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协作机构评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委托协作机构评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委托协作机构评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龙海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 15: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惠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龙海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龙海区石码镇团结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工:05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惠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X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委托协作机构评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1、原采购公告中关于项目编号:“[*]ZZXX[GK]*”均更正为:“[*]ZZXX[GK]*”;
2、原征集文件中合同包1、2中关于:“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更正为:“本项目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按照《 (略) 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龙财建审[2021]14号)付费,因此供应商须按照《 (略) 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龙财建审[2021]14号)统一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双方均具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财政局
地址: (略) 龙海区石码镇团结路10号
联系方式:林工: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吴惠津:*
联系方式: (略) 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惠津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委托协作机构评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龙海区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18日 15: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16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1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惠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龙海区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龙海区石码镇团结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工:05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惠津:*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ZXX[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委托协作机构评审业务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1、原采购公告中关于项目编号:“[*]ZZXX[GK]*”均更正为:“[*]ZZXX[GK]*”;
2、原征集文件中合同包1、2中关于:“a.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征集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响应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价格分值。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响应报价。”
更正为:“本项目实际完成的评审项目按照《 (略) 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龙财建审[2021]14号)付费,因此供应商须按照《 (略) 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对外委托评审及付费管理办法》(龙财建审[2021]14号)统一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更正公告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双方均具约束力。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海区财政局
地址: (略) 龙海区石码镇团结路10号
联系方式:林工: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吴惠津:*
联系方式: (略) 芗城区胜利西路3号向荣大厦14B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惠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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