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一宗标的七: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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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一宗标的七: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变更公告

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
拍 卖 公 告

受沂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21日1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约10万吨,其中1-3标的各2万吨,起拍价62万元,4-7标的各1万吨,起拍价31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20日17点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7标的50000元(单位名称:山东 (略) ,账号:*97,开户行:中国 (略) 沂南县支行,备注:项目名称(标的号)+单位名称)。网络报名后进行资格后审,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自然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0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次拍卖按顺序拍卖,一份保证金只允许竞买成功一个标的,同一个企业竞买多个标的需分别缴纳多份保证金,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企业本次不得报名。
5、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1-7标的5万元/标的)、车辆运输保证金2000元/辆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买受人应安全文明施工,买受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责任。
8、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9、中标单位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10、本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11、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开具非税票据,全额上缴县财政。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539-*
委托方监督电话:0539-*


山东 (略)
2023年8月18日
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
拍 卖 公 告

受沂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21日1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沂南县界湖街道夏庄片区农业科技创新园项目产生石灰石约10万吨,其中1-3标的各2万吨,起拍价62万元,4-7标的各1万吨,起拍价31万元。
二、展示时间及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实名认证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8月20日17点前交纳竞买保证金(1-7标的50000元(单位名称:山东 (略) ,账号:*97,开户行:中国 (略) 沂南县支行,备注:项目名称(标的号)+单位名称)。网络报名后进行资格后审,竞买人凭交款的银行受理回单、有效证件(自然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或法人身份证明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相关材料于2023年8月20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次拍卖按顺序拍卖,一份保证金只允许竞买成功一个标的,同一个企业竞买多个标的需分别缴纳多份保证金,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企业本次不得报名。
5、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四、特别说明:
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将成交价款和转运保证金(1-7标的5万元/标的)、车辆运输保证金2000元/辆缴入指定账户并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以实际交付为准,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4、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5、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装车、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7、买受人应安全文明施工,买受人作业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相关安全责任。
8、竞买人应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9、中标单位自成交之日起3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佣金,并严格按照签订的标的物交付合同约定时间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10、本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11、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开具非税票据,全额上缴县财政。
拍卖公司联系电话:0539-*
委托方监督电话:0539-*


山东 (略)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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