或与仓储企业签有租赁协议;具有配送车辆或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能够提供优质的配送服务。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3年8月18日-8月24日 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三)报名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递交报名资料当场完成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在发售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

6.营业场所资料。供货商必须具有与配送地点相近的固定营业场所或服务机构,以及与保障任务相附的仓储空间或冷藏库室(若为供货商名下的场所,则提供产权证明;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7.配送车辆资料。 (略) 或法人名下的与保障任务相附的配送车辆,也可与配送企业签有配送协议。

8.食品渠道证明。供货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项目内容中所列主要物资名称副食品的进货渠道证明或销售协议。

9.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根据采购人通知领取文件

(二)地点: (略)

(三)发售方式:投标人报名后,经我方现地考察合格单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售价:免费。

六、 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二)投标地点: (略)

(三)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略)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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