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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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5: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泽普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3FW12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更正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4.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委宣传部         

地址: (略) 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66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五、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委宣传部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5:20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更正日期 2023年08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磊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委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泽普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相山区梅苑路66号金水河畔(北区)116幢1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01CG2023FW120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中国农民丰收节央视推广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更正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附件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供应商及原因:无

4.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委宣传部         

地址: (略) 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66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 (略)           

地址: (略) 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电话:*            

五、附件

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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