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警灯车载监控设备及流量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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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警灯车载监控设备及流量招标变更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智能警灯(车载监控)设备及流量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KD-H*CW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警灯(车载监控)设备及流量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中 三 、询价 中 (七)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七)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审办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报价时,则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七)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审办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报价时,则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
(1)“评标价格”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按一定比例对投标报价进行政策功能的扣除后,仅用作价格分评分的价格(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
(2)供应商为小微(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10%,即投标报价×90%;
(3)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其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额的30%及以上),且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齐全相应证明材料的,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3%,即投标报价×97%;
(4)证明材料提供不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地 址: (略) 瓯海大道11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达 (略)

地 址: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振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

传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浙江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智能警灯(车载监控)设备及流量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JKD-H*CWZ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智能警灯(车载监控)设备及流量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询价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中 三 、询价 中 (七)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七)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审办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报价时,则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七)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询价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询价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审办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或政策功能扣除后的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确定排名第一的为成交候选人。如出现相同报价时,则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
(1)“评标价格”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按一定比例对投标报价进行政策功能的扣除后,仅用作价格分评分的价格(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
(2)供应商为小微(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或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10%,即投标报价×90%;
(3)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其中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额的30%及以上),且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齐全相应证明材料的,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3%,即投标报价×97%;
(4)证明材料提供不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瓯海区分局

地 址: (略) 瓯海大道116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达 (略)

地 址: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吴振建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瓯海区财政局

地 址: (略) 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1号楼

传真:/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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