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录智达智慧交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工程更正公告
华录智达智慧交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工程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录智达智慧交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智达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16: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嵩、刘永澎、奚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智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高新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芳*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中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沙河口区同泰街11号(优豪斯-B区, (略) 内1楼物业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嵩、刘永澎、奚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C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录智达智慧交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一)“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付款周期”中关于工程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生效之日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二)“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项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工期限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赔偿、补偿及费用。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4日8:30时至9:00时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一)“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付款周期”中关于工程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且开工通知发出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二)“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项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工期限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赔偿、补偿及费用且合同价款不做调整,*方不因此解除合同。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6日13:00时至13:30时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3: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9月6日13:30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智达 (略)
地址: (略) 高新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联系方式:王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信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同泰街11号(优豪斯-B区, (略) 内1楼物业旁)
联系方式:王嵩、刘永澎、奚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嵩、刘永澎、奚旺
电 话: 041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录智达智慧交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智达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8月21日 16: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3年08月03日 | 更正日期 | 2023年08月2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嵩、刘永澎、奚旺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智达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高新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芳*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中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沙河口区同泰街11号(优豪斯-B区, (略) 内1楼物业旁)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嵩、刘永澎、奚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C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录智达智慧交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空调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
(一)“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付款周期”中关于工程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合同生效之日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二)“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项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工期限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赔偿、补偿及费用。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4日8:30时至9:00时
2.截止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
现修改为:
(一)“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1项”、“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2.4.1项,付款周期”中关于工程款支付方式: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且开工通知发出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0%),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二)“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项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开工期限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赔偿、补偿及费用且合同价款不做调整,*方不因此解除合同。
(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6日13:00时至13:30时
2.截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3: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23年9月6日13:30时(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智达 (略)
地址: (略) 高新园区黄浦路717号中国华录大厦
联系方式:王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信 (略)
地 址: (略) 沙河口区同泰街11号(优豪斯-B区, (略) 内1楼物业旁)
联系方式:王嵩、刘永澎、奚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嵩、刘永澎、奚旺
电 话: 041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