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疑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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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疑问的答复

关于“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疑问的答复

各潜在投标人:

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编号:皖H*)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疑问的回复

疑问一:在招标文件第30页“投标人业绩中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业绩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履约证明材料,履约证明材料包含证明投标人承担过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均可作为履约证明材料。

提问1:我单位关于投标人业绩提供的资料有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只说明项目已履约完成,无法体现项目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但合同中能体现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是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业绩内容包含景观或绿化,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此项业绩资料能否得分?

答: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提问2:业主(*方)出具的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作为投标人业绩的履约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

疑问二:在招标文件第31页“人员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承担或参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业绩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履约证明材料,履约证明材料包含证明投标人承担过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方)出具的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等均可作为履约证明材料。

提问1:项目团队人员是否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承担或参建的业绩是否满足人员业绩得分要求?

答:包含。

提问2:我单位关于人员业绩提供的资料有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只说明项目已履约完成,无法体现项目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但合同中能体现是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业绩内容包含景观或绿化,中标通知书能体现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承担或参建该项目,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此项业绩能否得分?

答: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疑问三:在招标文件第33页和第34页中对技术方案的要求较为详细复杂,我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仍有很多位置没法确定:

1、需明确宝塔河(东环路-华阳大道)河道清淤工程:

(1)清淤红线范围;

答:招标文件明确的宝塔河(东环路—华阳大道)段。

(2)生态护岸、堤坝加固段位置;

答:根据现场勘查,对需要进行设计部分自行设计。

(3)新建涵闸 2 座,得分项中只有河道护岸设计,是否需要设计涵闸,如需请明确涵闸位置。

答:未在提供的基础材料明确的,暂不考虑设计。

2、需明确宝塔河(东环路-华阳大道)河岸景观提升工程、游园(实验学校北侧,渡江北路西侧)、生态公园(职教中心北侧,渡江北路东侧)的设计红线范围。

答:已在招标基础材料中明确设计红线。

3、需明确公共建筑房建项目的位置及建筑占地面积。

答:公共建筑房建项目地块为“BT-06-01”,地块指标信息请参考“望江宝塔单元东部片区控规成果—编制成果—图则CAD—图则六”

疑问四:根据招标文件第3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所有人员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附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中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方可计分。”请问:投标人不具备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疑问五:关于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疑问 根据招标文件第2页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第29页技术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表、拟委任人员资格:“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请问: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提供评审后的职称评审表中体现为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六:招标文件P2,原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2)、(3)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2)具有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除外) 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

请问: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同时具备(1)(2)(3)资质要求,其中“(2)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与“(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是否有冲突?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中“承担业务范围”写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可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我单位在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成功后所有设计资质都已被部里收回,因此投标人如具有(2)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再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即同时满足(1)和(2))】是否就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答:视为满足资格要求。但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县 (略)

地址: (略) 望江县华阳镇武昌湖路

联系人:鲁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 (略)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联系人: 方红

联系方式: 0556-*

2023年8月21日

关于“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疑问的答复

各潜在投标人:

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项目编号:皖H*)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疑问的回复

疑问一:在招标文件第30页“投标人业绩中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每提供一个得4分,满分8分)。业绩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履约证明材料,履约证明材料包含证明投标人承担过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均可作为履约证明材料。

提问1:我单位关于投标人业绩提供的资料有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只说明项目已履约完成,无法体现项目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但合同中能体现签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以后,是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业绩内容包含景观或绿化,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此项业绩资料能否得分?

答: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提问2:业主(*方)出具的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是否可作为投标人业绩的履约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

疑问二:在招标文件第31页“人员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承担或参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满分6分。”业绩须同时提供设计合同及履约证明材料,履约证明材料包含证明投标人承担过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材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结果网页、截图、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方)出具的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等均可作为履约证明材料。

提问1:项目团队人员是否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承担或参建的业绩是否满足人员业绩得分要求?

答:包含。

提问2:我单位关于人员业绩提供的资料有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只说明项目已履约完成,无法体现项目设计任务的规模及性质等相关内容,但合同中能体现是单个景观类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2000万元(含)的设计业绩或单个景观类设计业绩中设计面积不少于3万m2、业绩内容包含景观或绿化,中标通知书能体现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承担或参建该项目,请问我单位提供的此项业绩能否得分?

答:是否得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疑问三:在招标文件第33页和第34页中对技术方案的要求较为详细复杂,我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仍有很多位置没法确定:

1、需明确宝塔河(东环路-华阳大道)河道清淤工程:

(1)清淤红线范围;

答:招标文件明确的宝塔河(东环路—华阳大道)段。

(2)生态护岸、堤坝加固段位置;

答:根据现场勘查,对需要进行设计部分自行设计。

(3)新建涵闸 2 座,得分项中只有河道护岸设计,是否需要设计涵闸,如需请明确涵闸位置。

答:未在提供的基础材料明确的,暂不考虑设计。

2、需明确宝塔河(东环路-华阳大道)河岸景观提升工程、游园(实验学校北侧,渡江北路西侧)、生态公园(职教中心北侧,渡江北路东侧)的设计红线范围。

答:已在招标基础材料中明确设计红线。

3、需明确公共建筑房建项目的位置及建筑占地面积。

答:公共建筑房建项目地块为“BT-06-01”,地块指标信息请参考“望江宝塔单元东部片区控规成果—编制成果—图则CAD—图则六”

疑问四:根据招标文件第32页拟委任人员资格:“所有人员须为本投标单位人员,附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中任意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方可计分。”请问:投标人不具备 (略)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答:认可。

疑问五:关于望江县一河两湖片区综合整治项目—宝塔河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疑问 根据招标文件第2页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景观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第29页技术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表、拟委任人员资格:“如投标人提供的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请问: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提供评审后的职称评审表中体现为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予以认可?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六:招标文件P2,原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2)、(3)资质要求: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 (2)具有①、②、③其中之一:①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燃气工程除外) 设计*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

请问: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同时具备(1)(2)(3)资质要求,其中“(2)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与“(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是否有冲突?

根据《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 号)中“承担业务范围”写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可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我单位在申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成功后所有设计资质都已被部里收回,因此投标人如具有(2)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再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级资质【即同时满足(1)和(2))】是否就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关于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答:视为满足资格要求。但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单位必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级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县 (略)

地址: (略) 望江县华阳镇武昌湖路

联系人:鲁工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望江县 (略)

地址:望江县政务新区C区一楼111室

联系人: 方红

联系方式: 0556-*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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