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补遗01号及招标答疑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补遗01号及招标答疑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递交时间:2023-08-18 13:3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499,72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补遗(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附件一:技术规格数据表”中“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污泥循环泵(污泥排放泵/污泥备用泵))(编号:1-06)”进行替换,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表格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2、现将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替换,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3、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附件一:技术规格数据表”中“表18: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滤料、滤砖及滤池配水布气系统)(编号:2-01 )”进行替换,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表格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3。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3年08月18日 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答疑(01号) 各投标人: 现就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1:在招标附图里只有《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箱体平面布置及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位置示意图》,没有提供反硝化滤池系统及高效沉淀池系统工艺包的设计图纸,投标方案设计及管材、电缆、桥架等安装材料统计均需要以设计图为依据,请提供为谢。 答:本项目为高效沉淀池系统及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采购,不同厂家工艺流程及布局有差异,故需投标人根据《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箱体平面布置及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位置示意图》在限定区域内结合自身工艺特点进行布置、优化。 问2:“技术标准和要求”第323页 机械设备类似品牌表中转子泵要求类似品牌为:博格、罗博思达、莫诺,与招标文件第265页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污泥循环泵(污泥排放泵/污泥备用备))中品牌品质要求不低于KSB、赛莱默、威乐,格兰富等品牌品质的产品的品牌要求不一致,请问以何处描述为准?请澄清。 答: 详见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1号)。 问3: 关于设备调试及调试期间耗材费用招标文件第137页合同专用条款1.1.7调试的补充内容“1.1.7.3系统带负荷调试:指系统从带负荷开始至达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负荷后,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情况下运行【720h】小时调试。设备应运行正常、性能指标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1.1.7.4 联合试运转:为验证系统安全可靠,系统处理设施、设备带负荷联动试车的运转试验过程,试运转持续时间不应小于【72h】,设备应运行正常、性能指标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第138页合同专用条款1.1.9验收的补充内容“1.1.9.2 初步验收:指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本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性能验收,通过 168 小时联合试运转,由买方组织工程设计人、监理人、卖方、设备安装单位等进行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初步验收合格证书》。1.1.9.3 试运行:是指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行通水试运行,运行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招标文件第157页合同专用条款6.2安装、调试的补充内容。对于上述关于调试、验收的相关描述,有如下几个问题请澄清: (1)关于系统带负荷调试中的带负荷条件:连续最大水量情况下运行30天。请问连续最大水量30天的条件是由招标人提供吗?如果中途因为水量无法达到最大水量原因造成调试条件不满足要重新开始调试,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此外,本标段工艺包系统的调试还需以本标段的工艺包前面的工艺段出水水质(即本标段工艺包的进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为前提条件,如果前端工艺水质不达标导致调试不能在安装完成后3个月完成,责任如何界定? (2)关于联合试运行:1.1.7.4节要求的不应小于72小时与1.1.9.2节要求的168小时是否是重合的?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试运行时间为168小时,且联合试运行时期属于“试运行期”? (3)关于系统带负荷调试要求卖方承担的调试及测试配合费(如其它动力费、原材料费、药剂费等)。此项要求对于卖方而言,外界客观条件太多,例如:如何保证30天的连续最大水量、如何保证前端工艺在本标段设备安装完成3个月天内出水水质(即本标段工艺包的进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原材料费和动力费的定义……,且前端工艺的出水水质(即本标段工艺包的进水水质)对本标段工艺包的处理效果及药剂量影响很大,这些条件客观条件不在卖方的可控范围,所以无法核算配合费费用,此部分费用由卖方承担也不合理。 答:(1)①连续最大水量30天的条件是由招标人提供;②五厂一期及二期共用一根进水主干管,可协调五厂一期、市政管网以及临时设施满足最大水量要求;③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均被认为是有经验的、有实力的投标人,其完全有能力根据项目进度状况和要求,考虑各类状况后填报全厂设备的系统带负荷调试配合费和试运行期费。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3年08月18日 |
递交时间 |
递交时间:2023-08-18 13:3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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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5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4,499,724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补遗(01号) 各投标人: 现对“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文件”作如下补遗: 1、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附件一:技术规格数据表”中“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污泥循环泵(污泥排放泵/污泥备用泵))(编号:1-06)”进行替换,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表格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1。 2、现将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替换,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2。 3、现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十一、投标文件格式增加表“附件一:技术规格数据表”中“表18: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滤料、滤砖及滤池配水布气系统)(编号:2-01 )”进行替换,投标人以重新上传的表格为准,详见本补遗文件附件3。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3年09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 (略) 2023年08月18日 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答疑(01号) 各投标人: 现就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解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问1:在招标附图里只有《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箱体平面布置及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位置示意图》,没有提供反硝化滤池系统及高效沉淀池系统工艺包的设计图纸,投标方案设计及管材、电缆、桥架等安装材料统计均需要以设计图为依据,请提供为谢。 答:本项目为高效沉淀池系统及反硝化滤池系统工艺包采购,不同厂家工艺流程及布局有差异,故需投标人根据《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箱体平面布置及反硝化滤池、高效沉淀池位置示意图》在限定区域内结合自身工艺特点进行布置、优化。 问2:“技术标准和要求”第323页 机械设备类似品牌表中转子泵要求类似品牌为:博格、罗博思达、莫诺,与招标文件第265页表7:机械设备技术规格数据表(污泥循环泵(污泥排放泵/污泥备用备))中品牌品质要求不低于KSB、赛莱默、威乐,格兰富等品牌品质的产品的品牌要求不一致,请问以何处描述为准?请澄清。 答: 详见第五再生水厂二期及调蓄池项目采购Ⅰ(反硝化滤池系统、高效沉淀池系统设备)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1号)。 问3: 关于设备调试及调试期间耗材费用招标文件第137页合同专用条款1.1.7调试的补充内容“1.1.7.3系统带负荷调试:指系统从带负荷开始至达到【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负荷后,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情况下运行【720h】小时调试。设备应运行正常、性能指标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1.1.7.4 联合试运转:为验证系统安全可靠,系统处理设施、设备带负荷联动试车的运转试验过程,试运转持续时间不应小于【72h】,设备应运行正常、性能指标符合技术文件的要求。”招标文件第138页合同专用条款1.1.9验收的补充内容“1.1.9.2 初步验收:指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满足本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性能验收,通过 168 小时联合试运转,由买方组织工程设计人、监理人、卖方、设备安装单位等进行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初步验收合格证书》。1.1.9.3 试运行:是指初步验收合格后,项目进行通水试运行,运行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完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招标文件第157页合同专用条款6.2安装、调试的补充内容。对于上述关于调试、验收的相关描述,有如下几个问题请澄清: (1)关于系统带负荷调试中的带负荷条件:连续最大水量情况下运行30天。请问连续最大水量30天的条件是由招标人提供吗?如果中途因为水量无法达到最大水量原因造成调试条件不满足要重新开始调试,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如何处理?此外,本标段工艺包系统的调试还需以本标段的工艺包前面的工艺段出水水质(即本标段工艺包的进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为前提条件,如果前端工艺水质不达标导致调试不能在安装完成后3个月完成,责任如何界定? (2)关于联合试运行:1.1.7.4节要求的不应小于72小时与1.1.9.2节要求的168小时是否是重合的?是否可以理解为联合试运行时间为168小时,且联合试运行时期属于“试运行期”? (3)关于系统带负荷调试要求卖方承担的调试及测试配合费(如其它动力费、原材料费、药剂费等)。此项要求对于卖方而言,外界客观条件太多,例如:如何保证30天的连续最大水量、如何保证前端工艺在本标段设备安装完成3个月天内出水水质(即本标段工艺包的进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原材料费和动力费的定义……,且前端工艺的出水水质(即本标段工艺包的进水水质)对本标段工艺包的处理效果及药剂量影响很大,这些条件客观条件不在卖方的可控范围,所以无法核算配合费费用,此部分费用由卖方承担也不合理。 答:(1)①连续最大水量30天的条件是由招标人提供;②五厂一期及二期共用一根进水主干管,可协调五厂一期、市政管网以及临时设施满足最大水量要求;③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均被认为是有经验的、有实力的投标人,其完全有能力根据项目进度状况和要求,考虑各类状况后填报全厂设备的系统带负荷调试配合费和试运行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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