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招标编号 : GN2023-06-3676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8-02 17:00
已截止
  •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 : 2023-08-19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略) 环境监测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略) 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N2023-06-3676),现说明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环境监测设备默认各分项设备供货1整套。此要求进一步细化说明如下:沉降菌检测支架1整套(200台)、数显式风速仪1整套(3台)等,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质量保证期

    交货期

    1

    浮游菌采集器

    1

    1年质保,终身维护

    30天

    2

    光散射(离散式)空气悬浮粒子计数器

    1

    30天

    3

    沉降菌检测支架

    200

    30天

    4

    高效过滤器计数检漏仪(高效风口检漏仪)

    1

    30天

    5

    风量仪

    1

    30天

    6

    数显式风速仪

    3

    30天

    7

    数显式照度计

    3

    30天

    8

    微生物检测专用泵

    1

    30天

    9

    微生物检测过滤支架

    1

    30天

    10

    集菌仪

    1

    30天

    11

    集菌培养器支架

    10

    30天

    12

    可调式封闭电炉

    1

    30天

    13

    生化培养箱

    1

    30天

    14

    隔水式培养箱

    2

    30天

    15

    霉菌培养箱

    2

    30天

    16

    马弗炉

    1

    30天

    17

    TOC分析仪

    1

    60天

    此次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若有不同之处,按本次说明内容执行。

    本次说明未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要求,不影响投标人文件编制。

    招标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合肥
招标编号 : GN2023-06-3676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8-02 17:00
已截止
  •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健康研究院环境监测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发布时间 : 2023-08-19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略) 环境监测设备采购澄清说明

    各投标人:

    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略) 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GN2023-06-3676),现说明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环境监测设备默认各分项设备供货1整套。此要求进一步细化说明如下:沉降菌检测支架1整套(200台)、数显式风速仪1整套(3台)等,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质量保证期

    交货期

    1

    浮游菌采集器

    1

    1年质保,终身维护

    30天

    2

    光散射(离散式)空气悬浮粒子计数器

    1

    30天

    3

    沉降菌检测支架

    200

    30天

    4

    高效过滤器计数检漏仪(高效风口检漏仪)

    1

    30天

    5

    风量仪

    1

    30天

    6

    数显式风速仪

    3

    30天

    7

    数显式照度计

    3

    30天

    8

    微生物检测专用泵

    1

    30天

    9

    微生物检测过滤支架

    1

    30天

    10

    集菌仪

    1

    30天

    11

    集菌培养器支架

    10

    30天

    12

    可调式封闭电炉

    1

    30天

    13

    生化培养箱

    1

    30天

    14

    隔水式培养箱

    2

    30天

    15

    霉菌培养箱

    2

    30天

    16

    马弗炉

    1

    30天

    17

    TOC分析仪

    1

    60天

    此次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说明内容与招标文件若有不同之处,按本次说明内容执行。

    本次说明未实质性改变招标文件要求,不影响投标人文件编制。

    招标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合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